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开始前——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这个圈子的。准确的说,我想我是。然而,那些世俗的约束,让我一次次抗拒着。似乎,我的懦弱和矜持,保护了很多人,让那些我爱的人至今快乐的生活,或许还以我为骄傲着。而我自己,其实只是因为他们快乐而或许也快乐着。只是,时而,就像这个时候,内心隐藏的的回忆忽然弥漫涌现出一个人的面孔,我曾是那么熟悉的面孔,却在我心中始终模糊着,任凭我怎样努力使她清晰起来,但总徒劳无功。唯独伴随这面孔的感觉却始终那样分明,一种痛彻心扉的分明。终于,我想写出这些回忆。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她是否能够或是愿意看到。权作是纪念吧,只是为了如果我伤害了你,为了那些你问了很久却没有得到回答的问题,为了我们明天会更好。因为,我希望你会有好的生活。而这里的看客们,就当作这是一个荒诞幼稚的故事茶余饭后作消遣也好,拍砖也罢。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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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少年
70年代末,我出生在一个还算不错的家庭。我的父母应该是所谓的高干子弟。而我,我不知道该怎样定义自己的出身。我的父亲经商,母亲是老师。后来,当我第一次在大学听到别人议论我是“纨绔子弟”时,着实困惑。虽然,我出生前家中就一直有保姆,现在的称呼应该是“小阿姨”,等我开始记事时,我也没有觉得我和我的小伙伴有什么不同。我记得当时我的同伴上下学都有保姆接送,很多还有汽车迎来送往,所以,我一直觉得社会都是如此吧。
幼儿园时,我爷爷还没有正式离休。有一个姓田的叔叔总是开着一辆苏联的伏尔加来接送爷爷上下班。当时,妈妈跟我说是因为爷爷年纪大了,腿不方便。对此,我有些怀疑,因为爷爷上班的地方还没有我的学校远,可是爷爷每天下班后经常再从家跑出来和小保姆一起到学校接我,然后,背着手,笑呵呵跟在我身后回家,我一点都没觉得爷爷腿不方便。对此,母亲又解释说,爷爷年纪大了,需要活动。
当然,这些事情也就是偶尔会想一想也就过去了。甚至,我觉得我的童年并不是报纸上常看到的“小皇帝”的生活标准,在家里,母亲永远不许小阿姨为我做任何事情。哪怕是吃饭时填碗饭,也要自己去。偶尔,小阿姨成好了饭递给我,我也必须双手接过,还要说谢谢。稍有疏忽,母亲的叱责或是巴掌便不给我留任何情面。直到很多年后,姥爷的葬礼上,见到了一位从未谋面头发花白的老妇,老妇抓着我得手,吁吁叨叨说我姥爷带她多好,说我懂礼貌和妈妈当年一样,“大小姐人最体贴,不把我当下人,从来不让我给洗衣的” 我有些奇怪,那时不是文革吗?怎么还会有保姆? 老妇走后,妈妈跟我说,她其实是个善良的人,文革最乱那几年,保姆都出来贴首长家的大字报,只有她,收拾了包裹一声不坑回了老家,姥爷因为人缘好,也比别人少了些凭空的罪状,只被发去新疆的兵团改造,算是好的了。于是,我开始理解为什么连我的表弟们都可以衣来伸手,母亲却永远让我尊重别人“宽以待人”。
隐藏内容
end高中时我语文和数学都很好,但是化学和英语奇差。上了大学,忽然发现,我这专业似乎就是靠着这两课起家的。于是,主观上本就不乐意学,加上后天又没打好基础,大一那年,我挂了两门,一门英语,一门无机化学。语文是92分。但是语文不算数,选修课。
我一下子开始很失落。更加不喜欢这个专业。没事儿就逛到河对岸的文科区,有时听国文的讲座,有时蹭传媒系的大课。我男朋友倒是一副天天向上的状态,有时还想对我这种自甘堕落的样子提出一点意见和批评。高兴的时候,我还跟他吵上几句,不高兴时,我就一声不吭。后来,他跟我说,我生气不说话的样子很可怕,尤其是眼神,藏在眼镜后面,闪烁着狼的光芒。我记得当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士别三日,你都会用修辞了。”
我没见过自己不说话的德行。是很可怕吗?如果是,为什么沈芳可以在我不说话时,用那样温柔的眼神看着我。到后来,她走的前几日,我们两个,长时间的对坐着,就着样看着对方。我觉得我的眼中要冒出火了,但是她的眼里却总像含了一湖秋水,有点波光,却深邃而平静。
我生活的翻天复地的剧变,发生在我第二次挂了英语和化学这两门的那个暑假。据说4门不过拿不到学位证。我开始有点头疼。于是,频频出入辅导员办公室。拉关系,诉诉苦。但是,绿灯并不像我想的那么好开。几天后,辅导员找到我,问我知不知道那里可以帮系里那些家庭困难的同学找些署期工,当然,最好能和本专业相关,学有所长吗。我那个时候真挺傻的,心想,我那知道有打工的地方啊?知道了,我还不去了?!
大学时我妈只给我350元一月生活费,还号称衣食住行全包在里面。这下可苦了我。谈恋爱本就花钱,再说了,我问问我们班上其他几个城市或是县城的学生,人家还400呢。千僖年前后那几年每月的350元,意味着如果你想和男友一月挫两次KFC看两场电影,那你周一到五必须天天食堂的大锅饭,剩下的指不定还有点别的什么开销呢。如果还想买衣服,勒紧裤腰带两个月后,能转转真维斯班尼路。耐克阿迪,根本别想,等过年拿了爷爷奶奶的红包再开荤吧。
所以,我只好蹭我男友的,他也不宽裕,有点钱都给我买零食孝敬了。于是,当时我听说哪有勤工俭学的消息,基本上比听人说张信哲要来开演唱会还来劲。反正我也没钱买票。我把这些说给沈芳的时候,她过来捏住我的鼻子,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后来,想了想,又若有所思的说“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她没说,我没问。
所以,当时辅导员问我,我一口就接上去“不知道”。他一愣,接着从和颜悦色变成一脸冷漠,“哦,没事了,你去吧。”
“嗯,周老师,有机化学的成绩您报到学校了吗?”
“怎么了?”
“您看,能不能……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
“哼”,鼻孔间传出类似于自行车气门芯儿放气的声音,“我要是给你开了这个后门,别的同学怎么办?那些贫寒的同学,刻苦学习,假期找个工作都求爷爷告奶奶,你们这些纨绔子弟,没事谈谈恋爱,考不及格还要求走后门?!”
我红着脸跑回宿舍,我长着么大,第一次被人骂纨绔子弟。我又不是语文不好,我再清楚不过这个词了。我做什么了?我浪费了?我挥霍了?我仗势欺人了?我只是有点游手好闲,但是,这个闲,只是错用了在我身上。要是放在学传媒或是学历史的身上,这叫用功!
但是,如果再挂。到时候拿不到学位证,我爸不把我皮扒了。本来,我和他关系就不好。他总是觉得我不务正业,不思进取,不劳而获,不什么什么,反正就是一副败家子样。一见我看专业外的书,就念叨什么“富不过三”。然后,我就顶过去,“奶奶说,从咱家祖上弃农从政进了城,您可是第三代啊,虽然您没走仕途,不是也号称什么董什么长了吗?要我看挺好的啊,你不用这么居安思危咒自己吧?” 我爸气的直想摔手里的杯子,架不住那是我妈托朋友从德国带的。
当时,商场还是比较少见到真正的著名奢侈品牌,那时,一般这种水晶杯,商场中都是日本意大利或是捷克的几个大众牌子。尽管,直到现在水晶杯仍然被贴上有钱主儿的商标,但是,品牌间的差别和差价,大到就像瑞士手表一样。这是我认识了沈芳之后从她那儿学到的。
我家的那一套4个,加上一个威士忌酒瓶,24%的水晶。我心想,你摔呀,摔了你想花钱都没地方买去。他哆嗦半天,骂几句,果真跑我妈那边告状。一会,就听见我妈高跟鞋下楼的声音。他知道我大小谁都不惧,就怕我妈。真是阴。
不过,后来,那杯子还是被我爸摔了。那天,摔碎的还有家里一切他可以拿起来的东西。这是后话了。
话说到,我忽得想到了我爸。才听我男友说我爸给他打电话要他准备一下,暑假参加他公司的一个项目,是和我男友他们医学院联合开发的一个项目。对了,不知道他的公司要不要人呢?
从小到大,我基本上没跟我爸提过什么要求。后来,我立志走文学青年的路子,更觉得经商的人挺那个的。而他总想让我跟他出席什么饭局酒会,说让我见识见识。我当时每次去都极不情愿,好在他们常去的吃饭的地方环境不错。没人理我的时候,我就自己看看酒店墙上的字画,桌上的瓷器,看看装修,看看服饰,看水里的雨或窗外的车河,幻想要是我来做该怎么设计。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幻想自己是金庸小说里的武功高强的侠客,还会凌波微步,蒙个面进去拔刀指向那些商人,包括我爸,逼他们交出大笔银子,然后,我拱手唱喏,卷起银子腾空而起,一阵烟雾后,消失的无影无踪。第二天报纸上登出城里哪个福利院或是希望小学收到无名捐款。我装成没事儿人一样,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该不及格不及格。等到开辅导会,辅导员就拿社会上传颂的劫富济贫的侠客做模型,号召大家像他学习,然后,还点我名,让我反思自己干吗不长进。然后,我仍是一副窝囊样,但是,咱心里是海纳百川!
“幸亏你现在不玩儿文的了,不然,你劫爸劫不成了还不得那我开刀啊。”沈芳笑着打趣我。
“就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哪能这么粗鲁。一般来说,无外乎巧取豪夺,对你特殊照顾,咱走前面的路子。”我在她面前,信口就是胡说八道。
“嗯,巧取?”她转过身去,走到窗边“怎么个巧法?”
我爸接到电话很是开心。马上让人安排住宿,接待。工资包吃包住一月600.当时,我心想,准是他最近产品销路好了,也难怪,公共汽车上都是他的产品。600块,真不少。羊肉串那得吃多久啊。我下意识咽了口吐沫,回头跟辅导员报告了这一情况。他激动的握住我的手一个劲儿夸我说,什么我关心集体,爱护同学,平时看着不张声色,危难时刻显身手……我装出一副伤心样,说,“哎,可惜学习没跟上,要是我爸知道我拿不到学位,估计得让我转学了。”辅导员,顿了一下,握着我的手重重晃了晃,说,“也不要过于担心,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不一定你想的那么严重嘛。” 我赶紧激动的说“周老师,太给您添麻烦了。” 他摆摆手“要总结教训,要深刻,知道吗?”
第二天,成绩榜贴出来,我这两门各是一个60.“考的好不如考的巧,分不在高,及格就行。”我有点小人得志得样子,一路踩着凌波微步窜出校门。我得赶紧,麦当劳贴了招工启示,别晚了没名额了。
等到我15个同学坐着我爸公司的大客车怀着兴奋的心情搬进新装修的职工宿舍,看到墙上的空调,桌上的电脑,激动地表示要超额奉献自己的剩余价值装满资本家的腰包时。我也穿上麦当劳的制服,开始把我的剩余价值贡献给大洋彼岸的资本家们。我主要是炸薯条,做汉堡,一天8小时,一小时不到5块。和我的同学相比,相对工资差不多。只是我的工作环境相对温度高很多,到后来我皮带都被汗沁出碱来;而且,老得站着,相对工作量大。但是,我得到的好处就是,我觉得这是我真正意义上自食其力的一份工作,自尊心得到了极大满足,还能不花钱吃“兔耳朵”,刷厨房厕所总结出了简单有效的经验。他们的好处是,对于以后的就业标准,早早有了比较实际的定义顺便挣了些钱,试管刷的干净多了,并且,这两个月,占据了他们个人简历中翻开成绩单后最重要最长的篇章。我爸呢,好处是他的名字不但进入了15位天之骄子的简历,被n次以他希望听到的口气提及,而且,成功的从我大学的医学院杀进药学院。为他以后一系列在我看来真正带有创新意义的产品开发打下了坚实的人脉基础。
而负面呢,那是我至今都不想再想起的。我想我爸也是如此吧。但是,生活偏偏在这里开始转弯。若干年后,当我在英国的华人报纸上读到他的公司在B股中被证监会挂牌。而我,放下报纸,摘下眼镜,对于这个格林早已告知我的消息,不知道该是喜是忧。当时,外面下着雨,稀稀拉拉。我想站起身取杯水来,却哗啦一下蹭掉了书桌上厚厚的有关T药的文件。我像个老年人弯下腰,努力想拾起它们,却发现那些我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无数昼夜反复实验,修改,推敲出来的数据,陈述,申请,计划,却怎么也看不懂了。我的英文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转弯之前。难道是因为这一切都在此刻落下了帏幕?上天兑现了我的誓言,而一曲终了,我要把这些交还给上天。正像沈芳的出现又离开。又或,这些不过是我一场黄粱梦而已。就算是吧,那我也感谢上天让她曾出现在这个梦中。在我为了一己私欲导演的这场丑陋演出中,她的出现,至少,也算凭添了一丝温暖的阳光。
下班了。回来看看,似乎我这篇流水帐并不满足各位看官的要求。怎么办?还要写吗?今天上班换了新的香水。整整一天,阿马尼的味道让我的心情似乎不再有DolceGabbana带来的那种年轻的冲动。我打开一根基督山,点了很久,整个房间又弥漫在熟悉的雪茄味道里。于是,时空好像开始变幻,心中的那张面孔又开始时隐时现。我的思绪,飘回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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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暑假我早出晚归。白天在麦当劳卖力,傍晚,在我快下班的时候,我男友也搭着我爸公司的员工车回到城里。我上班的那家麦当劳离班车的终点站只有不到50m的距离。于是,那间小小的快餐店,就成了我和男友下班后约会的第一场所。记得当时每天不到7点,他就会准时出现在门口靠窗的那张台子上。而我,从操作间伸出头来,两个人就着样时不时抛个媚眼,打个飞吻。又有时,当值班经理不在的时候。我那些做柜台的工友还会偷偷给他一些饮料,咖啡或是薯条什么的。而我,则加紧手中的活,7点钟准时打卡,一分都不便宜资本家。而且,每次走时还不忘带上一个密制超级大汉堡。然后,手拉手,跑到街上,两个人喝一杯饮料,吃一个汉堡,慢慢的往家走。如果还是饿,我们会在我家前面不远的一家麻辣烫店里,再平分一碗麻辣烫。或许是因为都开始打工,钱宽裕了很多,那些日子过的平凡却恣意。
现在回想,感觉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好像真的离我远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街边的小摊吃过饭了。而快餐,有时会买,但都是外带的,买的匆匆,吃得也匆匆,却再也没有了那种没心没肺的无忧无虑。记得前年,有一次和沈芳在上海,很晚了,我和沈芳不知不觉走到六百附近。我忽然提议要请她去吃夜市,可是两人翻翻口袋除了一堆卡,零钱只有20几块。
我看到路边有卖一种叫章鱼丸的东西,看上去还不赖,正想买,沈芳拉拉我说,买一串就好了,你肠胃不好,就别吃了。于是,花了3元钱,买了一串章鱼腕子,沈芳只允许我尝一口。于是,我不客气的一口咬下上面最大的那颗,忽然想起当年和男友一起,他也是那样,又怕我吃坏肚子,又怕短了我的馋嘴。一瞬间心中百味涌起,那颗丸子就这样卡在嘴中,好半天,吃完了,吞下肚,也没尝出什么滋味。沈芳见到,刚刚好起来的心情也被我那张臭脸搞得又低落下去。两个人就这样,拿着半串章鱼丸,走在慢慢安静下来的马路上,各想各的心事。终于,她像是想起什么,笑道“天下本无事,看来你我都是庸人。想想,我们之间本就像这小丸子般简单。却不知怎地,闹到现在这样,真是蠢极了。” 我回头去看她,路灯穿过树梢撒在她的脸上,或明或暗,我看不清楚。
我想说点什么,却觉得气氛又回到了那种尴尬,于是,索性接着沉默。又走了很久,她说累了,问我到了哪里。我看看四周,那是我也不熟悉的街道。她问“你还有钱吗,我想让潘叔来接我。”于是,找了一家正在打烊的报厅,给老潘打了电话。电话中的老潘听上去又焦急又不满,“你带她去哪里了,下午我在龙华寺外等到人都没了也不见你们,现在全家都在找,怎么会跑去那么远地方?”放下电话,报摊老板开始往窗户上装窗板。慢慢,那盏灯也黑了下去。整条街似乎只剩下我们俩,并排站在屋檐下。我好像在想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甚至不知为什么,我不想去看她。过了不知多久,又听她在黑暗中呵呵一笑,“潘叔怎么这样慢啊?我都困了。” 我转过头,整迎上她的目光,眼神中有种说不出的光芒,让我忽然觉得这世界很安祥。但她的笑却带着顽皮,说实话,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见过她的冷笑,嘲笑,大笑,微笑,她的笑容有时让人心酸,有时让人疼爱,有时又让我无所适从。那天,她笑得很顽皮。还冲我撅噘嘴,“想什么呢,我问潘叔怎么还不来啊,我都困了。”说着,真的打了个哈欠。我也笑了,“那怎么办,要不用我大衣给你地上铺一块,您先歇着。” 哼,她冲我皱皱鼻子,毫不客气挨过来一把挽住我的胳膊,把头顺势靠在我肩上,我没动。也不想动。慢慢,肩头传来她的温度,温暖的。还有她的香气,我喜欢的CK的Eternity Amoment。忽然,她笑道“我是一匹马,我会站着睡,你信不信?”
“骡子也会站着睡呢。”
“行啊,你站着睡给我看看。”
“我又不困,你不是扬言站着睡吗。”
“懒得理你,你嘴里就长不出象牙。”
“你长得出?来我看看?”说着,我就笑着去扭她的脸,她笑着躲来躲去。终于,还是被我捉到,“哈哈,疵牙,快,让我看看值钱不?”说着,我凑过脸去,“来,我看看够不够雕个手镯。”
沈芳忽然放弃了抵抗,“好,你看吧。” 接着微弱的光,那张精致的面孔含着微笑展现在我手掌中。我从前不知道什么叫眼波含情,见到沈芳后,每当看到她的目光,我心中都会跳出这个词来。那眼神,像一湖秋水,清澈妩媚波光粼粼,而其间却有一丝让你说不出的淡淡忧伤。就像我后来去七姑娘山,看到那片不知名的湖水几万年来就藏在这俊秀的群山环抱中,湖面显出各种的色彩,看的我心神荡漾,忽的一阵风挂过,一篇红色的树叶落下飘入湖中,坠落处掀起一层涟漪。我马上又想起了沈芳的眼睛。那种感觉,像极了。我看着她的眼睛,心神荡漾。她也就着样看着我。慢慢嘴边的笑容收了去。我分明看到了她眼中的楚痛。就着样看着,我似乎觉得过了一万年,我们都永恒成了化石。远处传来一缕车光,化开我们,回到人间。
看着下车等候的老潘,我有些慌乱。无目的的转开身去。沈芳伸手抚了一下被我弄乱的长发,声音又回到了以往那种平静的温柔,“你搭我的车吗?”
“嗯,不了吧。”
“……那你,注意安全啊……”
她走了几步,又停下,就在她转身的瞬间,我慌忙去摸口袋,装出一副专心找烟的样子,我的余光中又出现了她的面孔,我看不清。终于,翻出香烟,点上,一口烟雾喷出,她却已在一片白茫茫中走向汽车。车门关上,噔,打破了夜的宁静。车灯远去。我看着红色的尾灯消失在街的转角。眼泪终于流下。从此,我再没见过她。
对于沈芳的思念,就是这样,时不时地穿插在我的脑海中,甚至我的笔下。我觉得是不是应该先放一放,好让这个并不生动的故事,至少看上去完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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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暑假就是这样充实无聊的转眼过完了。我挣到了上千元地零用钱。这对于当时的我而言,绝对是笔不小的开支。我取出一些钱来买了基本早已想买的书,一本商务出版社的康熙字典,一本说文解字,还有一本上海古籍的全宋辞。
抱着这些书回家,我无比幸福。以前买的十元一本的盗版早已被我翻烂。而且,那上面错误百出。现在,看着手中那些漂着墨香的厚本本,我真的觉得再美的事也不过如此了。
打开家门,门廊上看到老爸的皮鞋。奇怪,才不到8点他居然也回来了。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听说他的实验正在关键阶段,日日早出晚归,有时干脆住在公司。今天莫非太阳落在东山上了?
不过,我内心似乎不是很高兴在这个时间碰到他。原因很简单,他对于我这个暑假没有去给他打工,而是去了麦当劳挣“没用的”钱,非常不满。他总想拿我那15个勤奋的同学跟我说事儿,不过总被我耍滑头躲了过去。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那几次我妈都在场,他不好发飙。因为,我妈觉得我能够意识到要自食其力已经是很让她欣慰的了。相比她别的朋友的孩子,暑假躲在家中玩电脑或是去旅游,我算是懂事的。而至于我从事了和我专业不相干的工作,她虽颇有微辞,但也表示理解,“孩子是不想去了你公司却被特殊照顾,那样的话,也并不算是真正的社会实践。”她对我爸这样说。“我决不会允许给她照顾的,跟她的同学一样,不要以为她是我女儿就可以特殊。”我爸义正严辞。 “你是不会照顾她,可是你总有不在的时候,那别人呢?谁不知道她是你女儿?现在的人眼皮哪像我们年青时那般,都一个比一个活伐。” 父亲无语了。在我们家,妈妈的权威似乎不用置疑。
我走进客厅,电视开着,父亲倚在沙发无聊的切着频道。“妈呢?” “宁宁阿姨从上海来,战友聚会去了。” 宁宁阿姨是妈妈的好朋友,她家是宁波籍的上海人。她的外公解放前是上海滩有名的纱厂大亨,后来因为和我党走得进,解放后并没有跑路去台湾或香港,而是慢慢公私合营,后来又捞了政协委员干了几年。文革时,本来是要被抄家的。但是,却被周写进了第一批红色资本家的名单中,所以幸免。宁宁阿姨的爸爸是空军的一个部长,职位比姥爷还高半层。我妈是跟她部队认识的,那时候我姥爷正在新疆开荒,自然,我妈在部队中也就低人一头,据说宁宁阿姨和另外一个也是高干的洋洋阿姨,对我妈十分照顾。后来还一起弄去上了护校。几十年下来,就和亲姐妹一样。
不过,我倒是不是很喜欢被妈妈带去和他们走动。一是,或许他们都是所谓的红贵吧,举手头足都带着优越感。二是,他们家的那两个儿子,切,怎么说呢,根红苗正的纨绔子弟,总少不了仗势欺人的德行。
我抱着书准备去书房。冷不防被我爸从后面叫住,“鬼鬼祟祟拿的什么?” “什么鬼鬼祟祟了?买了几本书。” “书?什么书?拿来我看看。” 我无奈,感觉天花板上开始飘过来朵乌云。曾了几分钟,是祸躲不过吧。我递了过去。果然,火山开始喷发。我不想把那些话写出来,有辱视听。到现在想想,我也觉得他过分了,我的爱好其实纯洁而高尚。但是,在这个商人的眼中,我在那一晚,成了一个彻底的败家子。
我记得我是哭着上楼的。躲在房中给男友打电话,听他哄哄心情也算好些。只是到了后来,男友说“我觉得你也应该理解你爸,他辛辛苦苦把公司办那么大,你却不想接他的班,他也很伤心的。” “为什么他做什么就要求我也做什么,我不是他的附属品。” “可是这是你的责任啊,总得孝顺父母吧。” “我得责任是孝敬他们,但不是任他摆布,你那是愚孝!” 和男友的谈话也就这样不欢而散。 那天我想了一晚。或许,他们是有道理的。 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我喜欢的历史故事和诗词歌赋连养活自己都困难,更别说父母了。 而他们精心设计我的求学道路,无外乎也就是想让我以后即便没有了他们的庇护,也可以找到一份既凭本事吃饭但又前途广阔的工作。那我,既然理解了这些,是不是也不能这样由着自己闹下去了呢?
早上起来,我认真的收拾了自己的书包。一晚的辗转反侧,使我下决心,好好学习我的专业。等毕业了,如果他需要我,我也至少可以分担一下他的负担。
接下来的这个周五是报到的日子。一个暑假没见,同学老师间都跟久别重逢似的。忙糟糟的领书,抄课表,然后,提着行李进了宿舍。走上4楼,筒子楼依旧是阴暗潮湿的过道。夏天还没过去,依旧很热。大家都畅着门,门口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门联。水房对面就是我们寝室。真是热,一会儿得去打两壶开水,好好洗洗。
我觉得我们寝室位置挺好,出门就是水房,拐弯就是厕所。半夜冲凉上厕所都特方便。刚开始她们有的懒省事,穿着胸罩裤头就去卫生间,其实也没什么,两分钟就回来了。后来,一位姐姐清晨起来入厕,半裸娇躯竟迎面装上一位不知何处而来的男士,吓的花容失色,从此,我们都在门口挂一毛巾被,短途出门就这么披着。
还有两步就到了。可是,就是这短短的两步,我却没能走出,也就是这不早不晚的两步,让我从前平静的日子就像我妈的那些水晶瓶,从高空重重地摔下,砸的粉碎。
隔壁428的寝室似乎坐满了人,唧唧喳喳很是热闹。“瓦赛,她家这么有钱啊!都没看出来啊。” “你没见她爸那办公室才叫阔呢,那么大一个落地的投影电视。桌子都是德国的。” “听说国家药局局长都去参观过她家的厂。”
我想起来了,428的田和刘暑假都去了我爸那儿。听她们这样说自己。我有点害羞,也有点骄傲。正想是不是该去漏个脸儿。却听到一个声音压低了,神秘的问道“那女的你觉得漂亮吗?” “反正挺骚的样子。” “听说还是贸大的教授呢?” “那是教授啊,讲师。” “也不错啊。哎,你见过景明她妈吗?” “没见过,听说是大学老师。” “哎,他爸看来对老师挺青睐的啊。” 里面接着是一阵嘻嘻嘘嘘的笑声。
我后背凉了一片。女的、挺骚、青睐,这些词在我大脑中乱糟糟的拥堵在一起。我想从这里逃开,但是,心里的疑问又使我仍站在原地。话,继续着。
“景明知不知道他爸跟那女的的事儿啊?”——什么事?什么事?什么事?
“谁知道。”
“那她妈呢。”
“谁知道。不过也怪可怜的啊。”——可怜?为什么?为什么?
“咳,我想,他爸那么有钱,就算知道了,估计也要睁只眼闭只眼了。”
“也是,现在社会上这事儿也挺多的。”
我觉得我自己都要炸了。我快疯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一把掀开门帘。里面的人看到我站在那里,一时呆住了。我没等她们再来用什么借口搪塞我,因为我不是傻子。我冲上去,抓住田的衣服,“告诉我,你都知道什么。”我拼命的晃,田都要被我晃散掉了。其他的人一拥而上,想把我们分开,可是,我死死抓住田,接着天昏地暗。
哈哈。可惜,这些都没发生。上面的仅仅是我的YY。就像我的名字。我这个人骨子里懦弱。当时,我确实要疯了。但是,我转了身,拼命像外跑去。
我再回家是第二天的黄昏。周五周六。我都在学校。我找了其他几个人。装得若无其事的企图套出些我想知道的事。可是结果只是无功而返。但是,他们越是滴水不漏,我越是怀疑。终于,周五的凌晨。我听到隔壁的门响了一声。于是,我也爬起身去了水房。很巧,那天很热,出来的是刘。半夜起来擦澡。起初,我只是寒暄了一下。我没事儿找事儿的也在旁边擦来擦去。很久,就在刘拿了盆准备回屋时。我不知那里的勇气叫住了她“你跟我来一下。” “什么事儿啊” 或许是我当时的神情的确严肃吧。又或是上天要给我知道真相的机会。刘就着样穿着背心和短裤被我带到了天台。
……
过程不多说了。确实废了番周折。最后,我内心的恐惧和强烈的愿望使我变成了另一个极端到我都不相信的人。我记得,我扯住她的头发,把她推倒栏杆边上,边扇她耳光边骂,我说“妈的,中午我都听到了,有种在我背后说,现在你装什么孙子。你说不说,你说不说,你信不信我把你推下去,你们妈的搞臭我,我死也得找个垫背的……” 她哭了,吓哭的。我想,我那样子可能真的挺变态的。其实,当我听到那些话时,我内心其实已经扭曲的变态了吧。
夜晚很冷了。要不要带着回忆就着样睡去呢?明天上午我的学生跟我约了时间来见我。或许我不应该带着黑眼圈去应付这些和我当初一般青春年少的孩子们。但是,思绪却很难收回来了。我点上一根silk cut写到哪里算哪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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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的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得到了我想知道的一切,带着哭红的双眼在郊外很远的一个公园里抽了一盒香烟。那是我第一次吸烟。我记得是555.
周六的公园逐渐热闹起来。我看到很多一家三口快乐的嬉戏。心中更加难过。我记起小时候我也曾有这样的生活。可是,我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生活逐渐从我的生命中溜走了。
黄昏,在公园外的公用电话亭,我给家里打了电话。果真,像往常一样,妈去了奶奶家。于是,我又拨了我爸的手机,跟他说,别加班了。我有事找你。
我有事找你。我当时说完后就挂了电话。我怀着满腔的怒气。带着一身的正义凌然,横冲直撞的回了家。
我爸比我先回来一步。当然,他是有车的。而我,是跑回来的。我对小阿姨说“你先上楼去,我跟我爸有事说。” 可能,我从小到大一副弱不禁风的窝囊相从没这么高大过。他们都有些不知所措。
………………
省却了这些交谈的话语吧。话不投机半句多。总之是后来,我开始跟我爸在客厅大打出手,小萍吓的惊恐中叫回了我妈。
………………
之后的那些事,从我妈回到家看到一地的碎玻璃,我眼镜碎了一片,嘴角流着血,坐在地上,跟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喘着气,而我爸不知所踪,想是去医院了吧。反正,从此往后的一段时间里,就像肥皂剧那样的情节。看官们都很聪明,想必猜的出。只是,我至今觉得,如果,这件事我妈不知道,如果我把它藏在心中,就像之前我妈为了保护没出息的我而隐藏了下来,那么,现在我的生活又会怎样呢?
我只记得,那个在我心中一向坚强乐观的母亲,后来一次次把我抱在怀里,流着眼泪,“我只是觉得他怎么能这样对孩子啊,怎么对孩子也下的去手。”
打那以后,母亲在我心里已不再是19年来我脆弱时的保护伞了。我看到了一个将军女儿的脆弱和无奈。我开始憎恨这个社会,我觉得为什么男盗女娼还能如此嚣张,我恨钱,为什么钱这个王八蛋能买到那么多人格和尊严,还有良知!
第二年的春节。我决定毕业后就出国。不是因为我懦弱的要逃避。相反,从那天后的我就像被什么付了身。现在看来,我变得邪恶。我出国,只是因为我爸拿出100万作为我的留学费用。说白了,就是100万,了了我们的父女情份。
其实,这钱他并不愿出。就像他说的,如果他愿意,我一个字儿都拿不到。我想,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那是对于原来的那个懦弱无能的败家子。
可当我变成另一个人时,这句话就只是吓唬小孩子的玩笑。我可以冷笑着拿刀抵着他的胸口,阴笑着“你签不签?你信不信我一刀下去,明天的晚报你就终于上头版了。” 我不知道你们看到这些会不会认为只是小说中的情节。我想说的是,当时的我和他都很清楚,当一个人没有信仰并且觉得生命已经没有意义的时候,任何东西都成为不了约束。
当他决定只肯给钱和房子,并不愿把公司的股份分一般给我母亲时。我对我妈说“人活一口气,大不了鸡飞蛋打。” 那时我的确是这样想的。或许是我小说读的多了,我总认为与其卑微的活着还不如轰轰烈烈地死去。于是,我开始走偏门,一心要把他的公司搞垮。
其实,想要抓住那些改革开放初期成立的公司的把柄,并不像你们想的那样复杂。就像我后来常说的“谁的屁股都不干净”,哪怕是对于我这样一个20岁社会大门还没看清的人。也或许,对于走偏门,我身上遗传了他的因子。
我果真手里有了厚厚的一叠资料。也有磁带。从我半道出家读的那些相关法律中,我觉得虽抽不了他的筋,至少也能扒张皮。我当时做的那些事,我想他也清楚。后来,就像人们常说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开始跟我说“你这样对你爸算什么,我真垮了你能得到什么?家全抄了去,就靠你妈那千八块钱?你喝凉水塞牙吧。”
对此,我报以冷笑。我觉得,在没有什么比看到他身败名裂更让我开心的事了。我忘不了母亲的眼泪,我忘不了那一地的碎片。
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做违法的事,就是在那时。当那天晚上,那个甘肃人从怀里掏出一叠厚厚的账本摔在我面前时。我还在为自己的小聪明自鸣得意。我付了他们3200元。那也是我当时能拿出的所有钱。当然,他和他的朋友从公司中顺手牵羊的那些,我并没放在心上。我得到我想要的,足够了。不过,第二天听说的确少了不少东西。包括我爸心爱的那杆苏联制造的短杆猎枪。不过,我想他报案时,一定会把这个忘记的。
的确有点小说中的情节。或许是我看多了猪跑。不过那时的我,的确是有点不择手段了。
我抽着烟,藏在被子里翻开账本。但我只看了第一页。
那天晚上开始,我对于我爸的行动开始下意识的转弯。尽管当时我不承认,但是现在,我不得不说,对于我这样一个人,我的确没有资格再去指责别人的人格堕落。
那一页,繁琐的表格最后一栏写着“净收入900万”时间是1996年。
我确实没想过我爸到底有多少钱。但,对于一个挣了1000块就开始卖弄的孩子而言,那个数字给了我足够的震撼。可能当时如果那本账本的总数是100或200.我还能上竿子的拍着胸口把它撒到河里。但是,当我看到那900万。我就停住了往下看的欲望。我不傻,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这就是金钱的力量。我不知道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富贵不能淫的圣者,但我知道,我没有把上千万撒在河里只为了挣一口气回头还能安贫乐道的气慨。其实,我和他一样的龌龊。
或许是长期的对峙到后来都没了力气,我们开始妥协。妥协的结果是100万了了我们父女的情份,我算是被流放吧,我被送去英国。而他和母亲,继续维持着名存实亡的婚姻。这并非是因为感情,只是出于体面。我和他都得到了体面。只是我的母亲,在我们两个卑鄙的自私欲望下,做了无辜的祭品。或许,母亲眼里这是她愿意看到的结局。只是,她不知道,她愿意牺牲一切含辛茹苦拉扯长大的亲骨肉,在金钱面前,曾经背叛了她的爱。
直到现在,在周围人羡慕的目光中,她沉醉于我所谓的孝道。只是,只有我清楚,除了对她的爱,是我这样做的还有我内心永远的愧疚。
而我,也要感谢我的男友。在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中。他对我不离不弃。在我将要一贫如洗的时候,他对我说,我们结婚吧,你们就可以搬来我家,我会努力工作让你和妈妈幸福。在机场,他抱住我,流着泪,对我说,“你要好好学习,别担心你妈妈,我一定好好照顾她,我把我的工资卡给她。我和妈妈等你回来,然后幸福的生活。”
当飞行了11个小时抵达西思罗机场时,我的脸孔就像伦敦的路面,仍被泪水浸泡着。其实,我知道如果我留在国内,我们至少还能过着小富即安的生活,至少不用分离。但是,很抱歉,我的内心已被复仇的火焰扭曲了。我觉得这些钱总有花完的时候。而那本账本在我心里留下的不仅仅是仇恨,更点起了我贪婪的欲望。而这次与其说是强迫的放逐,更不如说成我自愿的流放。我幻想我有一天能像重耳那样,直捣王庭。我需要把自己修练成战无不胜的将领,而不是躲在狮子后吃残羹的土狼。我更需要机会。
我进入一所很不错的大学继续我的专业。虽然,我的钱足够我的生活。但是,就是那种对金钱变态的欲望,让我寻找一切可以挣钱的机会。课不多,关键是自学。不到一个月,我便找到一份餐厅的清洁工的工作。早晨5点开始,3个小时刷厕所擦地。然后去上课,晚上回家复习。但是,这些钱并不足以支付伦敦高额的生活费。而我的目标是,一定要自己养活自己。
语言是最大的难题。我本就英语奇差。可想,一个人若你说的别人都听不懂,怎么可能请你来工作。于是,我每天除了上课,耳朵里永远听着收音机,甚至睡觉时。因为有人说睡眠情况下可以更好的提高语感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听力。我觉得舌头不够灵活,影响发音,于是用不知哪里看来的巫术,说话的时候嘴里含块儿石子。我想尽一切办法跟当地人说话,哪怕缠到别人不耐烦,看了不少白眼。但是,我不怕,我胸中总像有坛烈火燃烧着。对于我的那些欲望而言,脸面只是一件无所谓的皮囊。
3个月下来,我的收获是我找到了一份中医店工作,当助理。也就是当洋人来看病时,帮那些老中医翻译,或是推销店里的中药。工资多了很多。已经可以包含我在伦敦的所有生活开支。而我付出的是因为长时间听耳塞而引起的中耳炎。还有因为含石子说话造成的嗓子长期的水肿。我时常会有幻听,吃饭无法下咽。但是,我内心很充实。
第4个月,我跳到了另一家中医店,因为有了经验的缘故,工资高了更多。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我已经几乎没有时间去上课了。索性,我干脆向学校申请休学半年,干起了全职。有朋友跟我说,这是本末倒置。但是,我已经无法听进去了。我看上去似乎只盯着手里那不到700镑的薪水,目光短浅。但是,我却认为,我可以在这里得到我在学校得不到的东西,不止是金钱。因为我的勤奋,老板开始让我参与进货和出货,中药产品的巨大差价和英国对于中药不理解造成的不完善法规,让这些中药店老板赚的钵满盆满。怪不得华人在这里似乎只有两类工作,要么开餐馆,要么做中医。
第二年复活节过后没多久,我已经几乎掌握了伦敦中药出货供货的所有信息。加上我的英语也开始从结巴变为流利。于是,我第三次跳槽。这次的这家,是英国两个最大的中医连锁店之一。他们给我的薪水每月1000镑,包住宿。
在2千年初的时候,我对于这份薪水是相当满意。由于工作解决了最大的开销房租。而我因为雄心勃勃又对吃什么早已不介意,只要肚子不空着就行。甚至,我可以从早上6点去进货到晚上10点关店,连口水都不喝。所以,每月我基本上永不着花什么钱。我最高兴的就是每天临睡前,换算着汇率,想着自己20出头就月薪上万。尽管,我知道这些远不能满足我的欲望,但是,毕竟是不错的开始。
而我的香港老板。喜欢于我的勤奋和诚实,索性把帐也交给我,自己当了甩手掌柜,有时好几天都不来店里看看。唯一准时出现的是每周日晚上,我把做好的帐和钱交给他。当然,我的勤奋贡献给他了更多的利润。
暑假到了。我必须回国。我需要编一份医生证明以便延续我下一年的学生签政。而另一个原因是,电话里妈妈告诉我,宁宁阿姨乳癌,病危了。
阿姆斯特的机场并未引起我逛的兴趣。我只是在这里等候我下一班飞往北京的飞机。候机厅里人来人往,我无心观看。想到就要见到久违谋面的妈妈和男友,想起他们凄凉的等候,想起宁宁阿姨一夜之间就将撒手人寰,我不禁感到一丝恐惧。对生命无常的恐惧。对时光流逝的恐惧。我向上天祈求让我爱的人一定要平安的活着,等我回来。我摸摸藏在腰间的钱袋,那里是我一年的血汗。我在想,等换成了人民币差不多有10万吧。一瞬间挺满意。开始广播了,耳朵里却嗡嗡的,疼痛袭来,我想起这一年的早出晚归,想起过去,想起……我更加恐惧,这样的劳苦,还不及那本账本上的一个零头。我看看自己粗糙的手,上面是拆纸盒或是别的什么留下的点点疤痕。一瞬间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在阿姆斯特但明亮的大厅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苍白有些消瘦的脸孔上布满了滚滚而下的泪水和与年龄不相称的沧桑和绝望。
终于,我掏出手绢慢慢把眼镜擦干,拭去眼上的泪痕。我看看表,还有半小时登机。于是站起身,拉着行李往闸口走去。路边的商店里有一架免费试玩的索尼模拟游戏机。本已经走了过去,却还是跑了回来。写到这里我笑了,看来还是个小孩子性情,哪怕刚刚哭成那个样子,也要争分夺秒的玩。
可气的日本人非常的狡猾。那款游戏是角色扮演的冒险游戏。手柄带震动,3D画面,非常精彩。可是,他只给你免费玩第一关,就迫不及待的弹出他的购买广告来。可是,我还是一遍遍打来打去意犹未尽。终于,还算想起千万不能忘了赶飞机。于是恋恋不舍放下,超闸口跑去。
已经开始检票了。分成两队。我看到左边的那个人少速度又快。便充分发挥国内加塞的潜能,一个箭步冲过去。到前面一看,短短的这个小队居然也分了两个空乘验票。怪不得快呢。我挺得意自己眼够尖,你别看我带眼镜,瞅的准才算灵。
“对不起,请您去那边排队。”空嫂阿姨态度优雅的给我做了个手势。
“为什么?”我心想,不是吧,歧视啊。
阿姨眨着蓝眼睛指了指我身后的牌子,我转头一看,靠,原来这是头等舱和商务舱的队,妈的,我一经济仓还是个Q,来这儿显眼了。
我悻悻的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说声抱歉,转身准备走。却听到旁边那伙人似乎在笑我,我白了一眼过去,那是一群和我年纪相仿的男男女女,看上去很漂亮,衣着华丽时尚,各个名牌手袋。英国呆了一年,我对于名牌认识了不少,虽然买不起,却也见得多。妈的,真是有钱就了不起啊。我心中很是不平。
就在我走过去的时候,听见里面传来熟悉的普通话,“莽撞的跟个小男生似的,还哭鼻子。”我愤怒的望去,说话的是个把头发扎起很高的女孩,带着大大的Prada墨镜,切,你以为你是明星啊?Prada见我看她,赶快转身看别处。就在她转身的瞬间,后面露出一个人来,肩下是一款枣红色的肩包,那两个大大的c,在她的长发中那样的引人注目。我操!老子以后有钱,狂扫香奈尔,一天一个不重样!真是漂亮!我是说那个包。
昨晚睡得太晚了,以致上班差点迟到。不知道我这些回忆还要持续多久。白天想起,有点不想再写下去了。
快下班时,借到格林的电话。说她正在来我这里的路上,想见我。我和格林很久没见了。差不多有半年。
同事碌碌续续走了,偌大的办公室中,空旷,渐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回到我自己的办公室里。关上门。点了根烟。公司不允许在屋子里面吸烟。大楼的外面有公共的吸烟亭。但是,对于像我这样有自己独立房间的人,等到下了班后,这个条文也就相对来说失效了。翻了几页没看完的实验文件,回了几封电邮,我给保安处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将晚一个小时出来。今天值班的登记员是一个加纳移民过来的黑人老胖,电话里热情的跟我寒暄了几句。我们其实也算是老朋友了。因为每次下班后申请超时的人中,经常会有我的名字。而且,我又是为数不多的东方人,特别好记。其实我也不是工作狂。只是,与其回到家中自己一个人呆着,无所事事后,想起那些我拼命要忘却的事情,还不如留下做些事。而这,恰巧成为比人眼中的勤奋。我想,我一步步无心插柳柳成阴的升迁,跟这有不小的关系。
7点钟,我从楼里出来,开车去了城中的那件酒吧。格林随后也到了。
“哦,残酷的堵车,我开了差不多3个小时,”她一边摘下围巾一边抱怨,“真冷。”
“cool。”我吸了口烟,微笑着。
cool只是我的口头禅,跟这里小年青们学的,没什么特别含义。是个万金油单词。和美国人说“嗯哼,well”差不多。在我和我男友分手后,我似乎话越来越少,但是,别人跟你说话你总不能一声不坑。所以,这一个cool字,帮我解决了不少难题。
“亲爱的,让我看看你,”格林放下大衣,俯身过来亲了一下我的脸。“嗯,气色好多了。怎么样,亲爱的,你的工作?听说你还带了几个学生?”
“目前为止还好。学生也还好。”弹了下烟灰,我笑了笑,“只是混时间了,我也没有多么上心指导他们。”
“你的论文呢?你什么时候毕业?”
“递上去了,也答辩了,11月的典礼吧。”我有点了根烟。
“可真快,正好两年,你真是个天才,”英国人赞美起人总是好不怜惜修辞,虽然或许内心的想法根本就是两样。“只是,明,你的烟抽的好像多了些。”
我做出一副要掐灭的样子,“May I?”(抱歉,我想不出怎么翻译,看官尽管鄙视)
“哦,不,不,你可以。”她优雅的摆摆手,“我只是说,你知道,在这方面,你是专家,当然,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笑了,“当然。”我把烟又拿回来,重新吸了一口。
有点过于沉闷了。我把身子直起些。笑着说“你来这里不是只是为了让我戒烟吧?”
“哦,不,好久没见到你了,明天是周五,你知道我一向周五不去所里的,所以来看看你这个小女孩有没有变成坏孩子。”
我们都笑了。
顿了顿她又说,“当然,还有就是,我听说你上周来伦敦了?”
我有点尴尬,尽管我差不多已猜到这个年薪10万镑起步的律师楼合伙人决不会只是因为想我这个nobody大老远开车过来。但是,我有点干,真的,没想到她知道的如此快。当然,她知道如此快,也是应该的。
我摸了鼻子,又摸眼镜,我的笑容掩饰不了我的尴尬。想了想,我说,“只是我周末也没什么事,你知道这里我一个人,只是去看看。”
“嗯,你不介意我直接说吧。”
“哦,不,当然。”
“你来,是想去见她吗?”
当我听到see从她的嘴中冒出时,我就猜到了句子的宾语。干脆沉默吧。我也不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们能不能谈点别的。”对外人,我很少这样生硬的讲话,除了沈芳。
后来,我喝了很多酒,聊了我的工作,学习,她的事务所,聊房价,聊车子,聊了很多很多,唯独那个我想知道她想问的事,再也没提过。格林把我送回家,又乘出租到城里开回我的车。我觉得我神志还是清楚的。我对她说,你不介意的话可以明早走。她婉据了,“詹姆斯提议明天去烧烤,彼得和伊沙贝拉正在家里串吃得呢。我还是回去吧。”
我笑了,“那我就不留你了。”内心有些抱歉,你大老远过来,我却话都没让你说完。“路上小心开车。”
“那是一定的。哦对了,你再有几天过生日吧?不知道我这个年纪的人记忆力是否还算正常?”
“哈哈,看来你还是很年轻的。”
“那太好了,”她电脑包里摸出一个小盒子,“亲爱的,生日快乐。”
我送她到门外,看她车灯远去,回到楼上。盒子里是一个紫色的阿马尼钱包。很精致。阿马尼,我喜欢她的手表和香水。
站了两秒钟,我于是又在电脑前坐下。其实,你们明白了吧,为什么我迅速的注册了ID,连着几天熬夜写着些东西。我只是想,在我27岁生日来临前,为这些划一个句号。给自己一个交代。
飞机上的经济仓总是让我想起泰坛尼克的下等船舱,永远的拥挤,满满的行李架,难吃的餐饭。当然,我难受的不止这些。我有很严重的晕机。每次长途跋涉,我基本上除了中途上厕所或是喝点水或果汁,就像一只冬眠生物,连着睡9、10个小时。哪怕是后来跟着沈芳坐上了头等仓,过了开始半小时左看右看的稀罕后,我仍是一头倒下去,直到飞机着陆。
不过,当我在机场的出口见到头发花白的母亲和激动的流泪的男友时,我就像注射了鸦片一样,飞一般的扑到他们怀里。
记得当时,先是男友抱着我当着母亲的面亲了我一下。这是我们第一次在母亲面前表现出这样亲昵的举动。我有点,怎么说,有点肉麻。心里真的不是很喜欢。尽管,我也想他。但是,这就是距离造成的遗憾。后来,当我们分手时,我意识到这些。长期的分离,尽管思念,但是慢慢,随着每人都在经历不同的时空变幻,渐渐,你思念的那个人只存在于你的幻想中,而实际上的那个人,却不知不觉变成了另一个你所不熟系的人,等到回到生活中,你会忽然发现,你面对的只是和你心中那个人有着相同的长相,一样的声音,而其他的,你已渐渐开始陌生。
但是,母亲的怀抱却始终如一。我想,可能是因为血脉相亲。也或许,就像他说的,我其实并没真正的爱过他。我不知道。我的确,在和他分手前,一直把他视为我生命的一部分。这是真心话。但是,说到爱情,我无话可说。如果,这不算爱情的话。之前,我一直认为,爱情总会变为亲情的。只不过,因为我的野心,因为那些事情来得太快,我们的爱情早早的转为了亲情。
转眼,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我又要远行。母亲对于我的离别既有期盼,又带着拳拳疼爱。而男友,则是一味的依依不舍。那是他第一次向我求婚。我拒绝了。看着他的泪水,我安慰他,说我这样只是为了等到将来我们有足够的物质基础过无忧无虑的日子。而内心呢,其实,在被欲望蒙蔽了双眼的我的心中,这个计划压根儿没有出现过。想想,真的很对不起他。
男友那时在市里一家很大的医院开始上班。要说,我是说,对于普通人家,也算是个钻石王老五。可是,他那时每月2000的工资,在我看来,不是约等于而是直等于零。
不过也好,他对我妈妈比对他妈都要孝顺,每天都是下班买菜去我家跟我妈吃完饭才回家。也难为他了,真不知他妈会怎么想,这儿子权当是给人家养了。所以,我也理解,当我最后一次提出跟他分手后,他的那些愤怒,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所以,我知道他恨我,而我,尽管后来他做的那些的确伤透了我的心,但是,我始终不恨他,始终,我觉得对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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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回到了伦敦。
我带着对母亲的依恋,对前途的雄心万丈,迫不及待的回到了伦敦。而至于男友,当时我觉得,以后和他还有几十年好活呢,也不在这一朝一夕。而他,那种小富即安的生活态度,第一次让我觉得他有点窝囊。男人怎么可以这样?这句话,哪一次我想了但没说,但是后来,有很久,总挂在我嘴上。还有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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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忆力,我第一次见到沈芳,那天正好是我23岁的生日。
由于从男友医院顺利开出的精神紊乱证明,我成功的把我的签证延续了又一年。那时,内政处对于国内的医院证明要求并不严。而在学校,又请到了半年的休学。这就是说,在那一年的圣诞之前,我有4个月的时间不用去学校而是打工。
那时,我开始盘算是否要盘下一间中药店自己干。但是,我并不想动用我的那些储备,万一赔了怎么办?我内心很鄙视自己,鄙视自己总是那样优柔寡断。
生日那天,我和平时一样,去英国最大的那家中药供货商进货。名字不写了吧用H代替。因为是香港的公司。
我坐在办公室等了很久,拿着货单,但是人来人往没人理我。我看看表,下午2点有人定了要来做按摩。老丁自己肯定玩不转。我急得到前台问了好几次,每次都被那个值班的香港JJ操着不阴不阳的普通话顶了回来。终于,我看到一个叫大卫的销售员过来,我一把拉住他,“喂,怎么搞得,我等了快一个钟了。”
“sorry啊,今天很抱歉,我们大盘帐啦,老板回来时差,有些乱了。sorry啊。”
“你别尽跟我sorry,我马上要走,下午有人去店里的。”
“那这样了,我带你直接去货舱好了,快些。”
于是,我坐着大卫的车,来到北区的货舱。那里果真一片繁忙,好几辆起货车顶着大大的货箱穿梭,大的集装箱货车门口排出长长的队伍。难怪了,我只要不到30盒的散货。怪不得他们不但不送,我自己来拿还要等这么久。店大欺客,我心想。
大卫把我带到货舱的接待处,把我的提货单给了职员,“你等下了,马上就有的了。”
罢了,罢了,等吧。
这次还好,我要的货一会就出来了。我点了一下,正好30盒,装在一个长宽各有将近60公分的大纸箱中。
我开始有些为难。今天出来太匆忙,忘了带平时的拉杆车。这些货虽然不重,但是体积很大,抱着走手只能扣着一边的一个角,另只手托着箱底。本来,他们的公司在市里,而且就临着地铁。我本想怎么也能把货弄上地铁,等出了地铁,就有老丁来接我了。
可是跟着大卫来了货仓,我问了一下,走出这篇厂区要先乘公车才能倒上地铁,而且还要换线才能回我那里。怎么办,真是麻烦,大卫那厮又早早拍屁股走人了。
就在我一筹莫展时——别急,没有神仙下凡,相反——天开始下雨。
操!我妈了句。跑到接待处,我想问他们有没有那种便携的小拉车可以借给我。我算了一下,身上带了30镑现金,我可以押给他们,等我改天再来换。
这次,倒是很顺利。哪位不知姓名的仁兄只是看了看我的货单上的地址,就把小车借给了我。我顿时开心起来,心想,是不是老天知道我过生日,所以也顺便照顾我。
纸箱太大了,放在小车上找不到重心,总是歪。于是,我便把里面的小盒子一个一个掏出来码在小车上,然后用绳子绑住。雨开始渐渐大了,我有些手忙脚乱。
两辆车开过来,在货仓入口停下。下来几个人。先下来的的几个张开硕大的黑伞跑到后一辆车的门边,恭恭敬敬迎出一个人来。
我一边手下加紧我的活儿,一边张望那些西装男。香港人上班喜欢穿深色货灰色的成套西装,他们长得虽不出众,但是往往西装很是得体。看着很酷。前面的那辆车是个奔。奔在香港人中并不少见,中国人本性相通,有点钱都喜欢开好车住大房,也不管是不是真到了这个消费层,至少让人看上去很美。后面的那辆挡住了看不清。但我想,来头不小。不是吗?看,都有人撑伞嘞,牛人啊。
打伞西装男迎的那人下了车,没看脸都知道是个女的,因为我看到了那个白色的大锁包。
那时,我还不会读Chloe这个词,主要是那个e上面的那一点,让我不知道该按英语发音还是别的什么法语或是意大利语。读错了会闹笑话。就像国内我们常见的一个化妆品欧莱雅,英文是LOREAL,e上一个点,你怎么发音?反正我刚来的时候一直念“劳瑞欧”,后来,才知道,要读成“劳瑞亚”你说那个“亚”从哪碰出来的?类似的还有著名的香奈尔Chanel,你要读成“差no”您那是指“河道”,因为人家就发成“傻奈欧”,还有Givenchy,“纪梵希”您就把这仨汉字念混点儿就完了,最吊的是一个香水牌子“anna sui”可不是“安娜苏”人家这是精心设计的叫“安娜swee(t)”。
因为不会念Chloe,所以,那段时间我从别的中国女生那里听来一个名字“大锁包”或是“机车包”,我觉得叫大锁挺形象,因为果真是上面有大锁的。
后来我回到上海,公司的MM都崇尚LV。其实,Chloe远比LV的起步价高多了。
我看到大锁包,心想,果真是个富婆。于是往上看去,富婆长什么尊容呢?
出现在我眼中的是一张年轻秀丽的面容。这个人就是提到很多次的沈芳。写到这里,她才出现,就像前面一位看官说的,铺垫多些了。但是,我想说的是,她的确是后来才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的。就在我23岁生日的那天。我不知,这算不算上天给我的礼物,也许,是惩罚。
我不是故意想把沈芳描写的如此出众。而是事实本就如此。反正,那天,自从我看到她,我就吃惊于她的面容。我也是女人,但是,我是一个对人的长相并不敏感的女人。而沈芳,是为数不多能够仅从长相就让我感到“震”一下的人。
那张面孔,不是现代人定义的那种洋气。而是,带着一丝传统的美,端庄大方,却又美丽,看上去很有亲和力,但是却又给人一丝冷冷的感觉,尽管微笑是她的招牌表情。说起来,有点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意思。哪怕是等你爱上了她的美丽,你也会不自觉的小心翼翼不敢乱来。这也是后来我明白,为什么她的那些男友女友们都甘心情愿围着她的裙角打转,但却没有勇气去摸一下。当然也包括我。沈芳的美丽,尤其还有她的眼睛,一双常常带着笑意,却荡着秋天湖水的微波的眼睛。眼波含情,这个词一下从我心中蹦出来。
在那个片刻,我始终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我就是这样一个很会装的人。哪怕是心里都钻进50多只蝴蝶了,也能该装孙子装孙子。
我看着她,她也朝我看来,我又是一震,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微笑着对我微微点了一下头。我就像一个牵线的木偶,居然傻不啦既的回点一下。估计还没等我点的那个头飘过去,她已转过脸跟着西装男们往货仓走去了。
等她们进去了。我觉得心里有点难受,为一个有钱的长得漂亮提着大锁包的优雅女子。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嫉妒。反正,有一阵子,我想起自己累死累活的做牛做马,我看看自己一双鞋占满雨水,我想像一下自己穿着件真维斯的防雨风衣(当时我还觉得这也是名牌嘞),那风衣被水打的贴在身上,和我的头发一样。心里挺酸的。妈的,我在心里骂自己,你乱点个什么屁头啊,丢不丢人。
雨又大些了。我怀着一颗惆怅的心情,拉着一车货,往汽车站一路小跑。要绕出厂区,其实有很远的一段路。跑了一会儿,有点累。最近一直是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猫晚。有点虚弱。我看看身后的货车,心想,就这么回去,还不被水给泡了。于是,一横心,把真维斯脱下来,改在那些盒子上。我用两个袖子扎在小车的杆上绑牢了,免得被风吹走。心想,要是我那香港老板看到我如此的忘我工作精神,也不知会不会有所感动。那天,我里面穿了件阿迪的白色套头衫。还是很早以前买的。自从我跟我爸撕破了脸,我就没再往自己的行头上花过不必要的钱,出国的时候,别人可能都会买些好牌子的新衣,我妈和男友也这么想,就想着怎么也是去发达国家留洋了,也得体面些。但是,我坚持没让。我觉得,以我现在的这个状况,花这钱,没啥意思。
渐渐,我感到皮肤上有了丝丝冷意。心想,这么件好衣服真是糟蹋了。风很大,我的眼镜上沾满了雨水,我也看不清什么了,就这么机械地走着,我想起了妈妈,不知道她要是知道我生日是这样过的,心里会怎么想。于是,心头一酸,不知道是为妈妈还是为自己,差点没出息的掉下眼泪来。
好容易到了公车站,我赶快钻进亭子里,拿出手帕,擦了擦眼镜,又擦擦脸上的雨水,然后给老丁打了个电话,让他一会儿去地铁站接我。真是挺冷的。我蹦了几下,心想,死公车快点来啊,等回去了得煮碗面条,放点辣椒和醋,妈的,从早上到现在我只喝了一杯牛奶。
接下来的时间,我坐在车站的凳子上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回去要不要吃个面包上面还要撒上厚厚的起司,不知道为什么,我超喜欢吃起司,尽管对于很多中国人而言,这个味道有些怪,一会儿想,到底要不要盘个店,一会儿又想,我男友下班了吧,他和我妈今晚吃什么呢?一会儿,又想起那张漂亮的脸,那女倒不是一般的盖。
远处开来一辆车,我靠,莫不是传说中的本特立?近了,近了,我靠,真的是本特立啊。我伸长脖子,看着这辆银色的房车越来越近,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
车,却在我面前停住了。等等,你们别乱猜,车窗并没摇下。
差不多过了有一分钟的时间。前面的门开了,下来一个西装男,华裔。张口用英语问我:“小姐,用我送你去地铁站吗?”
我有点吃惊,也有点害怕,我看了看前后,这是厂区,下着雨的中午,没有几个行人,连车也不多。别不是遇到名车诱奸吧?
我有点紧张,下意识右手伸向牛仔裤口袋,那里有一把瑞士军刀,从我到英国第一天起,我一直随身带着这把刀,原因很简单,在这片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异国他乡,保护自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反应。
“谢谢,不用了。我在等公车。”
西装男被我回绝有点尴尬。却还没有要走的意思。顿一下,他又问“中国人?”
“是。”靠,我更紧张了,别以为能用老乡牌骗我上车。
他开始说话,广东话,“没关系,雨这样大,我把你搭到地铁线上好了。”我当时因为给香港人打工的缘故,有意留心学粤语。但是,直到现在,只是可以听,却不会讲。
但是那天,我虽然听懂了,却装得不明白的样子,“对不起,我说普通话。”我仍是用英语。
那男的似乎还想说什么,正在这时,就如看官们期望的那样,后面的车窗降下。
那张刚刚震过我的精致面孔,微笑着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我不知道是不是就在这短短的半小时中,我已经下意识的想过她很多次了。反正,我下面的话说完后,让我自己想有抽自己一耳光的冲动。
我脱口而出,说,“哦,是你呀。”
居然还是普通话。
我那个呀字还没完整发完音,我就两眼一晕,大脑一片空白,我靠,你说人家认识你吗?!你说我怎么这么白痴啊。
我想我的脸估计都成猪肝了,耳朵烫的我觉得好像中耳炎都要犯了。
正在我不知所措的节骨眼儿上,我听到一句标准的普通话传来,“呵呵,是我啊。”她跟我说话,还是大陆的。我更晕了。我觉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下意识用手指蹭鼻子。她又说话了,声音很柔和,“你去几区?顺路送你一段吧?”顿了一下,“雨挺大的。”
我觉得,按小说中的情节,我应该是马上对这一“非分”请求予以笑纳,钻进车中,然后……,镜头切换,我的那一车货,孤零零的躺在公车站,外面风雨飘摇。
事实是,我继续装大头蒜,“不用了,公车马上就来了,我卖的往返票。”——指你丫的!装蒜,你哪有票?“不过,谢谢你。”——还装得要有礼貌,玩儿不卑不亢,别以为你有钱我就被你灭一头。“原来你也是国内来的啊?”——你说我这算什么?你想干什么?有这么装得吗?
她又笑了,似乎想了一下,“嗯,是呀。”
我赶紧说“很高兴认识你。”——谁跟你认识了,你知道人家谁啊?
“你真不搭车吗?你看你都湿透了。”她似乎看上去心肠很好的样子,“你乘地铁吗?我可以把你送到地铁站。”
她好像很善良啊,你再这样拒绝人家,多不好意思啊。我当时心里这样跟自己说。其实,你们也看出来了。绝对是自我安慰,找借口罢了。而实际内心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我刚才想了很久,真的想不起来。或许,我压根就没什么内心活动。她的本特立咣荡一停,我脑细胞就被杀死50%,她一降下车窗,又死40%,基本上剩下10%支持着我的思维。一个正常人智利水平下降了90%,是不是弱智青年都算不上了吧,应该是白痴了。
“哦,是呀,我搭地铁的。”——嘿嘿,写到这里,我自己都笑了。
“真的方便吗?”我还在装。
“嗯,上车吧。”车门噔,弹开了。她往里诺了些身子。
而我这个白痴青年,又做了件丢人事儿,我一把抓起我的小车,准备就这么连人带车一块儿进去。靠,就算人家是房车,有你这样的吗?
就在我拉开车门的瞬间,西装男一把结果我的小车,微笑着且有不容置疑的说,“小姐,我帮你方后面好吗?”
哦,我晕,蹭了下鼻子,朝她尴尬的笑了下。居然,我居然跟着那男的去了车尾,装出一副懂事的样子要给人家打把手。雨下的很大,西装男的肩头和下摆已经是两个颜色了。而我还在手忙脚乱的没事找事儿,一下把小车按一按,一下又把风衣取下垫一垫放在小车朝上的铁杆上。总之,其实可能人家10秒钟就搞定的事,让我又给蹭了半天。
没办法,我就是一个这么能装蒜的主儿。
等后箱终于关上后。我那剩下不到10%的智商支配着我的两条跟不是自己的腿的不知什么玩意,终于进了车中。
我正想着我该怎么不卑不亢的表现出一副富贵不能淫的圣人样,她已经递给我一张面巾,“擦擦吧。”然后,对前面说,“丹尼,谢谢。”
车开了。
而我,还他妈的什么名车诱奸,看样子早致生死于不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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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到这里吧。一会儿起床闹钟都要响了。
我看看我的那些数据,似乎看官们并无什么兴趣。我想,可能是在下文笔欠佳。抱歉了。
我没办法把它写的生动或是咸湿,因为这并不是小说。
不过,这里的确很热。我刚更新回头一看,马上就沉下去了。不过,也没什么,我写本就是为了了却自己的心事。
占了这么多版面,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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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住中南海的孩子,一般都是在国外长大; 往下,就是初中或高中去美国读书;再往下,就是初中高中去欧洲读书.”
我不知道您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个准则。从我母亲的朋友看来,也并非绝对。不过,在我刚上高中时,的确周围留行着把孩子往美国送的一股潮流。我家也凑热闹的给我在高一即将结束时办了一个在西雅图的带寄宿的中学申请。可惜,那个时候我刚开始我的恋爱,后来,母亲也觉得国内的教育并非真的如此差,也觉得我还小。可能是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是一副提不起来的没出息相吧。总之,后来不了了之。
你们别把我想成所谓的豪门望族。我的上一代或许是。但是,我不觉得我是,从来没有这个意识。来到英国后,我更不觉的。当我拿着刷子卖力在餐厅刷马桶时,我只代表我自己,一个成年的,独立的个体。
至于美国,我去过一次。大前年。那次去的短短几日,目的是去看学校。把美国飞了个对角线。也去看了很多年没见的宁宁阿姨和洋洋阿姨的两个儿子。他们都比小时候懂礼貌了很多。当然。只是相对而言。明年上半年,我会再去,可能会待很久,公司给我的计划上是这样安排的。我个人并不喜欢美国。纽约和伦敦随都繁华,但我更喜欢伦敦的狭窄街道和阴冷的湿润空气。在纽约的几日,我时时有头晕的感觉,虽然伦敦也堵车。而我之所以仍同意了公司的调派,一是为了那些还不错的海外工作补贴,另一个原因是,参加完这个计划,再申请派去中国,就有了别人没有的经历。我想念中国,因为母亲在那里。
今天一早,我的两个学生拿着写好的论文来见我。在哈欠连篇中,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跟他们谈上边的问题。实在不好意思,两个小时中,跑下楼快十次,去吸烟。不知道我的两个小家伙有没被我吓着。真是有辱斯文。
送他们走后,我赶快换上衣服进了实验室。一直到快12点。回到办公室,正靠在椅子上准备睡会儿,听到手机再震。上面有四个未接来电,3个从语音信箱打来的,而第一个,号码是隐藏的时间是11点47分。
我打去我的语音信箱,提示有一个留言。之后,在漫长的4分钟里,电话里除了传来一些淅淅嗦嗦的杂动,好像听到汽车的过往,门开的声音,开抽屉的声音,并没有人讲话。越到后来,我越紧张,心里隐隐觉得希望听到些什么,有希望不是。最终,留言结束了。
我心情奇差。我觉得自己有些末名的躁动,心好像跑到了胸腔的上半部。我喝水,我抽烟,我蹭翻了桌上的报纸,我从上面踩过,没有心情也没有意识去捡。
我翻开手机,想给谁打个电话,聊聊天,晚上是周末,我想约谁出来喝一杯。我从A翻到Z,却找不出该打给谁。终于。我拿起衣服,背起包。我想回家。
Zoe见我锁办公室的门,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仓卒的说,我恶心。
我把钥匙交给她,说,我下午不来了,下周一brief的东西我写好了,在桌上的那堆文件夹里,我也在邮箱里给你传了一份,如果没收到你可以直接进去找。
或许是几天连着没睡好,又或是别的,我可能真的脸色很差。Zoe很担心,嘱咐我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事一定给她打电话。我很喜欢这个只比我妈妈小几岁的秘书,她对我的或许是有意而为,或是她本就善良的那些小动作,经常让我感到很温暖。她会在给我送打印材料的第一页放上些有关吸烟后遗症的资料,见我笑,还隔着玻璃床冲我挤挤眼。有时,她会在我去实验室或是回来的时候,拉住我,帮我翻好白大褂下窝着的衬衣领子,然后说,“亲爱的,你今天看上去so nice(对不起,我找不出一个词能好的代替英文的nice)。”
快走进走廊之前,我回头看她,她仍在我办公室门口,两手捧心做出玛利亚的姿势,我冲她挥挥手,拐进走廊进了电梯。
刚在车里坐下,我还没把香烟摸出来,手机就又震起来。我慌忙的从口袋里翻出,有点失落,仍是Z。“对不起你刚走就给你打电话,你知道我真的吓坏了,你真的可以一个人吗?天啊,你的脸是那么的苍白……”
我的脸苍白吗?我看了看后视镜,我忽然想起,那天,沈芳也跟我说过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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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过纸巾,擦擦刚沾上的雨水。其实并不是很湿,也或许是之前被雨淋了,头发全贴在脑袋上,给她一种从水里捞出来的感觉吧。
这时,我才发现为什么,丹尼阻止了我把小车搬进车里的举动。因为车地板上,是一块看上去很高级的地毯。我有点犹豫,不知是不是应该把脚抬起来,弄脏了怪可惜的。于是,我偷偷把脚抬起,只用两个脚后跟支在地上。
沈芳好像发现了我的局促,我听到她笑了一下,我看过去,她的眼里带着笑意,有一丝顽皮。她并没有说什么。顿了一下,指了指我,“seat belt(安全带)”
“哦,忘了,谢谢。”我赶快转身去拉。那天许是因为下雨的关系,挺冷的,我手有些僵。于是,她俯过身来,帮着我扣好。和她的身体一起飘来的还有一种好闻的味道。那时,我并分不出各种香水。只是觉得很香,反正是那种我很喜欢的清新优雅的香型。
“你香水很好闻。”话一出口,白痴青年又有点懊悔,怎么自己的嘴这么没遮没拦的。这好像不是一个女孩子给另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话,你跟人家又不熟。
“嗯”她又笑一下,似乎被我弄得也有点干。不知是不是开始后悔怎么搭了个这么不靠谱的。
“……”
“你还好吧,你的手这么凉,很冷吗?”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温柔,又很安祥,接着又笑了下“瞧小脸儿都白了。”
我很想说,姐姐,我是紧张的好吧。但是,脑细胞似乎恢复些,但又恢复的不够,反正不知道怎么了,我那天真的挺不靠谱的。
我故作轻松的一笑,“没事儿,我就是发育不良。……哦,不是,……那个,我是说,我营养不良。”
白痴青年的滑稽戏让这个看上去很优雅的女子有点绷不住了,我看到她似乎是强忍着要大笑出来,把头转到另一边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摇摇头,笑着说“你,你这小家伙挺逗的,”又微笑着问,“你多大啊,十几了,还营养不良?”
“十几?”我做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要是当年俺还呆在俺村儿没出来,估计现在俺儿子都能上街打醋了。”
“呵呵呵。”她怎么一逗就笑啊?“你多大啊?”她下意识用手掩了掩嘴,装出很认真的样子,眼里却都是调侃的笑意,问,“你准备让你儿子几岁开始学打醋啊?”
我不知道是我那天穿的的确很少气,还是我真的长得面嫩。反正,我挺不服气的,“我啊,和你差不多吧。”
“是吗?”
“我23.”我想起今天是我生日,忽然有些黯淡。我没再说下去。
“还真看不出来,才比我小一点。”
按理说,我应该接着问一下她多大,这样,话题似乎就顺理成章的下去了。但是,我心不知怎么了。“哦,是吗。”我转过头去,雨水在车窗上结了一层水幕,隔段了我的视线,窗外的景物不甚清晰。我开始沉默。
车不知开了多久,我们没说话,看起来我们都在想着什么,我不知道她,而我,其实什么都没想。
车渐渐慢下来,她看看前面,“你搭这条线吗?”
我恍然回过神来,都没看清到了哪里,“哦,是是。谢谢你啊。”
“丹尼,找地方停下,谢谢。”他们两个有时说英语,有时说粤语,后来,有时我在的时候,沈芳直接跟他们讲普通话,他们也听得懂。
车停下。“这里好像不能常停。”她看看外面。
“没事,我很快,”我匆忙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真是谢谢了啊,
哦,对了,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景明。”说完,我习惯的伸出手来。
真是又开始白痴了,不知道这时应该等对方先伸手才可以握地吗?
算,反正伸出去了。她有点没反应过来。我愣在那儿,血哗啦一下开始倒流,神啊,救救我吧,太干了!
就在我脸开始由白到紫地时候,她哦了一声,伸过手来,用那种英国绅士淑女间的那种握法,在我手指上轻轻一握,“嗯,很高兴认识你,景明。” 她并没有说出她的名字。
等我拉着我的小车下到地铁站,我才发现,要从这条线回我哪里,要转两次。
没办法,转吧。我拉着小车,换着不同的线路,脑子里,却填满了那像做梦一样的场景。香车美人。我一路上,不知不觉傻笑了好几次。
从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心中时不时记起这位“白娘子”。这是我给她起的代号,因为,我并不知道她是谁,二是出于她戏剧性的雨中相送(虽然是反的,差不多了),再者,我觉得她的面容很像电视剧里那位家喻户晓的“白娘子”阿姨,只是年轻了许多。那种美丽的类型,还有眉宇间淡淡的带着笑意的神情,真的很相似。难道是因为,她们都是喝了香江的水?
刚才出去转了一圈。外面开始下起雨来。趁着商店还没关门,买了一瓶牛奶回来,当然,还有一包万宝路。不过,和往日不同的是,我犹豫了一下,只买了10根装的。我觉得我是要节制一下吸烟,的确不是个好习惯。
一天没吃东西,但却不觉的饿。我实在是很想知道到底是谁给我的信箱里留下那长达4分钟的空白。
我回头很认真地听了好多遍,企图从那些微弱的杂音中找寻出哪怕是一点的蛛丝马迹。可是,你们看到我又坐回电脑前,就猜到那只不过是徒劳无功。
我暗藏在心底莫名的躁动和强烈的好奇心,折磨了我整整11个小时。或许,明天还要持续。又或许,明天是周末,这些折磨的煎熬下,使我想:我是不是要再去……
还是叫了中餐馆的外买。感觉不吃些什么好像日子过得不是太完整。叫外买的好处就是吃完后可以把剩下的连盒子一起丢进垃圾箱,省去了洗碗。我实在是讨厌洗碗。或许是实验室里洗了太多的试管吧。
手机上又有一些新的留言进来,他们带着不同的口气,操着不同的口音,对我下午的忽然离开表示慰问和关注。我挨着听下去。有时笑起来。其实,我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
她现在,在哪里呢?如果,她看到我脸色这样苍白,又会怎样呢?
我总觉得沈芳其实并未远离,她一直就像天上的星星,躲在一个我看不到的角落注视着我。我有时会流泪,有时会喝酒,然后一根根吸烟,我觉得我好像在下意识做给她看。有时,我的胃又疼起来,有时,我失眠,有时,头疼的要炸开;我总是努力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懦弱的声音,我怕她听见。
不过,更多时候,我很清楚,这只是自己带有神经质的一厢情愿。或许,当一个人失去了一份感情,却又无法放下,都会如此。所以,我想赶快写完这些。让这些赶快过去吧。
格林昨天送的钱包我开始用了。我有点狗窝放不下剩馒头的劲儿。只是,白天拿出来捐钱时,发现其实是蓝色的。明天是英国的阵亡将士纪念日,满街的行人,胸口都挂上了鲜红的罂粟花。
(看官可以鄙视我,但我捐钱只是因为那个阿姨就站在公司大门口,每个人从面前过都投一些进去。我只是不想把自己表现的过于与众不同。我已经过了为了坚持个性而不去理会别人目光的年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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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巧遇“白娘子”着实让我兴奋了些日子。现在想起,令我兴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内心对于金钱和物质的强烈欲望。我觉得,沈芳的出现,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躁动,这是我开始雄心万丈我的目标后,遇到的又一个有钱人。只是,她,似乎实力远远超出我那个开奔的中药店老板。她的出现似乎让我觉得我的野心勃勃的幻想在生活中找到了现实的载体。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榜样。让我在现实里,而不是从港台的肥皂剧中,切身看到了浮云之上的那个阶级。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格外的卖力。原因是,老板知道我圣诞过后要回学校不能长期干全职,意外的允许开学后我仍然住在这里,而且,每周在我不上课的时候我要继续给他工作。当然,其余的日子,我仍要像以往一样,每天帮他开店,收店,打烊后查货算帐。他似乎对我有着很大的信任。
转眼快到圣诞节了。伦敦的各大百货从11月底就开始打出圣诞新年的销价。我盘算了好几天,打算买些什么送妈妈和男友。男友的很好搞定,他一听说有新款的阿迪球鞋,马上用一种别无所求的语气,说“就这个,就这个。”然后,仍不忘了至少嘴上甜蜜两句,“宝宝,你那么辛苦还想着我,哎,我却什么都帮不上你。”说着,还好似真要哭出来的样子。不过,却让我很开心。
妈妈的礼物,让我很头疼。我上此回去带的那些化妆品还没用完。(我想一定是舍不得用都在冰箱里攒着呢。)我说要再买些,她马上嚷着,“浪费,浪费,用不完都过期的。”
有天,趁着有半天的假,于是去逛街。路过一家英国有名的金店时,我忽然找到了灵感。我想给妈妈买块好的手表。好的手表是有收藏价值的,甚至可以几十年当个传家宝。我妈一直戴的就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姥爷送的一块很老的牌子的梅花表,机械的。但是,款式也太旧了,走得也不是真的那样准。
我看到一款瑞士表,她有很漂亮的名字,Chopard,中文叫“肖邦”。表盘里滚动的钻石是她的标志。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很喜欢肖邦的钢琴曲。尽管,小时候学琴时,肖邦和车而尼的琴谱,曾经是我最厌烦的东西。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肖邦的价格不菲。我心里明白,我虽买的起,但以我的工资而言,我并不处在这个消费阶层。就像我虽然也买的起Paket Philippe,但是我带出去会让人认为是假的。
我总觉得人若是带错了手表,甚至比穿错衣服更值得笑话。坦白说,我不是很会打扮,但是,对于手表和香水,我有着特别的敏感。对于这个话题,我似乎没有谦虚过。
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她。我想不动声色的献给母亲一份礼物,一份贵重,但她却不慎明了的礼物。果真,等后来母亲带上手表后说,“得多少钱啊?” “哦,还行,不是很贵。” “那也得几千块吧。” “啊。”我琢磨着也不能说得太便宜,不然说不定她留着送人呢。“哎,花那么多钱,都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母亲的表情一定觉得我是被宰了,“还不如买个天梭或是浪琴呢。” 我听了,把差点喷出得鲜血咽回去,然后,站起来装得很轻松的说,“您也没跟我说要啊。”
从金店出来,我摸着挎包里鼓鼓的那个小盒子有点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快。
“哎,明?”——有人叫我。明?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倒是怪了,在这里,很少有人这么叫我,大部分时候,我的代号是一个英语中类似于中国的“翠花”这样满大街跑得单词。天晓得我当初怎么会给自己一个这样的代号。
回过头,我身体不由自主一震,你们应该知道我看到了谁。
白娘子重现江湖让我不由自主把自己往弱智青年的方向发展。我结巴了两下,“哦,嗯,小姐,您好。”——我当时觉得这样称呼是有我的道理的。我见试过她的气势出场,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庆幸还好没有直接叫“白娘子”。我觉得,小姐,这个词应该让她觉得我还是很懂规矩的一个人。尽管这个词在国内已经因为另一种含义快被封杀了。
她一愣,似乎对我这样叫她有些不解,但马上露出惯有的那种既遥远有亲切的微笑,“嗯,你也来shopping?”
“哦,买,买点东西,”我有点结巴,“过年了,要。”
她正想再说。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打断了她。说得是粤语“喂,靓仔,又见了。” 我顺声望去,是她背后一个打扮的时尚的女孩,这个女孩怎么说,有点像莫文蔚的感觉。
我看看左右,不知道是不是跟我说话。我没注意到周围有其他的男士存在的痕迹。有些诧异,但看看她一脸得意笑着往我看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沈芳回头嗔了她一眼,“有没搞错?”女孩伸伸舌头,撇了下嘴,不再张声。我觉得好像什么地方见过她,但是,挺不确定。或许,是因为我见多了莫文蔚的海报?
“她是我朋友,一起来玩的。”沈芳向我介绍,“susanna,叫她sue。”
我冲那女孩举下手,“你好,我叫“翠花”。”(我那个大土名儿就不提也罢。)她sue不sue我不在意,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我心里嘀咕。但是,我不好意思问。
沈芳见我和苏认识了,接着问,“你赶时间吗?一起玩了?”
我想想,离下午回去的时间还早。于是,挺顺水推舟的表示,好啊。心里挺激动。
或许,那天我没发展成为白痴青年是因为沈芳那天并没有上次那样让我震撼的行头。跟她们说话时,我看看四周,并未出现我幻想中应该存在的保镖或是跟班。又或许,沈芳那天穿了休闲装,我专门看了她的包,还好,普拉达的休闲款。
于是,我开始跟着她俩往前走。起初,沈芳拉着苏走在前面,我看到苏挤眉弄眼的跟沈芳说着什么,是不是看我一眼。心里有些反感。我猜应该是在讲我什么,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我来凑什么热闹。
或许是我穿的有些老土。尽管我的衣服干干净净,我的头发一尘不染。也尽管她们也是休闲的装扮。但是,一看还是能够看出很大的不同。国内衣服的款式,跟英国太不一样了。原来,我听人说有经验的人可以从衣服上看出刚到英国的人中,那些是香港的,那些是日本或是台湾的,那些是大陆的,有些不屑。但是,等我在英国几个月后,我也一眼可以从一个人的服装上判断出是不是我的同胞了。尽管是所属同一品牌的阿迪或耐克。更何况,尽管她们是休闲装,但是,从我当时有限的对服装的品牌的了解里,我也可以猜出,我穿的这一身行头,或许也买不来沈芳的那条60小姐仔裤。我有点想找个理由回去了。
我想是因为沈芳有所交代,打那之后,我们三个一直用英语交流。只有在我不慎明了的时候,或是只有我和沈芳的时候,我们讲回普通话。沈芳一口流利的没有方言口音的我的母语,让我对她在那异国他乡的繁华都市里,凭空多了一丝亲近。
后来,我和沈芳回忆起那天,我们都挺佩服sue的购买能力。我们在伦敦那条有名的商业街上,从这个百货串到那个专卖,sue几乎是一副要把所有她看上的东西都扫走的架势,让我特别佩服她那张信用卡的限额。
“她就是个疯子,”我和沈芳实在撑不住了,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沈芳揉了揉被袋子勒红的手指,抱怨道,“买回去都不一定穿,放一段,扔掉。”
呵呵,我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可以理解,钱多的花不完呗,只能这么烧。我心里想。
其实,我比沈芳还累,sue的确买了太多的东西,从香水到眼镜,当然,最多的是衣服和鞋。她自己怎么可能拿的完,于是,我跟沈芳只好帮她分担了很多。我觉得不该让沈芳去做跟班的事情,但是,我也只有两只手,于是,我拣了最重的鞋和大衣的袋子。不多久,我的胳膊就像要断了一样。于是,在沈芳的抗议下,她自己单飞了。我和沈芳找了路边的长椅坐下,周围摆了一圈大大小小的袋子。我后来问苏回家后东西究竟有没少,因为袋子是在太多,都快把我和沈芳埋了,丢几件我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苏被我问的一脸茫然,“没,……或许。” 我心想,沈芳果真说的没错。
沈芳倒是没怎么买,只买了一个带着小狗的零钱袋,也居然要上百镑,款式极其普通,我觉得在中国花10元就搞定,只是看上去做工好些,什么牌子啊,我心想。
我也没买东西。我觉得我的钱花在这上面有点没必要。当时,在一个叫西班牙的服装店里,苏试来试去反而给我拿来一件毛线外套,“脱下你这个肥胖的外衣吧,试试这件,很便宜的。”我悄悄翻了一眼挂的牌子,好几十镑,我心想这也算便宜啊。但是,我不想随便拒绝别人,因为我觉得那样不甚礼貌。于是换上。腰和肩很紧,并不舒服。但是,从沈芳和苏的目光中,我知道效果应该是可以的。
我走去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女生爱美的天性立时激发出来。也是,我才23岁。
“see,so smart。(我不知怎么翻smart,这个词一般用多在男生)”苏在镜子里拜弄着我的腰带,一脸感觉自己很明智的样子。
我有点动心。干脆买了吧。我也不想让她们觉得我跟个穷光蛋似的。不过,其实和她们相比,我倒真是穷光蛋。只是,我那时有点瘦驴拉硬屎的德性。
“what do u think?”苏得意的把我转向沈芳,我成了她的巴比娃娃。
“so cute。”沈芳眉毛扬了扬,笑里带着的肯定,让我决定硬屎也要拉。
我拿过我的包,准备找出卡去刷帐。
沈芳却若有所思的来了句,“下摆太宽了,很不好配裤子。”
我看看镜子,有吗,我也不知道。我只能看别人穿,而对穿在我身上的衣服从来就没有鉴赏力。我没说话,转头去看苏。
“我觉得挺好的啊,”苏有点困惑,但,顿一下,像想到什么,“不过,似乎也是,你穿靴子吗?……哦,不穿啊,……那算了,确实不很合适。”说着飞快的把衣服从我身上扒掉,一把扔回去,“咱们走。”拎起包们,头也不回去了。沈芳也拎起她保管的那些袋子,跟着走了。留下我,傻了一会儿,天知道她怎么变得这样快。这个女人,真难琢磨。
很久以后,我和沈芳又逛过一次那个店。沈芳帮我挑了一件大同小异的。然后,在镜子中看着我试,一脸温柔,仍是那句,“so cute。”
“上次来的时候,苏给我选的那件也差不多,你怎么不让买?”我看看镜子里的我,问道。
她扬扬眉毛,努着嘴,满眼的淘气,“嗯,我怕,你买了后,要被迫减肥好几天,又该小脸煞白,营-养-不-良-呗。”
我心中一动,不再说话,就着样静静的从镜子中看着她。她也看着我,眼中带着笑意和温暖。我忽然有很想抱她一下的冲动,但是我没有,我只是伸出手去,在镜子上找到她的脸,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镜中的那双眼睛又开始波光流动。终于,我扭过身去,拿出钱包,径直往收银走去,付了帐。
我想,这就是人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就是善解人意,懂得体谅。而有些人,就像我,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
我和沈芳在椅子上做了一会儿,东聊西扯了几句无非是天气,苏什么的话题。我看到街对面有家麦当劳。我下意识觉得有些口渴。我想沈芳应该也是。犹豫了一会儿。我问,“小姐,您渴吗?”
沈芳一愣,接着笑一下,说,“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也算朋友了。”
她说我们是朋友让我有点得意。但是,我还是有点结巴,“哦,我,就是,我还不知道您叫什么呢。”说完,我不好意思的蹭蹭鼻子。
“哦!”这个大笨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的我有点可气,你以为你真是赵雅芝吗,人人都识得你。
“哦,叫SXX。”
“S沈芳?”
“不是了,是XX。”她纠正。“我写给你。”
她从口袋里翻出一张收银单,我摸出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名字和她的字。名字和字,基本和本人相符。
“我还以为是沈芳呢。”我傻笑一下。
“呵呵,不是,不过猛地读起来有点像了。”她把纸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叠了一下,放进口袋。
从那以后,我一直叫她“沈芳”,其实是我故意的。我的这个小动作让我觉得或许这样,可以让她觉得我和其他人有所不同。
“对了,你不是下午要上班吗?晚了吧。”这会儿想起时间,真是个小傻瓜。
“是呀!晚了。”我看看已经擦黑的天空,英国的冬天,天黑的比中国的北方早很多。
“啊,那怎么办,你带够钱吗?打车走了?”她被我骗得有点着急。
我觉得她实在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也不忍心再骗她。
“没关系的,刚才我已经跟店里打了电话了,本来是准备编个理由请假的,谁知道本来约好要来的客人取消了。老板不在,就我作主。我已经跟他们说晚上才回去的了。”
她挺了,松了口气,“哦,我还以为抱歉把你耽误了呢。”看上去,她有些开心。
等我在麦当劳拥挤的人流中排队时,我的心情是愉快的。我为我能够认识这样一个有钱人虚荣的感到沾沾自喜。“三杯可乐。”我觉得自己有点得意忘形了。
等我提着这袋饮料过马路往沈芳哪里走去时,我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和沈芳的故事经过一段平淡的序曲,正剧才刚刚掀起帏幕。
今天是周末,一头睡到下午快一点。起来洗个澡,拿起球拍去家附近的运动中心打了会儿球。冲凉的时候,想起今天天气很好,似乎不应该呆在家里,出来后,直接把车往郊外开,那有间大的购物村。
我打开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今年的top10 bands,听到一首歌,不知道名字,一个男子唱道,I dont wanna go,I do wanna stay……
我经常会被音乐一下把情绪带走,我听着这首歌,不经意间居然错过了下路的出口。只好往前就这么一直开着,希望不远处能找个地方掉头。
前方的指示牌出现了几条指引,当中的一个第一行,写着大大的“M1”,我的大脑顺势出现一片死一样的沉寂,车子就像遇到了黑洞,就着样,唰,被吸了进去。
我漫无目的地踩着油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不知开了多久,也不知车上嗡嗡作响的收音机在讲着什么。这时,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We are twelve billion light years from the edge
Thats a guess
No-one can ever say its true
But I know that I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Im warmed by the fire of your love everyday
So dont call me a liar
Just believe everything that I say
There are 6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More or less
And it makes me feel quite small
But youre the one I love the most of all
Were high on the wire
With the world in our sight
And Ill never tire
Of the love that you give me every night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And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And you know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我非常非常想把这首歌介绍给大家。也或许,你们早就知道了,因为这首歌出来差不多快两年了。
唱歌的是一位在英国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以轻爵士而走红。
个人很新欢爵士乐,有段时间近乎痴迷。
当我第一次在BBC radio1中听到这首歌时,主持人给这首歌以毫不吝啬的赞美,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这首歌一直在排行榜上稳居头牌。
而当时,我正在实验室加班,夜很深了。在嘈杂的排风扇的轰鸣中,她第一句歌词就牢牢的抓走了我的心。或许是因为里面有我熟悉的地方,北京。
我记得我当时几近于疯狂的切断所有仪器的电源,像个傻瓜一样,专心的听着这首歌,听着每一句话。当尾音渐渐消失,我颤抖着关上收音机,慢慢弯下腰,接着干脆坐在实验室的地上,泪水,抑止不住的往外涌出。
我胸口抽搐地几乎要窒息,于是慢慢地躺倒。时间在那时好像完全从我的生命里抽离了。恍惚间,听到警铃大作,恍惚间,我听到吵杂的脚步声由远即近。原来是我的窘相被值班的保安从CCTV中扑捉到,他们误以为我发生了实验意外,被毒气熏倒。打那以后,有将近两个月,我失去了下班后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许可。尽管,他们相信我的这一举动仅仅是因为我忘我的长时间工作导致的后遗症。
我现在仍不是非常明白到底这首歌哪里这样地触动了我。我宁愿把它理解为思乡之情。
时至今日,这首已经过气的歌曲,对我的杀伤力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成长而消弱。
歌只听到2/3.我便打开左转灯,强行把车停到边道上,打开车门,我几乎是爬上路边的土坡,强烈的呕吐起来,眼泪也跟着落下。是不是昨晚没有睡好呢。
等我感觉到有些力气,我抬起头,眼前是英国郊外常见的广阔牧场。我坐在地上,背后是车辆穿梭的高速路,我看着过冬的马儿穿上厚厚的衣服,悠闲地甩着尾巴,在天空,云朵随风,飘过草场。我在那里坐到天黑。走回车。这次,我不敢听什么歌曲。我只是打开车灯,翻出一本03年的老地图。看清了前面的下道口,然后,打道回府。
傍晚时,我已驶入我的城市,我在一家肯德鸡门前停下。因为吐了,所以,打算买些东西带回家吃。
在我接过服务生递给我的外买袋的一瞬间,那个小女孩出其不意的凑近我,压低声音,又带着迫切,说“帮我一个忙?”
我愣了一下,“什么?”
“门外左边的窗子下有个穿绿外套的人,你能帮我带句话给他,就说‘艾丽思要再晚20分钟。’”她说的小声又飞快。
“左边?艾丽思?”
“是的,他会在这个方向,”小姑娘看看经理室,对我反应慢似乎很焦急,左手在胸前比了一下,“艾丽思,艾丽思会晚20分钟。”
我明白了,笑着扬扬眉毛,小声说,“男朋友?”
小姑娘得意又有些害羞的飞快怂了下肩,“是的,谢谢。”
“没问题。”我冲她挤了下眼。
走出门口,我向左望去,果真,隔壁已经打烊的服装店的橱窗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背对我,左边的肩靠在窗户上。
我提着外买,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站住,他没有回头,于是,我说“对不起。”
男孩子没有改变姿势也没接话,只是回过头,一张年轻的脸孔,带着些冷漠的好奇。
“你在等艾丽思?”
男孩子的眼神一下就有了光彩,嘴唇动了一下。我猜这小子是不是被冻僵了。
我没等等到肯定的答复就猜到一定是他。“艾丽思让我给你捎句话,她会再晚20分钟。”
男孩子身子马上站直了,“谢谢,朋友。”
“不谢。”我边走边掏出钥匙,远处我的车在夜晚中,黄灯一闪。我回过头,冲那个男孩子笑着来了句,“有一个好的夜晚。”
男孩子已经不再是一副懒洋洋的酷酷神情了,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挥了一下,“你也是。谢谢,朋友。”
这个男孩子的身影渐渐在我的反光镜中越来越远,我思绪飘回了很多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我的记忆中,清楚的记得,那时,也有一个这样的男孩子,每天傍晚会准时出现在那家快餐店,他有着一样青春白皙的面孔,修长的身躯,他常常隔着橱窗找寻工作间里那个年轻女孩子的身影,然后,脸上现出满意的甜蜜的微笑。那微笑,多少年过去,在我心里,仍然那么清晰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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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饮料,瞅准机会,见缝插针地穿过并不宽阔的繁忙马路。
我看到沈芳正冲着我微笑,于是,也不由自主的裂开了嘴。就在我笑容刚刚打开还没完全绽放,我忽然看到沈芳背后出现了一个人影,高大的黑人。那黑人在走过沈芳背后时迅速的弯了下腰,我就看见沈芳被他一带,身子一下失去了平衡,接着,我和沈芳几乎是同一时间,啊的一声。就见那黑人手里拿了个什么,拔腿往我这边跑来。
我背后一凉,下意识想,天啊,这地方也敢?
接着,我脑海里紧接着跳出一个意识,天,我的手表!!
我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气魄,但是,因为我知道去买饮料前,我把我的挎包留给了沈芳,而我,我用近一个月的薪水给母亲买的表,就在书包里。
我几乎是完全出自本能的往前冲去。顺势把手中装饮料的袋子用力狠狠的朝那人扔去。
那人没料到传说中的小李飞刀现身英伦,只是兵器改成了可乐,被我劈脸一击即中。(当时我也颇感意外,差点下意识还喊了bingle)
就在此时,我已展开轻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招饿虎扑食向他击去。他躲闪不及被我一把抓住提包的带子。——小子,俺家可离少林寺比你近多了。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我意识到,这不是我的背包,心中一喜。
但是,高手过招怎容我这般分心。我马步还没扎稳,就被他不知用什么一招正中胸口,没容我一口鲜血喷出,他往前用力一扯,我就很孙子的一下跪地上了,哎,马失前蹄,大意了,大意了。
只是,我的手仍然牢牢的抓着背包的带子。——想想,我当时那个pose有点有失风度。-_-!
黑大个见我如此不识时务,顺势朝我头上来了那么一下。我又一头栽地上了,Orz ——丫孙子!我想骂出来——!
但是,我充分发挥死缠滥打的架势,就是紧握战果决不放手!我听到沈芳在背后大喊:Let him go!见我没反应,又喊,让他走!
靠,我英语再不济,这就不用翻译了好吧。但是,沈同学离乡多年,国语退化的有点词不达意啊。你说,让他走,是带包还是不带包?
反正,我就这么死死抓住包带。天知道我是不是当时想自寻短见怎么的。那厮得寸进尺,居然一脚踩到我头上,你丫的,我终于骂了出来,可是,就这么一张嘴,我的脸在他的脚和地之间这么一挤,我自己把自己给咬了。郁闷,@_@! 还挺狠。我登时感到嘴里有种小说里常描写的那种咸咸的液体涌出。
黑大个再次用力一扯,把手居然断了!后来,我跟沈芳说,“你那包是香港买的水货吧?怎么那样不结实?”沈芳,扫我一眼,“我看你是伤的轻!”
黑大个终于带着包全身而退。我抓着一节prada的袋子,想支起头,跟沈芳说,“你丫以后别买名牌了。”但是,我就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有意识而无行为。我看到人围过来,我看到沈芳模模糊糊从远处跑来,我听到无数声,“R u alright?”我想说声“fine”,但是,我似乎已经不能支配我的躯体了,我只是从人们的头顶往上看去,我看到了星空,我看到了母亲的笑脸,我又似乎想起那个夏天的末尾,我一个人,坐在一地的碎片中。我流出了泪水。
我看到沈芳的面孔,我听到她不停喊我的名字,我看看她,我都哭了,你居然也不陪哭两声,真不入戏。没感情啊。
我听到周围的人在跟沈芳说,“别动她,别动她。”——哎,你们说不定扶我一把我就活过来了。
又有人说,“给她盖上,给她盖上。”然后,我看到沈芳把大衣脱下,盖在我身上。——哎,姐姐,我不冷。
你说东西方思维还真是有距离。就让我这么一青春少女这样四仰八叉躺在大路上,你们就别围观了行吧,真是我的脸都丢尽了。
然后,警察来了,救护车来了。沈芳的大衣被拿下,换上医院的毯子。——我真的不冷,没见刚才还表演“chinese Kungfu”来着,我热。——女士们,先生们啊,你们别问了,我是不会回答你们的,赶快抬我走,别让我在这儿显眼了。
终于,我被抬上了救护车。车里的灯有点刺眼。这是我第一次坐英国的救护车,我抓紧时机四处看看,靠,资本主义啊。
沈芳也跟着我上了车,我看到苏也来了,在车下,看上去倒是比沈芳还急的样子。姐姐,你总算逛出来了。我心想。
门关上,车开了,医生给我手上开始鼓动些什么,我看不到,上学时,书上教的是应该先量一下血压。
沈芳在我头部的位置,一直喊我的名字,喊的我都有点烦了。终于,我决定还是赶快回她一声吧,你说就这么叫名字有P意义啊。我努力了一阵,终于吐出一个音节,“嗯~”
“她醒了,她醒了。”——姐姐,我本就是醒的了。
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名字,医生也过来凑热闹,我又努力半天,说,“我晕。”
“她说什么?”医生问沈芳……
很奇怪,我当时感觉,我的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好像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听上去很陌生。就像我家答录机里我的留言。自己听起来,怪怪的。
因为是被急救车直接拉来的关系,这次很顺利我就去被治疗了。当时,我想,英国的医疗系统果真是世界一流的。可是,没几个月,我想起我当时这个念头,我都想抽自己。那次,我从沈芳家的楼梯上被沈芳一招“飞龙在天”打下来,眼镜把鼻梁上划了个口子。等我坐着丹尼的车血赤呼啦来到医院,他们硬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等了快4个小时。我为了表示气节,4个小时里始终挺胸抬头对沈芳目不斜视,坐的我腰都快断了。等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顿动屏幕上时,我头也不回进了诊室,护士阿姨过来亲切的捧起我的脸,温柔的说,“亲爱的,来,我先把你结的疤揭了”……
我被送到医院时,我的元气已经恢复了。我自己走下的担架。坐到治疗的椅子上。我记得我还问医生,“用缝针吗?”
“不,我们用这个粘一下。”那个男子拿出一罐“万能胶”。粘完后,在上面贴了很细的一片半透明胶带。
我心想,等会儿要看一下,这倒是国内很少见。具他说是为了不留疤。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询问。医生和警察轮番上场。问完,还让我签名哎,我就纳闷了,怎么感觉我跟打劫的似的。
沈芳是很辛苦,不停的在中间翻译。到后来,我索性听懂了也等着她翻。我觉得,要是等我以后发了,找她给我当秘书倒是不错的主意。
等我出来之后,一看,好家伙,欢迎阵容挺强大的。来了好几个人,有我见过的西装男丹尼,还带着几个我没见过的西装男,我猜是保镖之类的,还有一个叫萨琳娜的矮矮胖胖女子,后来听说是苏的阿姨,苏也来了,其实她就坐我们后面的警车过来的。还有其他一些人,我记不清了。
说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阵容是冲着沈芳和苏的,干我p事。他们只是在操着咸淡不叽的普通话跟我是个意思的慰问了一下后,话题主要是围绕着沈芳和苏。
听了一阵,意思大概就是,沈芳和苏是没跟家里交代就半路越狱跑出来玩的,他们认为她们这样不是很乖,以后不能这样了,至少要跟司机讲下的,或是带着电话什么的。然后,就是问沈芳丢了什么啊,听说有卡,丹尼就让保镖甲去门外给银行打电话,等等等等。
反正,我明白,他们心里,我只不过是这次意外中替他们家主子受过的一个倒霉孩子。
我听着他们唧唧歪歪广东话讲个没完,听着真费劲,觉得有些困了,竟然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梦中,觉察有人在我身上盖了什么,我睁开眼,正碰上沈芳的目光,有丝怜爱。这姑娘还真是好看,我心里说。“你醒了,我们走吧?”沈芳轻轻地问。
苏从一边伸过头来,很让我惊奇地,居然跟我说了国语,“哇,你没死啊,吓倒我了,不哭了吧。”不过,她那个水平,应该和我当时英语的水平接近,听上去特那个。我还是更愿意她讲英语好了,我还能练练听力。
“你会说普通话啊。”我问。
“她还专门去北京住了几个月呢,就这水平,你别理她,你能自己站起来吗?”沈芳截住话头。
“我没那么娇气,你别担心。”我想起刚才自己那个样子估计挺逊的,不知会不会抹煞我的形象,这会儿既然处于安全地带,我就干脆死撑一下。希望可以挽回些形象。
“咦,别装了,刚才还有哭过。”苏好像还有心思说这个,都没想要不是她撒丫子一逛不回头把我们扔在哪儿,姐姐我会在这儿受这洋罪吗。
我心想,靠,我又不是因为疼才哭得。但是,嘴上有没法跟她回,一是因为,我确实是掉眼泪了,这沈芳也看到了,再撑就假了;二是,我嘴被自己咬了那一下,感觉好像肿了起来,也不是很疼,就是说话很不方便。我一直担心自己当时的扮相跟香港喜剧里喝完辣椒水的那些人一样,要是真这样,你说我再叼着两根香肠在哪儿乌拉乌拉,那我干脆出门直接自刎好了。人,不是不能丢,关键,丢人也要丢的有品味好吧?
“喂,你很喜欢哭吗?为什么每次见你都哭呢?”
“我哪有……”简直是凭空污人清白,别的你说就算了,这点我得澄清一下,我正准备回嘴,“其……”
沈芳开了口,“好了,好了,别逗她了,”沈芳有点不耐烦苏,弯下腰挽起我左臂,又对丹尼说,“来扶她一下。”
我就这么被沈芳和丹尼像架着一样出了急诊室,“没事儿,我自己能走。”但是,这次,沈芳没理我。看得出,她有点不是很高兴。
我又坐上了沈芳的那辆本特立。这次,我不再像第一次那样局促。我觉得经过这大半天,我和沈芳之间的关系似乎应该近了很多。不单单是我对她得感觉如此,我也自恋的相信,沈芳应该也和我一样。
我左右看看那车,传说中的本特立,我23年来坐过的最牛的车。一定要记点细节,然后回家吹牛给人听。
“看来你真没事儿了啊,”我回过头,看到沈芳对我笑着,“比刚才精神多了。”
“咳,本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一想起被她看到我那左看右看土老冒儿的劲儿,有点不好意思。
“也别大意了。”她伸手帮我拉上安全带,那时我还不习惯坐在后面也打安全带,总是忘记。“今天,你不能一个人过夜的。”
“啊?”我有点愣住,“为什么啊?”
“因为你自己跟医生说过你感到过头晕的啊,忘记了,”她歪着脑袋笑了笑,把手里握住的那张纸展开给我看,“瞧,48小时之内,处于被监护。”
我拿过来看看,还真是,上面不但大大的红字印着出现问题后的电话,还有我的名字,症状,就医纪录号码等等细节,我顺着看下去,然后是急救接诊人,医院接诊人,最后一个是看护人,名字我拼了一下,竟是沈芳。
“所以,今晚,不介意去我家住吧?”她问。
回忆到这里,我往上翻了翻,自己都觉得怎么这么富有戏剧色彩。或许,生活本身就是一出戏剧,只是,有些人精彩,有些人平淡,有些人波折起伏。而导致这些结果的,不但有命运这个导演,还有出演这场戏的演员。我不知若是换了别人,会怎样发挥下去,或许那样,你们看上去就会觉得这才顺理成章,有意思的多,但是,偏偏我是一个蹩脚的演员。
我支吾了几下,用一种严肃却又肯定的口气说,“不,我想回家。”我顿了一下,“你别搭理那帮医生,小题大做了,就是点皮外伤,不至于啊。”
沈芳的眼神好像流动了一下,短暂的沉默后,若有所思的说,“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