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这是一个英雄的时代,遍地行走着时代的英雄
第一章刘邦的前半生
平凡的前半生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公元前256年的一天,地点在楚国沛县丰邑中阳里的一户平民家中,这户平民家里当家的姓刘,人称刘太公。这天,刘家又新添了一个男孩,大家可以猜到,他就是刘邦。
中阳里是个什么地方呢?它是丰邑辖下的一个村落,往大了讲行政上属于沛县管辖。至于沛县,我们知道它早年间属于宋国,宋国被瓜分以后归入了齐国,不久齐国被名将乐毅的联军攻破,沛县又和附近的地方一起打包纳入了楚国。总之,当时的沛县和战国中绝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类似,既不属于坚城重镇,也没有名山大川,更谈不上风水宝地,所以在汉代开国之前,沛县丰邑中阳里,只能笼统的说它就是一个地方。
老刘家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地方的平常家庭,家庭中成员的组成是这样的:家里有夫妻二人,在刘邦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刘太公的“太公”二字是大爷、大伯之类的意思,他的妻子人称刘媪,“媪”就是大妈。刘太公实际上叫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我们也不用强行给他考究出个子丑寅卯来,因为在那个动乱的战国末年,一个平头百姓叫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谋生,如果能顺便养活一家老小那就更好,毕竟在乱世活着才是王道。
老刘家当时在中阳里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并不十分用为生计发愁。但刘太公显然没什么文化,也就给儿子起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字,只能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来命名。所以老刘家的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其实就好像现在岛国的“大郎、二郎”之类。也许是在刘邦出生后不久,刘大妈或是去世或是染病丧失了再次生育的可能,刘太公痛心无奈之下就跳过了“叔”字,给第三个儿子起名叫刘季,说白了就是“刘小”的意思。
这个刘季也就是刘邦最初的名字,但为了文章的连贯我们还是假装对刘季的名字视而不见,还是叫他刘邦吧。
尽管可能刘大妈发生了不幸,然而男人在那方面的悲伤总是可以忘却的。若干年之后刘太公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娶妻生子,但名字就不能顺着下去了,只好给后来出生的小儿子另起名叫刘交,和前面三兄弟名字放在一起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个计划外的产物。
中国的历史上除个别情况之外,绝大多数卓有成就的帝王在诞生前后总有异象出现,比如什么母亲晚上梦到太阳掉到肚子里去,或是踩过某些神物的痕迹就怀孕啊,孩子出生时红光满堂啊之类。同样做为汉朝开国君主的母亲,刘大妈受孕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还有直接的目击证人。
据说当时刘大妈不知怎么的,大白天的在湖边小憩,没想到刚一打盹就梦到自己和某个神明迸发出了激情的火花。这时候万里晴空刹那间变得雷电交加,原本在家悠闲的晒太阳的刘太公赶紧起来,因为担心自己老婆在外被雨淋便出来寻找,一路来到湖边却正看见一条蛟龙正趴伏在刘大妈身上,此时云雨过后便有了刘邦。
这种传奇式的出生方式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大多是某人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后来的崇拜者将之神话的结果。龙种凤胎的传闻当然不可信,但万事有因方有果,终归不可能完全是空穴来风,我们如果仔细深究一下似乎也颇有些意思。
话说战国时楚地民风开放,男女之间的防范极为松懈,常常能发乎情却不见得能止乎礼,偷情、野合这样的事情在楚地似乎都是浪漫的象征,颇有点现代法国人的味道。这在那些正人君子的眼中自然是不可接受的,甚至连被后世丑化为暴君的秦始皇巡游到了楚地都忍不住做了一把卫道士严肃整顿了民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颇为得意,于是在当地立碑为记,其中便有:“……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一类的话。所以尽管我们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如果当时刘太公看到的不是一条蛟龙,而是张三李四或者是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那事情可能就更接近于真实。
当然,即便刘邦出身真的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在刘邦之前,身为大乘至圣先师的孔子是私生子,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在司马迁的笔下多少也有些来路不明,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童年的刘邦和绝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可能上过两天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家里有几亩地,每年要交多少赋税,大概也就是仅此而已,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天赋异禀的表现,也就没有特别值得记述的地方。
劳动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很多时候却是被动的参与到历史的创造当中来的。虽然当时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但像在中阳里这种小地方,只要战争不危及到个人生命,对普通的农民来讲都不如今年地里收成重要。反正对于一个平民百姓而言,普天之下只有纳税和死亡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至于天下是姓秦的还是姓楚并不重要。于是,在即将改天变地的动荡时局中刘邦波澜不惊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尽管是龙的传人,生就一副长颈、高鼻、宽额的不凡相貌,长大以后的刘邦却不大受刘太公待见。在刘太公眼里,老实巴交的老大刘伯早死甚是可惜,但老二刘仲也是个好儿子,能干活,会赚钱,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反观刘邦就是个混混,既不读书,也不事生产,经常恬着脸到兄弟家蹭饭吃。生活中的刘邦自己一文钱不赚却出手大方,到处结交狐朋狗友,整日在地方上的游手好闲不算,更有甚者还时不时跟一个叫张耳的人以游学为名三番五次跑到外地,而且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不归;末了还经常乱搞男女关系,终于把邻村曹姓女子的肚子搞大了……每每念及刘邦的所作所为,刘太公总是无奈的发出一声叹息。
可青年的刘邦却不同意老父的观点,虽然是农民出身,他却不愿像祖辈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日子,想到自己一辈子就要过那种“辛苦种地,努力赚钱,赚到钱后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等娃长大了再帮自己种地”的毫无创造性的生活,想想刘邦就觉得恶心,大好儿男怎能被困死在一亩三分地上?他有自己的打算,当时的刘邦对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游侠。
游侠是古代封建社会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变革的产物。所谓的侠,是“士”的一种,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他们有他们的行为准则:“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重义轻生、一言九鼎,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封建社会,贵族们很多都有养士的习惯,少则数人,多则数千,比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手下都有几千门客,这些门客就是士,并且都在关键的时候为他们的主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然很多贵族可能也就是赶个时髦,养的人不管是不是有用,每次出去后面都是跟着呼啦啦的一片人,气势摆在那里至少也能赚个眼球。
到了后来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吞并,越来越多的贵族破了产,自己都养不活自然就顾不上手下人了,原本依附于这些贵族的“士”们也就没了主人,便只能游荡于社会的底层,这些人中的一些会武功的就成了游侠,他们行走于世,快意恩仇,事迹在民间多有流传。
当然,在一个以法制管理社会的国家,游侠这种“士为知己者死”,视法律如同无物的群体是不受统治者欢迎的。韩非就曾经说过“侠以武犯禁”,由此我们可以大略的窥见游侠刘邦身上一些重要的特点。
然而时势造英雄,秦朝结束了战国几百年的混乱,嬴政又是史上少有的强权君王,他迫切的希望建立一个巩固长久而安定的帝国,所以秦统一天下后的时势并不再欢迎这些率性而为的游侠们,朝廷以强权约束百姓的行为,以厉法压制群众的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刘邦也无奈的看着自己的游侠之路被堵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邦的生活就此失去了乐趣一蹶不振。
虽然完全不符合一个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的农民标准,但平易近人,善于搞人际关系,而且名声不坏的刘邦在沛县还是颇得他人赏识。以至于秦统一了中国,需要大量选拔低级公务员的时候,已经三十出头,没有任何学历、文凭和资历的刘邦靠着乡亲们的举荐也谋到一份差事吃起了皇粮。
刘邦谋到的差事是沛县泗水亭的亭长,这是他伟大人生中的第一个官职。
秦代有制度叫做“十里为亭,十亭为乡”,所谓亭长,管辖的地方就大概在十里左右。虽然算是小地方上的一把手,但在当时实在说不上是份肥差。因为工作不好开展,历来亭长通常是由上过战场的退伍军人之类威武而有胆识的人来担任。亭长手下有负责打扫卫生的“亭父”若干名,负责抓贼的“求盗”若干名,属于朝廷的低级吏员。亭长刘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捎带还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如果上头有任务派下来还要兼负责盘查过往行人、接待过往官员、收发邮件等等等等,基本上类似于一个臂扎红袖带,手持利刃全副武装的居委会大爷形象。
尽管亭长只是不入流的一个吏员,收入也有限,而且泗水亭离刘邦家里步行有好几十里路程,平时刘邦只能吃住在单位,偶尔才能请假回家。但这让他有了一个名正言顺过随心所欲的生活的理由,所以刘邦在亭长的位子上还是干的有滋有味。
刘邦的性格外向、豁达大度而不拘小节,这让他在地方上如鱼得水,和当地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往,从县里的一方豪强(如王陵),上级官员(如萧何、曹参)到市井百姓(如樊哙、周勃)尽皆与他相互称兄道弟。在当亭长的最初几年里,除去到外地出公差之外,生活的大多数时间就是和周围的兄弟们一起喝酒吹牛,快意人生。
虽然只比当时全国最牛的秦始皇帝嬴政小三岁,而且两人都是历史上独一号的风云人物,但这个时候的刘邦,完全没有成为历史主角的想法和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人人生轨迹似乎完全不相同:嬴政三岁开始在赵国邯郸随母亲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时候,刘邦开始在沛县混饭吃;嬴政十三岁,登上秦王王位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二十二岁开始亲政,并且干掉嫪毐、吕不韦总揽大权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三十七岁统一六国君临天下的时候,刘邦……还是在沛县混饭吃。对于即将年过四十,已经不再热血方刚,好不容易混到体制内的刘邦,人生最迫切的愿望或许是找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然后生几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通过自己的关系再到体制内混饭吃,仅此而已。
几年后刘邦的愿望开始实现了。当时沛县外迁来了一户吕姓的大户人家,吕家的主人吕公还是当时沛县县令的好朋友。既然是大户人家,乔迁之喜当然是要宴请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一起热闹热闹,好歹大家也相互混个脸熟,于是吕公便在家里大摆宴席广邀沛县地头上的人物前来赴宴,刘邦作为朝廷的正式在编公务员自然也在被请之列。
当时的人喝酒席跟现代人差不多,是要上礼金的,而且礼金多少所得到的待遇也有区别的:礼金多、地位高的贵宾自然要坐到堂上好酒好肉;礼金少、地位低只能在堂下四菜一汤。作为资深吃货的刘邦当然是想到堂上,但在一众参加宴会的人中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还不足以做到登堂入室,要上座只能走金钱路线,于是刘邦到了吕家门口便运足中气大喝一声:“泗水亭长刘邦贺礼钱一万!”。
一万的数目把主人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哪路财神,赶忙出来迎接,把刘邦让进门就往屋里请。要知道当时一个农民一家里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纯收入不过二三百文钱,赶上年景不好可能最后一个子都赚不到。一万钱刘邦当然是没有的,他其实一文钱都没带,但他平日里混吃混喝惯了并不介意旁人的眼光,进了门也没搭理主人家就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到堂上挑顺眼的地方一坐,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和平日里相熟的宾客们高谈阔论起来。
有朋友说这表现了刘邦大气的性格,预示着他以后必成大器等等什么的,我认为不尽然。刘邦反正是先骗了主人家,又是吃了人家一顿霸王餐,脸都不要已经很过分了,他也可能就是想干脆就做得更彻底一些,就赌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主人家不好意思把他撵出去,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这边,吕家的主人吕公涵养也是了得,没有叫人把刘邦这个不速之客轰出去,只是一旁静静的观察了刘邦许久。并不是吕公憋了一肚子气隐忍不发,而是他在施展一门特殊的技艺——在给刘邦相面,也就是我们俗说的看相。
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现在电视里常说的某人“印堂发黑,大劫将至。”就是这一类的本事。但这还是看相的初级阶段,真正的高人能从你的相貌或举止就知道你的前世今生,甚至你的亲人朋友八姑六婆的事情也能看出来,如果相的是君主的面,还可以知道国家兴衰更替这样的天机。相士们对未来的事情似乎总能未卜先知,甚至对那些乍看起来不合乎常理与逻辑的事情也不例外。传说当年相士袁天罡路过武家,看到当时还没学会走路的武则天穿着男孩子衣服被家人从里屋抱出来,他只瞅了一眼便大惊失色:“可惜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子,必定是天下之主!”
当然,这门学问不是谁想学都能学得来的,历来朝廷官府中博古通今的人也不在少数,却没听说过几人对此能有深入研究的。古往今来掌握这些异术的人大多甘于平淡,绝大部分人甚至都名不见经传,他们可能是你家隔壁修鞋的老李,街对面整天下棋的老吴,也可能是人海中匆匆而过其貌不扬的一个中年汉子。
很多时候真正的高手还是在民间。
话说主人家吕公也算是精通此道,他仔细端详了刘邦后认为以他相面数十年的经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面相像刘邦一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便在酒席结束前借着给客人敬酒的机会用目光暗示刘邦酒席后留下来。刘邦虽然不明就里,但暗示他可是看得懂的,酒足饭饱后便也没急着走。
吕公好不容易才送退了所有客人,转过身来请刘邦到内堂坐定,直截了当的说:“我年少的时候就爱给人看相,几十年来看的人多了,从没有人的面相比得上你的。我的大女儿叫吕雉,还算有几分姿色,愿许配给你做妻子。”
刘邦一文不花饱餐了一顿,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没想到还有人哭着喊着要把女儿嫁给他,再一看当时的吕雉,是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年轻、漂亮、温柔、贤惠的姑娘,完全符合刘邦的择偶标准,对于刘邦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吕妹妹。于是四十出头的光棍汉刘邦也不懂得推辞一下,立马欣然接受,很快的就和吕雉成了亲。
婚后刘邦也是争气,四十开外的人没几年便让吕雉为他生下一男一女。然而刘邦始终也没能解决好两地分居的问题,平时只能让吕雉一人带着两个小孩留守家中,要种地还兼照顾刘大爷,刘邦只是隔三差五的才回一次家。
那时的吕雉确实也贤惠,一个大家小姐虽然一夜之间嫁了一个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还常年不回家的男人,但她没有因此而怨恨悲伤,而是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得井井有条。
某一天,吕雉在地里耕作,为了方便带小孩就把两个孩子都放在田边。正好这时候一个不知名的老人路过,到了田边便向吕雉讨碗水喝。吕雉不但给那老人喝了水,还请他吃了顿饭,老人过意不去,临走之前就给吕雉相了面。
虽然吕雉自己也有家传这本事,一来她年轻学艺不精,二来当时人梳妆打扮用的铜镜成像效果也就那样,像素太低细节模糊,自己也没法给自己看,他爹当年老是叨唠着说自己的女儿将来要嫁贵人,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正好让老人给自己解一解多年来的心头之惑。
老人仔细端详一番之后,给出的相面结果吕雉是“天下贵人”,吕雉很高兴,又把两个孩子抱过来让老头看,老人看了儿子刘盈,说:“你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孩子。”说完便起身告辞。
不一会刘邦从外面溜达到了田边,吕雉便把老头的话告诉了刘邦,刘邦赶忙顺着老人离开的方向追去,好容易追上了还非得让人家也给他看下,老人也不推辞看了看刘邦,说:“你的妻子儿女都得你的荫福,你的相貌贵不可言。”刘邦听了沾沾自喜很是得意。
种种迹象表明刘邦可能和别人确实不太一样,可这种事情只能算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对于刘邦来说,虽然有了妻子儿女,但生活在更多的时候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变化。
这就是当时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刘邦,尽管曾趁出差的机会在首都咸阳领略了帝国统治者秦始皇帝嬴政的威仪,发出过“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叹,但如果当时是太平盛世,刘邦也许会在这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中度过他的一生。平时能做的稍微算出格的事无非就是在王大娘、武大嫂的酒店里一边赖着账喝酒,一边与旁人高谈阔论,开自己同僚上司的玩笑,还不时的趁着酒劲向过往的路人们显露他左边大腿上与众不同的七十二颗黑痣,然后在多年以后像绝大多数在神州大地上存在过生命一样匆匆离去,隐没在历史的芸芸众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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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第二章 就从这里开始
强大的秦朝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当时的唯一合法政府——秦。
秦朝的第一代的创始人叫“非子”,因为替周天子养马养得好(周朝的弼马温?)而被周天子赐予赢姓,又在渭水上游秦川的东岸给了他一块封地,这里就成了秦朝的发源地。当时掌权的周孝王本意是让秦作为一个近畿的“附庸”之国,但秦的历代君主中不少人就如同孙猴子一样,对这芝麻绿豆大的官职当然是不会满足,于是秦国的君主们不断的扩张壮大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国的地盘和国力日渐强大,到了秦穆公时期更是做了一回天下的霸主,但总的来说当时秦东进的路线始终被更强大的晋国死死的扼住。
这样的情况后来又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直到公元前376年,随着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这个时候的秦国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弱、最不雄的一个国家,国内的政治也一度因宫廷斗争而陷入混乱之中,直到历史等来了这样两个人:秦孝公和公孙鞅。
公孙鞅也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年轻时研习的是李悝的《法经》,本想在魏国(非卫国)做出一番事业。然而公孙鞅在魏国并不受国君的重视,十分的不得志,后来听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下令求贤,公孙鞅就从魏国跑到秦国去应聘。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推荐,公孙鞅得到了秦孝公三次单独面试的机会,公孙鞅抓住机会终于深深打动了秦国的一把手秦孝公,于是孝公拍板决定聘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一说“商鞅变法”好像谁都听过,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情是:得到秦孝公鼎力支持的公孙鞅其实前后一共进行过两次变法,只不过我们熟知且重要的是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以法令法规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了确保法令的实施,公孙鞅发明了连坐制度,简单的说就是一人犯法如果临近的其他人不举报的话就得一起坐牢。可别小看了这样的制度,它对后世的影响现在依然有迹可循,君不见某地农村墙上刷的“一人超生,全村结扎”的标语呼?里面大概就有当年商鞅连坐之法的意思。
当然,变法最重要的还是第二条:奖励耕战。在生产方面,他鼓励百姓们多生产,一个家庭的产出与缴纳给国家的赋税成反比,生产的粮食越多,要上交给国家的比例就越少,这无疑增加了人们劳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了军功爵的制度:当兵的只要能在战场上带回一颗敌军的人头就授爵一级,而没有军功的人即便生在富贵之家也不能得到爵位。当时的秦国无论是谁,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全看你的爵位的高低,这极大的刺激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当时当兵的衣食住行是要自行掏腰包解决的,所以秦军对士卒的选拔是有严格规定的:小康以上家庭的青壮年才有资格从军。统治者们的观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有固定收入的人才能不断的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如果一个人整天都为一日三餐发愁饭,那当兵不能保证他会奋勇杀敌,当官不能保证他能够清正廉明。
秦国在变法的影响下很快强大了起来,可是在那个时代变法不是秦国的特产,战国七雄中除了齐国(这是个老牌强国)以外的其他六国都在不同时期进行过变法。第一个通过变法强大起来的是魏国,魏国主持变法的就是公孙鞅的偶像兼老师,也就是《法经》的作者李悝。既然变法如此的厉害,那为什么最后在七国中脱颖而出是秦国而不是其他六国呢?
那是因为其他五国的变法和秦国变法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五国的变法都随着主持变法的大臣或君主的去世而终止。变法之前,五国如同衣衫褴褛的乞丐,变法就如同给一个乞丐换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但乞丐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随着时间的前进,华丽的衣服终究会褪色,当华丽不再之时,乞丐的褴褛依然。而秦国的变法则不同,虽然秦孝公死了以后公孙鞅就被对他积怨已久的秦国君臣们联合起来五马分尸了,可即位的秦惠文王抛弃了公孙鞅,却没有抛弃公孙鞅的变法,秦国变法的脚步却没有因此停下来。可以说商鞅的变法是给秦国这个乞丐指引了一条谋生的道路,让秦国摆脱了乞丐的宿命最终成为了一个贵族。
公孙鞅的变法让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第一次切实的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你出身再普通,只要你勤劳工作就能致富,致富就能参军,参军就能杀敌,杀敌就能提高社会地位。可以说就是这样的制度,让秦军逐渐蜕变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每一次战斗,军队从主帅到士兵都目标一致勇往直前。他们对战争的渴望,他们对胜利的渴望、对人头的渴望超过了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支军队。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哪怕你对这样激励斗志的方式并不赞同,你也不可否认这是一支相当可怕的军队。
可以想象当时在战场上,从六国军队一方看过去,对面全是神情亢奋,眼睛冒着青光,嘴里流着哈喇子的虎狼之师;而在秦军眼里,对面全是金光闪闪的人头,有时候可能仗还没打呢,胜负就已经有了分晓。秦军就是以这种抢人头的激情不断的冲击着地盘、人口都十倍于己的东方六国,逐渐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唯一的超级大国,并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大业。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对东方六国的战争逐渐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态势,从对土地争夺的攻防战发展到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我们列举一下一些比较大的战役变可见端倪:
公元前331年,秦与魏国交战,斩首八万。
公元前317年,秦破韩于脩鱼,斩首八万二千。
公元前312年,秦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公元前307年,秦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公元前300年,秦取楚襄城,斩首三万。
公元前298年,秦出武关击楚,斩首五万。
公元前293年,秦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公元前280年,秦取赵光狼城,斩首两万。
公元前275年,秦伐魏,破韩援军,斩首四万。
公元前274年,秦伐魏,斩首四万。
公元前273年,秦败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并沉赵援军两万于黄河。
公元前264年,秦伐韩,斩首五万。
公元前260年,秦大败赵于长平,斩虏四十五万。
公元前256年,秦取韩阳城,斩首四万,伐赵,斩首九万。
可以看得出来,商鞅的变法对秦军的刺激有多大,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秦军消灭的六国军队人数就超过二百万人。而且秦灭六国的脚步是一步步的加快,终于在秦孝公过世百余年以后,秦国又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嬴政。
虽然即位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权力也掌控在太后和权臣的手中,但当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年),嬴政干掉权臣吕不韦和嫪毐开始亲政后,秦统一六国的进程真正进入了快车道。
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灭韩。
秦王政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
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灭魏。
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灭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燕。
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
嬴政指挥着这支虎狼之师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横扫六合统一了天下,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一个家天下的帝国——秦帝国,嬴政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接下来,秦始皇嬴政再接再厉,国中没有了敌手,他便向北驱逐了匈奴,向南扩张到了南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如果考虑到在公元前3世纪时候的古希腊在马其顿人统治下奄奄一息,古印度的孔雀王朝已经分崩离析,古埃及早已经被罗马人干掉,而罗马人还没有称霸地中海,我们甚至可以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然而,如此强大的国家也有极深的隐患,那就是统治者不了解可以在马上取天下,却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当国家的主题不再是战争,当社会生活的关键词从“对外征战”转变成“休养生息”的时候,统治者们却仍然在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们不了解社会的新常态。
不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
隐藏内容
end在曲折中前进
很快,沛公刘邦依靠原来的哥们帮忙在沛县拉起了两三千人的队伍。不得不说刘邦的运气实在不错,他的哥儿们不仅是一个素质很高的群体,里面包括了萧何、曹参、樊哙、娄敬、任敖、周昌、周勃、夏侯婴等等汉朝的开国重臣,而且这些人绝大部分对刘邦都十分的认可。既然部队组建完毕,为图个彩头,按惯例刘邦自然也要自我标榜装饰一番。于是刘邦就成了赤帝的儿子(让刘大爷情何以堪?),并且宣称自己曾经斩杀过化作大白蛇的白帝的儿子;又说当年秦始皇也常认为东南方,也就是刘邦所在的楚地有天子气,所以嬴政才到南方来巡游,目的是为了压制这股气息,然后刘邦自己在芒砀山里钻山沟的原因也由躲避朝廷的严打变成了躲避嬴政气息上的迫害。这样一来,刘邦以往的那些所作所为性质完全就不同了,虽然刘邦人还是那个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但格调就高了很多。
一通动作下来,刘邦顺利的拔高了自己的声望,把自己的造反说成是上天注定的事情。最后,赤帝的儿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五彩云气的真命天子刘邦在沛县带头祭祀黄帝和战神蚩尤,宣布上天早已注定了的战争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秦二世二年十月,部队开始整装开拔。
然而话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打仗还是得靠刘邦自己,即便成了赤帝的儿子,有神仙在后面撑腰也不代表他一定会顺利。毫无指挥和作战经验的刘邦一开始连续在胡陵和方与两个地方碰壁吃瘪,他带着部队空费了不少时日转悠了一圈毫无收获后只好回到了丰邑继续招兵买马。虽然连续的出击失败,刘邦的公开造反行为还是刺激了朝廷,很快泗水郡郡监(官职)某平(史失其姓)便带领军队包围了丰邑。
沛县只是一个小县,下辖的丰邑更非一座坚城,刘邦手下这两三千人不可谓多,城外黑压压一片的秦军又不可谓少,而且这是刘邦第一次被敌人包围(以后他还要多次面临这种情况)——这一切都预示着刘邦军事生涯面临的第一次考验异乎寻常的大,如果换做一个寻常的义军将领,接下来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要出城投降了。
但刘邦就是这么的不寻常。
虽然刘邦不爱读书也没多少文化,更没研究过兵法,但他在军事上还是颇有天赋的。看着丰邑在秦军重兵包围之下四面漏风摇摇欲坠的单薄城墙,刘邦毫不气馁,也不但算先投个降曲线救国,他认为既然难以依靠城防进行有效的防守,不如主动进攻寻找战机。
刘邦决定:趁敌人立足未闻之际主动进攻。
在丰邑城里,刘邦一边充分发挥了他经过人生前四十几年已经练得精熟的忽悠人的本事,发表激情的演说,鼓舞了众人的士气,同时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被围两天后的黎明时分,丰邑城门大开,刘邦主动率军出城与秦军交战。
丰邑城外的秦军没想到人数劣势的义军会主动出击,一时乱了阵脚,结果阵势被刘邦率众一鼓作气冲散。紧接着刘邦趁胜追击向薛县进攻,又击败了郡守某壮(情况同某平),并一路追击至戚县,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生擒了郡守。
要知道秦统一中国后最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随着版图的扩大有所扩充),郡守作为郡的第一把手在当时可是省部级的高官,在军队也属军分区司令一级,分量着实不轻。郡守居然被擒让刘邦的第一次军事胜利大得出乎意料,于是刘邦很得意,马上命令开坛祭旗,拿郡守的人头做了自己反秦的投名状。
虽然首战告捷,响应了张楚反秦的号召,但刘邦的处境并没有多大的好转,相反他很快就不得不面临来自秦政府和各地起义军之间两方面的压力。因为当时除了要面对如狼似虎的政府军之外,各股反秦武装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前有武臣背楚自立,后有韩广叛赵称王,至于各路义军内部为了眼前的利益,弑主称王、背信弃义、阳奉阴违、貌合神离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这还是在大家名义上一致拥护响应张楚政权的情况下,而到了秦二世二年十二月,张楚政权被秦军名将章邯消灭,陈胜被自己的马车夫庄贾杀死在撤退的路上之后,失去名义上的领导的各路反秦武装更是乱作一团。
秦汉之际的反秦起义是中国封建历史上几乎所有反抗压迫的农民起义的模板和缩影:初时大家为了生存尚能并力同行,一旦局势暂时缓和便恨不得马上称王称霸割据一方,各反秦武装间摩擦火并不断升级,最后他们都被王朝的统治者所消灭或被王朝的创造者所取代。这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所有最终失败的农民起义的四同宿命:同仇敌忾、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当时刘邦并没有想那么多,虽然初战得胜,但他在多如牛毛的义军中还只是不起眼的一支,既没有稳固的地盘,也缺乏强大的兵力,他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继续进攻扩大战果,进一步增强实力。可下一步要往哪里去?思来想去,刘邦最终选择了曾经让他吃了闭门羹的方与。
等刘邦再次来到方与城下时才发现,一支魏国的军队早已经盯上了自己的猎物,领军的魏国将领是魏国的相国周市。周市在当时可不同于一般的义军将领,他最初奉陈胜之命平定魏地,成功之后陈胜曾多次想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为反秦大局着想拒绝了陈胜的任命,而坚持要立六国时魏王的后人魏咎为王。此时的魏咎正在陈胜的软禁之中,周市甚至为此连续向陈胜请求了五次,陈胜不得已才放魏咎到魏国为王。由此来看周市算是当时起义军之中为数不多识大体的人物。
然而刘邦哪管得了这些,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敢来跟我抢地盘,也不问问我手中的三尺长剑是不是答应!于是刘邦和周市两军摆开阵势准备先较量一番,看谁更有实力夺取方与这个猎物。
但就在剑拔弩张之际,刘邦却接到一个让他十分意外的消息:丰邑投降魏国了!
原来周市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丰邑是刘邦当时不多的根据地之一,意义自然重要,于是一面准备跟刘邦开战,一面派人去劝守城的将领投降,准备前后夹击一举把刘邦打回解放前。
刘邦当时也知道丰邑的重要,出兵之前他并不是毫无准备,而是留下自己信任的将领雍齿留守丰邑。可刘邦没想到的是,事实上雍齿就属于沛县起兵时不屑刘邦的少数派,自己早就想出来单干。现在刘邦命自己留守丰邑而周市又派人用封侯的条件来说降,正遂了雍齿的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丰邑马上就城头变换大王旗投降了魏国。
眼看就要腹背受敌的刘邦果断的放弃了方与,连夜回军丰邑。从能力上说雍齿也确实了得,带着一群叛兵居然把丰邑守得跟铜墙铁壁一般让刘邦毫无办法。气急败坏刘邦在城下破口大骂丰邑的小子们忘恩负义,但光骂人能解决什么问题?丰邑城外的刘邦只能是又气又急,又急又气,急火攻心之下刘邦病倒了,这一病还病得不轻,只好听从手下人的劝告暂息雷霆之怒,慢发虎狼之威,灰溜溜的退回沛县县城养病。
这是起义后刘邦遇到的第一次重大的挫折,是经受住挫折越挫越勇还是被挫折所击败在历史上留下“某年某月,沛公走死某地”的记载了事,全靠刘邦自己的意志和能力,而只有意志坚定、能力出众的人才能战胜挫折不被历史所淘汰。
挫折就如大浪,能在数量多如泥沙的人群里淘出其中最闪亮的金子。
当然,作为事后诸葛,我们很放心的知道,刘邦是当时最闪亮的金子,是不会被淘掉的。他在沛县一边养病一边思考:丰邑之恨是不能不泄的,既然自己力所不及就必须借他人的援手。哪援手又在哪里呢?刘邦身为楚人又在楚地起兵,关系上自然与楚系的反秦武装最为相近,虽然此时陈胜的张楚政权已不复存在,但刘邦听闻有人在离此不远的留县拥立一个叫景驹的人做了代理楚王。景驹是楚国屈、景、昭、芈四大家族中景家的后人,在楚地自然有高于常人的号召力,于是病情一有好转刘邦就决定带领部分人马去投靠景驹,准备向他借兵来收复丰邑。
刘邦在留县很顺利的见到了景驹,但还没等他跟景驹提要求,一支秦军与他前后脚几乎同时来到了留县附近。景驹一看秦军来了,他也知道秦军的厉害,自己着实紧张得很,这时他看到刘邦,便有了主意。
刘邦,你不是有事要求我吗,那怎么不得先表示表示?正好现在这支秦军就交给你打发了。
秦军的将领是名将章邯军中的司马。虽然只是一个偏将军,可能力却不含糊,刘邦与景驹的手下将领一起主动向秦军进攻,结果又是一次不成功的军事行动,出师不利的楚军只得回撤,好在这个时候秦军因为兵力不足也没有继续进攻留县。
退回留县的刘邦心里十分的焦急,想到自己的家当很多还在沛县,他那还耐得住性子继续窝在景驹身边。稍微考虑了一下,刘邦就决定单独行动,他敏锐的找到了一处秦军的薄弱点,带着队伍转而进攻砀县。这次行动刘邦获得了胜利,轻易地攻破了砀县。
相比沛县而言,砀县是个大县城,刘邦在砀县很顺利的招募到五六千人的新兵。一下子有了近万人的队伍,这下刘邦胆气就壮了起来、主动向秦军把守的下邑进攻、并再次获得了胜利。得胜而归的刘邦回到了留县,他没有想到,一个比胜利更大的惊喜在等他,因为就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个日后刘邦集团里极重要的人物——张良。
张良
张良,原本姓姬,六国时韩国人。张良的祖父姬开地、父亲姬平,都曾经做过韩国国相,前后服侍过五代韩王,是真正的贵族出身。秦王政十七年,秦军俘虏韩王韩安,韩国正式灭亡。做为六国中第一个被征服的国家,嬴政表现出了他政治上的大度,并没有像后来项羽对待秦王子婴那样把韩安一刀砍了了事,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只是把韩安软禁在新郑(地名),韩国国内很多大贵族的权利也得以保存。
这时候的张良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在韩政府供过职,所以尽管国破了,但他家还没破,家里依然有仆僮三百人和大量的金银玉器珍宝古玩。和当时很多韩国的贵族一样,张良只要浑浑噩噩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成问题,最多只是暂时顶了个“亡国奴”的帽子。就如当年满清入关以后,很多汉人一开始脑袋后面绑个辫子也很不舒服,可绑着绑着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可张良并不想这么混日子,自从国破的那一刻起,他心里无时无刻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张良毕竟是一个热血青年,尽管他父亲早在二十年前就病死了,跟秦人谈不上有什么家恨,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为韩国工作过,也说不上有什么国仇,可他为国尽忠的心却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定。
一开始张良的想法很简单,灭韩国的是秦军,指挥秦军消灭韩国的是秦王嬴政,干掉嬴政是他复仇计划的全部,也是他生命的全部。
为了给自己的国家报仇,张良放弃了继续过富人生活的机会,甚至连自己亲弟弟的丧事都不去打理,而是散尽家财到处寻求能够刺杀嬴政的刺客。应该说这个时候的张良政治水平和觉悟还是比较低的,充其量跟当时那个不懂得隐忍,只是因为儿时一同玩耍的嬴政对自己态度不好就愤而出逃,后来一心只想刺杀嬴政的燕太子姬丹差不多。可事情想谁都会想,真正有能力又敢于刺杀秦王的人又有几人呢?姬丹还算运气,找到一个荆轲,算是轰轰烈烈了一把,而寻遍千山万水的张良自己也疑惑:他的荆轲究竟在哪里呢?
然而凡事只怕“坚持”二字。十几年后,张良的苦苦寻找终于有了回报:他在原属于燕国的高句丽附近找到了一名愿意刺杀嬴政的力士。但十几年过去了,嬴政在见识过荆轲的匕首、高渐离灌了铅的乐器之后,不是秦国本土人士再也很难接近嬴政身边。像张良这样的六国旧臣但凡出现在嬴政附近,估计不说近身行刺,只要你稍有异动,恐怕远在十丈开外就被负责嬴政安保的亲兵们射成了筛子。
好在张良也早有准备,既然近距离刺杀几乎不可实现,他利用嬴政喜欢出巡的爱好,给力士准备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铁锥,要趁着嬴政外出巡游的机会在途中远距离将其狙杀,狙击的地点张良也物色好了,就选在阳武城外的博浪沙。
博浪沙地理位置夹在黄河和官渡河之间,是驰道直通咸阳的必经之路。地如其名,“博浪沙”的一个“沙”字,足可见当地到处有绵延起伏的沙丘,而沙丘与沙丘间又有杂草丛生,地形上利于少数人隐蔽而不利于大队人马快速通过,是伏击的好地方。
张良之所以敢于尝试远距离狙杀,除了重金请来的力士打移动靶也是百发百中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嬴政作为天子,按制度在车队中他的马车是由六匹骏马拉着,车厢豪华程度也是其他随从所不能比的,一般情况下远远的就能分辨出来,根本不需要走近了寻找。
综上所述,张良的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博浪沙地形的原因,嬴政的马车队不可能很快的通过这里,只能是缓步前行,而早一步选好位置隐藏起来的力士就可以在车队靠近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锥投掷向嬴政所乘坐的马车。试想一百二十斤的铁锥掷出去威力是何等的巨大,只要命中必然能将嬴政连人带车砸个稀烂。当张良事先探知嬴政的行程后,占尽天时地利的张良与力士两人早早埋伏在博浪沙官道旁,只等嬴政前来送死。
这看起来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张良此次可谓志在必得。可当等到嬴政的车队远远的过来时,两人都傻眼了,三十六辆同样制式的马车一辆接着一辆一字排开,从拉车所用的马匹到车上的装饰再到旁边守护的卫兵的人数都是一模一样,急切之间哪里分辨得出嬴政在哪辆车里?
“奸贼!”张良心里恨恨的把嬴政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良耗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机会,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嬴政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走掉。于是,当车队行进到离两人埋伏的地点最近的时候,张良示意力士把铁锥向车队中间的一辆车投去。
收到信号的力士卯足力气,身体旋转着使用类似奥运会链球选手的动作将手中的铁椎掷出。只听得“咣当”一声,铁锥把车厢整个都砸烂了,随后便是整个车队一阵的骚乱。张良也顾不得观察是否击中了嬴政,转身就往远处逃去。
史书上把这事称为“误中副车”,想想其实不然,三十六分之一的概率,打不中那是正常,这要是真被他打中了那应该叫“误中正车”才对。
刺杀失败后力士的下场不是很清楚,似乎被抓后自尽了,而张良我们准确的知道他居然全身而退,改名换姓隐匿于下邳。权倾天下的始皇帝对刺杀事件震怒不已,下达全国动员令搜查了整整十天都没有找到张良的消息,于是张良便成了赫赫有名的全国S级通缉要犯,也成了令当时游侠们心驰神往的传奇人物。
虽然改换了姓名,但张良却没有就此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仍然时刻不忘自己的祖国。机缘巧合之下张良得到高人指点,开始研读据说是中国第一代武圣姜子牙所留下来《太公兵法》。随着不断的学习提高,张良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升,他开始意识到单纯的刺杀嬴政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便自己不顾性命刺杀成功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时的东方六国政治腐化,即便没有嬴政,也会出来一个赵政、一个吕政来做嬴政所做的事情。要想让韩国不被秦所灭亡,只能让韩国强大起来,而自己要想让韩国强大起来,首先要恢复韩国,于是张良从一个复仇主义者转变成为一个复国主义者。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张良也拉起了百十号人的队伍想要做一番事业。张良原本是去投奔景驹的,起的心思跟刘邦当初差不多,只是正好见到刘邦的队伍路过就随便进来看看。刘邦年轻时自认为是游侠,见到了偶像,当然是很激动,两人一番长谈之后更是相见恨晚,于是刘邦很诚恳请张良留下来做了一名厩将。
张良见过的达官贵人比一般百姓人认识的人还多,区区一个厩将自然不放在眼里,然而他发现刘邦虽然表面上跟其他的义军将领一样俗不可耐,但这个人极其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且悟性惊人,常人听不懂的兵法刘邦一听就懂,常人想不通的事情刘邦一点就通。张良终归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总有一种良禽择木而栖的心理,张良偶然间发现了刘邦,再一番深入接触,对刘邦感到十分的满意,于是张良也就打消了再去见景驹的念头,就留在刘邦身边做一个贴身的谋士。
所谓旁观者清,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刘邦发觉景驹号称代理楚王,听起来威风但其实是把自己放在了火炉上烤,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其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其他楚系义军的不满,而且景驹本人能力有限,并不具备成就大事的魄力。更重要的是在投奔景驹的那一段时间里,丰邑始终是刘邦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必要除之而后快。种种因素影响之下,刘邦经过反复思考,最终再次决定单干,于是他迅速脱离了景驹,再次带着部队回军包围丰邑。
虽然比上次多了五六千人,但结果却是一样,刘邦在丰邑城下只能望城兴叹徒呼奈何,雍齿时不时还在城头露面,面露嘲讽的神情刺激在城外的刘邦。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在丰邑城下死皮赖脸的磨蹭了多日反复被雍齿刺激的刘邦听到了一个消息:景驹的队伍已经被另一支楚军的打散,他本人也死在了逃亡的途中。
获胜的这支楚军为首的将军叫项梁,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在消灭景驹后手上已经有十万之众,现在正在不远的薛县附近,是一个颇有实力的人物。被雍齿刺激得不轻的刘邦没有丝毫的犹豫,留下大部队继续围城,自己只身带着百十个随从连夜就投奔项梁的帐下。
我相信刘邦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本人的公关交际能力却非同一般,以至于初次见到刘邦的项梁也不含糊,直接拨给刘邦五千人马和五员将领助他攻打丰邑。得到增援的刘邦士气大振,终于把雍齿赶出了丰邑。
胜利后刘邦痛打落水狗,不仅是丰邑,楚地也不让他待了,一路撵着直接把雍齿赶到了魏国。
夺回丰邑终于让刘邦出了心中的一股恶气,但他的心境也发生了变化。在见识过秦军的残暴,项梁军队的雄壮之后,站在丰邑城头的刘邦开始感到沛县虽好,但是地方太小了,没有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自己的力量又太弱,他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片他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土地,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去闯荡一番。既然已经走上了反抗强秦的道路,就不能退缩犹豫或苟且偷安,只能一往无前。
人生一世,横刀立马,建功立业,大丈夫当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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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让伊稚斜单于搬到漠北去暂时躲避的自次王,其实就是那个投降的匈奴人赵信。虽然他原本就是匈奴人,投降过汉朝,现在又投降回匈奴,按中原那些正人君子看来他的道德是有问题的,但这并不影响赵信在单于心中的地位。赵信投降回到匈奴后,伊稚斜单于为了拉拢他,破格授予他“自次王”的称号,意味仅次于单于自己的王,不仅把自己的姐姐嫁给他做妻子,还在大漠深处筑了一座城池给他居住,名曰“赵信城”。
得了这么多好处,赵信也死心塌地的为伊稚斜单于出谋划策了。他久在卫青的帐下听命,对大将军的作战风格和习惯知之甚详,依他的了解,在当时落后的后勤运输条件下,汉军的作战半径不可能远达蒙古大漠以北的地区,既然最近匈奴方面屡战屡败,那就应该先避其锋芒保存力量以图再战。
赵信毕竟常年只在一线战场勾当,他恰当的估计了汉军的作战能力,却低估了刘彻战斗到底的决心。想开汉以来汉匈关系一直是匈奴人高压一头,高祖、文帝、景帝哪个不是圣明一时的君主,然七八十年间大汉军队屡屡被匈奴骑兵玩弄于鼓掌之中,好容易等到他刘彻掌权,耗费了巨大的心血方才一扫以往对匈作战的颓势,岂能让你匈奴人说走就走,要走也要把以往的一切连本带利还回来才能走!现在伊稚斜单于打不赢了就撤出漠南,刘彻却准备连漠北也不让他呆了,要搬家就准备让他直接搬回姥姥家去。
然而赵信的计谋也不无道理,兵法常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果没有足够的后勤补给,以常规部队行军所携带的粮草是不可能走得太远的,尤其还要横跨沙漠,你再牛的部队人总得吃饭喝水吧,马也总得吃草吧?即便是忍饥挨饿的过了沙漠,这样的部队在战场上还能有什么战斗力?这就是古人说的“千里馈粮,士有饥色,虽有精兵名将,又岂能不饮不食。”。
然而以上种种只是对常人而言,毕竟古人又有云:成非常之事者必非常之人,刘彻就是这么一个非常之人。
为了彻底解决北逃的匈奴,刘彻下达命令,要求有关部门准备倾全国之力做后勤保障,不管是用人挑、马驮还是牛拉也要把粮草送过沙漠,正是牛牵马拽无所不用其极,必须保证作战部队到了漠北一样有强大的战斗力。
元狩四年的春天,经过充分的准备,刘彻决定大起骑兵十万,以步兵及私从者数十万做后勤保障,分东西两路由定襄和代郡出发,誓要一鼓作气彻底解决匈奴。
这将是一次规模和困难都前所未有的出征。军队要两路齐出,主帅当仁不让的就是卫青和霍去病这舅甥俩。在原来的计划中东路军主帅是大将军卫青,西路军主帅是骠骑将军霍去病,但因为事前从捕获的匈奴人口中得知伊稚斜单于可能在东边,为了让霍去病立大功,刘彻不仅把作战能力强的士兵都派给了霍去病,还临时命令东西路军互换。这显然是在霍去病和卫青之间厚此薄彼,而且临时做出两路军互换又是兵家大忌,两者都为这次出征定下了一个不完美的基调。
虽然事先做了调整,但事实仍打乱了刘彻的计划,伊稚斜单于还是和卫青撞了个正着。汉军如此大规模的行动是根本不可能隐蔽的,当伊稚斜单于得知汉军即将要超越极限横跨大漠来进攻时,他早早的就集结好了精兵等着疲惫不堪的汉军出现在漠北,然后就准备看一场好戏。古代人都是迷信上天的,但这次,劳动人民靠着意志、鲜血和汗水用实践证明了人能胜天的道理,使汉朝的大军克服了千里荒漠的天然屏障如期出现在蒙古沙漠的北边。
伊稚斜单于终于看到了他等待已久的敌人,但想象中汉军人困马乏衣不遮体,只顾着四处躺倒狠命休息混乱不堪的景象并没有出现,他所看到的依然是一支阵容整肃的军队,尽管他们看上去似乎有些疲乏,但他们精神依然振奋,眼中冒着如头顶的烈日一般炽热的目光。伊稚斜单于不信这个邪,他认为这只是汉军制造出来的假象,没有一支部队在横跨千里沙漠之后未经休息却依然能保有战斗力,他要先下手为强一举击溃汉军的意志。
然而还没等伊稚斜单于这边有动作,汉军已经先动了起来,只见卫青一挥手,一辆辆匈奴人从未见过的奇怪车辆被汉军的士兵们推到阵前结成了阵势。这是卫青为这场战斗精心准备的秘密武器,他相信这个武器能为赢得这场战斗增加重要的砝码,这个秘密武器有个虎气的名字——武刚车。
尽管皇帝事先把肥肉留给了侄子,卫青还是十分重视这次出征,知道这次是失败不得的,他吸取了元朔六年出征的经验教训,仔细的做了很多功课,最后终于从孙武和吴起的兵法古籍中复原了武刚车这种传说中的器械。
武刚车每辆长两丈,宽一丈四,头顶有盖,侧有护栏,外绑长矛,内藏大盾。行军的时候武刚车是运输工具,可以运送粮草和士兵,战斗的时候外面蒙上牛皮配合弓箭长矛就是一件犀利的机械。有人胡乱形容说它是古代的坦克,其实不然,否则卫青只需要命令武刚车阵碾过去匈奴人逃得慢的定成肉糜了。说到底这是一件防守的器械,有车上装有盾牌和浸了水的牛皮,寻常的弩箭和投掷的短矛根本奈何不了它,而面对敌人,远的藏在车里的士兵可以用弓箭去射,离近了可以用长矛去戳,在防守时端的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综合火力平台。
有了皇帝提供的强大的后勤保障,能让士兵们抵达漠北;有了古籍中记载的武刚车,能让将士们有一道可靠的屏障;但是要战胜敌人,最后还是要靠自己的临场应变。卫青在部队中精心挑选了五千最有战斗力的士兵打先锋,让这五千人对匈奴人发起了冲锋,余下的部队只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做——休息。
一连跑了一千多里路的汉军居然先发动了进攻,这不是欺负他匈奴无人么?伊稚斜单于哪里肯答应,他也指挥手下将军率一万骑兵向汉军阵地发起反冲锋,誓要先赢一阵。
这下伊稚斜单于就中卫青的计了。假如这时候匈奴人全军突击,卫青打先锋的五千骑兵肯定支持不住,汉军就要全力防守,如果是这样早就以逸待劳多日的匈奴人应该占据优势,现在只有五千对一万,汉军虽不能保证获胜,至少拖住对手还是可以做到的。
匈奴的一万骑兵和汉军的五千人在两军阵前展开了激烈的厮杀,匈奴骑兵中有冲到汉军主力阵前的,就被武刚车里射出的利箭所射杀,偶有躲过箭雨冲到近前的,也被长矛在身上戳出了透明窟窿,眼见汉军居然有如此的利器,匈奴大部队更是不敢妄动,战斗从上午打到中午。
在这关键的时候,风又起来了。
有人好似乎很奇怪,怎么又起风了?这次其实很好解释,尽管两千年前国家没有发达的工业,然而沙漠化地区在什么时候都是存在的,尤其这里是蒙古大漠的边缘,一年刮几次沙尘暴并不稀奇。只见沙尘暴一起,飞沙走石遮天蔽日,能见度瞬间降到了数米之内,狂风卷着砂砾劈头盖脸的打过来,双方的将士们甚至眼睛都睁不开,面对面都看不到人。虽然双方手中有杀人的利刃,心中有刻骨的仇恨,却也只能暂时掩面躲避风沙的袭击,战斗似乎就要暂时告一段落。
越是意外的情况越是考验主帅随机应变的能力,伊稚斜单于率部退到漠北多时,想来也没少受沙尘暴的苦,每次风沙一起匈奴人就得赶快扎紧帐篷的帘子等待沙尘暴过去,这让伊稚斜不经意间养成一个习惯,沙尘暴来了,等等看,不行就明日再战。但卫青可不想等,他的军队本来人数就不占优,在大漠行军时又分出去了一万人的部队,原本是要做奇兵用的,可等到出了大漠这支部队却没了踪影,致使卫青手头上的士兵就更少。如果现在要是不能一鼓作气吃掉对手,等匈奴摸清自己的底细,到时候再想取胜就更难了。正好这时候沙尘暴骤起,卫青马上命令休息了半日的大部队开始行动,骑兵们顶着漫天的狂沙从左右两翼包抄匈奴的大部队。
这边汉军在两翼齐出,这边匈奴人因为单于的等待而迟迟没有行动,待到风沙稍缓和,伊稚斜才发现他这一等就等出了大问题:汉军的主力已经差不多把匈奴部队围住,这时候想走也走不了了,伊稚斜只能指挥部队全力迎击汉军,双方又是一场恶战。
这时候汉军虽然几乎包围了匈奴人,但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在他们这边,其实占不到多少便宜,要取得胜利能依靠的只有士兵们的意志。兵家常言:“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卫青知道这次要击败匈奴,只有击垮他们的意志。当然,也可能到了这份上卫青也无法可想了,任何的策略在短兵相接的肉搏中都失去了意义,他唯一能寄于希望的是战士们能咬牙坚持住,等待对手的意志先垮下来。
好在战士们没有让他们敬爱的大将军失望,尽管他们身体已经疲惫,但他们的意志依然坚强,仍可以勇猛的冲上去和敌人厮杀,毕竟他们家破人亡,他们妻离子散,他们丧兄失长,他们一路上没少喝咸沙窝子里的水,现在又吃了满口的黄沙,全是因为眼前这群狗娘养的匈奴人!
要报新仇旧恨就在此一举!
双方从日中又直杀到日暮黄昏,两军的死伤都差不多,但伊稚斜终于先顶不住了。自己面对的这是一群什么人啊!他们分明都已经精神超越了肉体!
要远离这群疯子!
这可能是伊稚斜离开战场前最后一个念头,意志已经崩溃的他没有对仍然在战斗的军队发布任何一道命令,只率着几百亲随趁着黄昏从西北溃围而去。
单于跑了,一开始匈奴人还没有反应,又过了一会,太阳的余晖渐渐减弱,他们其中的一些人突然发现单于不见了。单于跑了!消息以比沙尘暴还快的速度传播,整个匈奴军队立即土崩瓦解四散奔逃。
前一秒钟还在拼死反抗的敌人突然之间就丢盔弃甲的逃跑,卫青意识到匈奴方面肯定出问题了,等到手下抓来两个俘虏一问才知道伊稚斜早跑了,卫青不敢怠慢,马上命令轻骑兵在前觅路追赶,大军也不做停留一路尾随前进。
漠北好歹是匈奴人的主场,伊稚斜又逃跑在前,汉军连夜追出二百多里地终究还是让他跑了。
汉军一直追到了第二天天明时分,当他们来到窴颜山下,最终失去了匈奴人的踪影。单于筑的赵信城就在窴颜山上,这时候的城中已经没有了人影,只留下匈奴人还没来得及运走的大量粮草辎重。眼见再也无望追上伊稚斜单于,卫青只能叹息,他和匈奴作战十年,虽然未尝一败,但也是第一次能和匈奴单于正面交锋,这次让伊稚斜跑掉了,天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第二次机会。
大军在赵信城逗留一日,卫青决定撤军,临走前他命令将匈奴人囤积在城中的粮草一部分充做了军需,剩下的一把火烧了个干净,然后带着一万九千多匈奴人的首级撤回了定襄。
伊稚斜虽然逃得了性命,但也好不狼狈。他只顾得没命的逃窜,竟和自己的王庭失去了联系,待到战场上撤下了的匈奴散兵游勇重新在单于王庭聚集后才发现,原来谁都不知道伊稚斜单于去哪了。国不可一日无君,匈奴的右谷蠡王便自立为单于,直到十多天后伊稚斜回到王庭才重新掌管了权力。
这边匈奴的精兵主力以逸待劳尚且被汉军的西路军击溃,那边霍去病率领的东路军更加势不可挡。霍去病就本就是冲着伊稚斜去的,当得知单于不在东边时他多少有些失望,失去了主要目标霍去病干脆哪里匈奴人多就往哪里去,他手下皆是从全国海选中挑选出来最精干的士兵,全军没有一个副将,只听由霍去病一个人指挥。霍去病带领着这五万骑兵出代郡后横冲直撞,跨大漠、渡章渠,翻山越岭转战两千多里所向披靡,匈奴的精兵主力都被卫青吸引在了西边,东边匈奴这些杂王们根本不是霍去病的对手,东路军策马狂杀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直杀到匈奴人听到霍去病来了,连卧床多年的病秧子也马上跳起来逃命。
一路上死在东路军刀下的亡魂不计其数,光匈奴部落的王就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总计八十三人,有数的人头就有七万零四百四十三个之多。古人认为海是地的尽头,西路军就一直杀到了瀚海(大概是贝加尔湖)边上,方圆百里之内再也没有匈奴人了才算完。
霍去病率领的西路军走到这里,可以说是他军事生涯里最大的一次胜利,接着他代替皇帝在狼居胥山顶祭天,在姑衍山脚下祭地,完成了一套象征性封禅的仪式,随后又登高远眺一望无际的瀚海,大有“北临大漠,以观瀚海”的感觉。做完了这一切,霍去病志得意满,方才带领部队南归。
卫青在西边击溃了匈奴单于,霍去病在东边杀得匈奴人只顾得逃命,一次出征就消灭匈奴战士九万人,这对总人口只有数十万的匈奴人而言几近是毁灭性的打击。为了表彰两个的功绩,刘彻特地设立的“大司马”一职,由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共同担任。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刘彻赢得了汉朝开国以来对匈奴的最大胜利,大汉的军事实力也达到前所未有的巅峰,甚至在尔后的数百年间也一直被追赶,从未被超越。
小论卫青和霍去病
离开硝烟滚滚的战场,我们来讨论一些相对轻松的话题。
自古以来国人凡事总喜欢讲排名,在某个领域一定要分清楚谁强谁弱,什么都喜欢搞排行榜、兵器谱、top10之类的,末了还要冠以“史上”、“最强”等一类的字眼,就连后来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自己也搞了个云台二十八将,仿佛不排不足以安天地,不排不足以平民愤。那么,问题来了,在武帝时期众多将领中排名前两位的卫青和霍去病究竟孰强孰弱?我们也可以讨论下,如果读者不同意以下结论,请笑过,勿拍砖。
论出身。两人的出身我们交代过了,都是私生子,这个没什么好比较的。
论个性。卫青个性沉稳内敛,霍去病热情张扬,这跟个人能力关系不大,说不清楚到底孰优孰劣。
论为人。因为出身于社会的最底层,卫青为人仁善谦和,懂得尊重同僚和手下,在士卒中得到广泛爱戴,出征时他甘于和士兵们同甘共苦,获胜后知道给自己的手下争取应得的封赏。后来淮南王刘安准备谋反的时候,他的手下伍被是这样评价卫青的:“大将军这个人号令严明,打仗的时候他临阵勇敢,常身先士卒;行军遇到水源缺乏的时候,士兵没有喝饱他绝不喝一口;渡河的时候,只要有一个士兵们没有过河他绝不渡河;平时所获得的赏赐他也统统分给手下的士兵。跟大将军一比,即便是古代最有名的将军也不过如此。”不仅这样,卫青面对在他最被皇帝看重出任大将军时都不肯给他行跪礼的汲黯,他表示尊重;面对因私怨击伤他的李敢,卫青反而帮他隐瞒,人品好得没话说。唯一可以让某些人诟病的是他“柔和媚上”,说白了就是爱讨好皇帝,在皇帝面前从不干据理力争任何事情。但是这恰恰反映了卫青的情商高,他就是一个放羊娃子出身,让他能出人头地的是谁?是皇帝;他当上了将军,要建功立业,扫平匈奴,要依靠谁?还是皇帝;他是位极人臣的大将军,姐姐是一国之母的皇后,侄子是太子,妻子是皇帝的姐姐,那最担心、提防他的人是谁?依然是皇帝。除非卫青想造反,不然他不讨好皇帝讨好谁?就如同明朝的名将戚继光将军一样,所向无敌的戚家军是他的私人军队并不领国家军饷,尽管为了养活这一大票弟兄去抗击倭寇,他可能既行贿又受贿,不仅结党而且营私,但他从未通过这些手段给自己谋过一点私利,他仍然无愧于名将的美名。
再看霍去病,跟卫青相比他自小可以说没受过什么苦,后来更是在皇帝身边长大,这样的经历让他不仅遇事敢说敢做,而且敢做敢当。霍去病因为李广的儿子李敢曾经打伤卫青就自作主张把李敢射杀,事后还第一个跑去跟皇帝说“就是我杀的”。另外,常年接触社会的顶层的他似乎也不懂得人间疾苦。据说每次出征皇帝都亲自给他派遣随军的厨子并准备大量的只给他一人特供的酒肉美食,征途中哪怕在士兵们缺衣少食的时候,霍去病也不去关心,还在营地里踢球作乐,征战结束的时候给他特供的酒肉有剩余的则一律丢掉,这也是为后世的学者所诟病。但有时候话也分两说,我们知道清朝时有名的才子纪晓岚是一个只要两天不近女色全身血管就仿佛要爆裂开来的主,乾隆皇帝有时候为了让他安心工作会赏给他一两个宫女好让他能阴阳调和,那可是皇帝的宫女,你以为给了你就是你的?纪晓岚拿那些女人没有办法,只能在家外面另盖了大房子把她们好吃好喝的供着。同样,霍去病剩下的是皇帝特供给他的食物,哪怕他吃不完不丢而是分给其他士兵吃,其他士兵可能也没胆子吃。但以现代的看法,似乎在为人这方面卫青终究胜霍去病半筹。
论战功。对大多数人来说这项比较才是最重要的,历史上从不缺乏道德品质无可挑剔,办事能力却一塌糊涂的人,作为一个将领,哪怕你其他一无是处,只要能打胜仗,就是一个有用的人,而霍去病的战绩则是挺霍哌最为津津乐道的一点。霍去病曾六次出征匈奴,其中后四次是独立带队作战,共计消灭匈奴士兵十一万多人,要注意这些数字是靠战后算人头算出来的,那些在战场上跑掉了但受伤致残、重伤不治的并不被计算在内,而且谁能保证战场上每个被杀死的匈奴人的脑袋都被带了回来?因此“十一万多”这个数字还只能算是保守估计,而相比之下卫青七次出征只消灭了五万多人。这样看来霍去病似乎比卫青强一点。
但我们还应注意两位名将的作战风格。霍去病的战术之前提到过了,他使用的是超越时代的战术打法,在战术上他的想法可能与当时人的思想格格不入,以至于刘彻提出要教他孙武、吴起这些古代军事家的兵法时,霍去病这样回答了一句:“打仗要看策略是否得当,不一定要学什么古兵法。”。吕思勉先生在他的《秦汉史》里评价说:“这就是霍去病这个人不学无术的铁证了”,又进而把火烧到刘彻身上:“汉武帝这个人经常轻率的就把统领三军的重任所托非人,这也是铁一般的事实。”
我本人是极敬重吕先生的,但对他这个论点是在不敢苟同,霍去病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打仗是要有好的、适当的策略,而他的策略就是快速突击歼灭对手的有生力量,不跟你玩什么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那一套,霍去病坚信“天下战术,无所不破,唯快不破”是也,这就是他的兵法,不用去学“古”兵法。
相比之下卫青就显得保守老派一些。尽管有突袭茏城的记录,有快速包抄匈奴白羊王、娄烦王的辉煌,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卫青出征还是自己带一部分兵,手下将领带一部分兵,有时候还是分兵从不同地方出击,卫青很多时候起到的是一个帅才临场统筹调度的作用。一个行动方案越复杂,需要调动的人员就越多,对下面各级的指挥员的要求也就越高,然而终武帝一朝战术素养能望卫青舅甥项背的将领又有几人?这就造成了事先准备周密的计划临到了实施的时候时常就出了这样那样的岔子。别的不说,就漠北那一仗,如果李广、赵食其那一路能如期抵达和卫青的大部队协同作战,伊稚斜能不能跑掉还不一定。临阵时无法预测的失误经常导致了卫青的部队打的是击溃战,而非歼灭战,收复河套、驱逐右贤王、击退匈奴单于主力,卫青的胜利多为战略大局上的胜利而非个别战役、战术上的胜利。
相反的,霍去病是一个战术大师,闪电战术运用得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在《史记》中记载了漠北决战之后皇帝刘彻对霍去病所得战功的亲口描述:“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涉获章渠,以诛比车耆,转击左大将,斩获旗鼓,历涉离侯。济弓闾,获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执卤获丑七万有四百四十三级,师率减什三,取食于敌,逴行殊远而粮不绝,以五千八百户益封骠骑将军。”
我绝少如此大段的引用古籍,但这段文字中透露出了霍去病的骑兵闪电般的横行漠北两千里依然能成功的一个重要秘诀,这是当时甚至之后的千年间极少有军事家能做到的,秘密就在这四个字:“取食于敌”。说白了就是打到哪吃到哪,不负责任的说,部队经过匈奴人的聚居地甚至大有“汉军进村”的感觉。尽量少的携带辎重,以最快的速度连续攻击敌人,战斗时以杀伤对方的有生力量为主,为了不减慢速度,甚至都不怎么抓俘虏,更不讲究一城一地的得失,我只能说其他的将领跟霍去病一比,他们真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然而任何人都会受他们所处时代的局限,霍去病虽然一时超越了时代,但终究还是被时代所限制。
霍去病的战绩虽然彪炳,但是其中确有许多隐患。其一是其他的将领无法与之配合。刘彻给霍去病的部队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没有副将,他就经常把手下的校尉们当副将使用。这一方面体现了霍去病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之所以没有副将其实也是无奈之举,他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独来独往,实在是他的部队跑得太快了,其他将领根本适应不了他的节奏,太史公就曾感叹霍去病率领的军队“这样的撒足狂奔,居然从来没有受困过,实在是上天的眷顾”。霍去病征战的前两年,在他风光战绩的背后是其他将领常常是其他将领因为赶不上他的部队而误期受罚的寂落背影。
更重要的是战争中霍去病手下士兵伤亡的数字时常被大家刻意的忽略了。其实他如此不计代价的突击,对士卒和战马的损耗也是巨大的,有时一仗下来部队甚至会减员十分之七。要知道霍去病的手下从来都是汉军中最强壮勇敢的士兵,“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实在也不能算是大胜。当然中国历来人多,哪怕是一换一也不是匈奴区区几十万人口能扛得住的,但是战马的损耗就不能忽略了。只漠北一战,汉军就损失战马超过十万匹之多,虽然汉朝有马政,武帝时期为了和匈奴的战争又下令朝廷积极鼓励民间养马,卫青在收复河套地区和驱逐右贤王时收缴了匈奴无数的牲口,他本人还在朔方郡常年养马备战,但这都抵不过汉军积年作战下来军马的消耗量。如果依着霍去病这样继续在短时间内极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马力,估计不久的将来或许汉军就可以尝试下骑牛上战场的感觉了。而经漠北一战之后,喜欢趁他病要他命的刘彻居然十多年间没有发动对匈奴的战争,个中缘由说起来也无奈,就两个字:“马少”,总不能指望士兵们靠着双腿在草原上跑赢匈奴人吧。
所以,总体上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说卫青是领先霍去病的,虽然不多,也就半个身位,但哪怕没有霍去病,只要皇帝一心任用卫青,他也能把匈奴人赶到漠北去吃黄沙,尽管会多耗些时间。而如果只有霍去病,在当时的条件下依他的性格和行事风格,是有失败隐患的。
然而时间没有给我的结论一个验证的机会,这是霍去病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在漠北决战两年之后的元狩六年,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就因病身亡,年仅二十四岁。
霍去病死后,皇帝给了他极高的待遇,亲自调拨由边境投降过来的匈奴人组成的玄甲军为他送葬,军队一直从长安排到了茂陵,并且将他的坟墓堆成像祁连山一样的形状以纪念他不朽的功勋,皇帝还亲自给他上谥号“景桓侯”。此后又过了十一年,大司马大将军卫青也在无仗可打的寂落中度过了自己最后的余生。
随着霍去病和卫青的相继离去,汉帝国的军事力量一下进入了一个低谷,而刘彻却反而变得更加的迷信于武力,最终差点将西汉王朝推入不复的深渊。这个话题我们暂且放在后面再表,当卫青、霍去病这两位曾经闪耀一时的名将成为过去,西汉历史进入下一页的时候,我们放慢脚步,最后再提一个时常会被人谈及的问题:为什么霍去病会如此的英年早逝?
对于霍去病的具体死因,史书上唯一有过相关记载的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曾经说,霍去病是在征战过程中中了匈奴人故意散播的瘟疫一类的传染病病死的。当然,除此之外我听过无数的谋杀说、阴谋论。其实事情也许并没有这么复杂,真相也许就隐藏在他的名字当中。
在中国,从古至今父母给子女起名字总是寄托了作为父母或者长辈对孩子最大的期望,后来的汉宣帝刘病已就是一个确实的例子。霍去病的“去病”二字想来也是一样,或许这个孩子小时候就体弱多病,所以他的母亲才给他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希望他能够健康的成长。而一个幼年时体弱多病,多少有些先天不足的孩子,长大到了十七八岁就开始从军出征并且连年征战不休,在草原大漠征战的辛苦和对身体机能的损害远非我们这些旁观者所能体会,如此长期的折腾,即便不中瘟疫,早死也并非意外。
但卫青和霍去病是幸运的,他们至少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建立了不朽的功勋,赢得了后人的敬仰;而有人幸运就会有人不幸,与卫青、霍去病同一时期的另一位名将就只能在郁郁中了断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人就是李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