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这是一个英雄的时代,遍地行走着时代的英雄
第一章刘邦的前半生
平凡的前半生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公元前256年的一天,地点在楚国沛县丰邑中阳里的一户平民家中,这户平民家里当家的姓刘,人称刘太公。这天,刘家又新添了一个男孩,大家可以猜到,他就是刘邦。
中阳里是个什么地方呢?它是丰邑辖下的一个村落,往大了讲行政上属于沛县管辖。至于沛县,我们知道它早年间属于宋国,宋国被瓜分以后归入了齐国,不久齐国被名将乐毅的联军攻破,沛县又和附近的地方一起打包纳入了楚国。总之,当时的沛县和战国中绝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类似,既不属于坚城重镇,也没有名山大川,更谈不上风水宝地,所以在汉代开国之前,沛县丰邑中阳里,只能笼统的说它就是一个地方。
老刘家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地方的平常家庭,家庭中成员的组成是这样的:家里有夫妻二人,在刘邦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刘太公的“太公”二字是大爷、大伯之类的意思,他的妻子人称刘媪,“媪”就是大妈。刘太公实际上叫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我们也不用强行给他考究出个子丑寅卯来,因为在那个动乱的战国末年,一个平头百姓叫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谋生,如果能顺便养活一家老小那就更好,毕竟在乱世活着才是王道。
老刘家当时在中阳里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并不十分用为生计发愁。但刘太公显然没什么文化,也就给儿子起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字,只能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来命名。所以老刘家的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其实就好像现在岛国的“大郎、二郎”之类。也许是在刘邦出生后不久,刘大妈或是去世或是染病丧失了再次生育的可能,刘太公痛心无奈之下就跳过了“叔”字,给第三个儿子起名叫刘季,说白了就是“刘小”的意思。
这个刘季也就是刘邦最初的名字,但为了文章的连贯我们还是假装对刘季的名字视而不见,还是叫他刘邦吧。
尽管可能刘大妈发生了不幸,然而男人在那方面的悲伤总是可以忘却的。若干年之后刘太公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娶妻生子,但名字就不能顺着下去了,只好给后来出生的小儿子另起名叫刘交,和前面三兄弟名字放在一起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个计划外的产物。
中国的历史上除个别情况之外,绝大多数卓有成就的帝王在诞生前后总有异象出现,比如什么母亲晚上梦到太阳掉到肚子里去,或是踩过某些神物的痕迹就怀孕啊,孩子出生时红光满堂啊之类。同样做为汉朝开国君主的母亲,刘大妈受孕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还有直接的目击证人。
据说当时刘大妈不知怎么的,大白天的在湖边小憩,没想到刚一打盹就梦到自己和某个神明迸发出了激情的火花。这时候万里晴空刹那间变得雷电交加,原本在家悠闲的晒太阳的刘太公赶紧起来,因为担心自己老婆在外被雨淋便出来寻找,一路来到湖边却正看见一条蛟龙正趴伏在刘大妈身上,此时云雨过后便有了刘邦。
这种传奇式的出生方式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大多是某人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后来的崇拜者将之神话的结果。龙种凤胎的传闻当然不可信,但万事有因方有果,终归不可能完全是空穴来风,我们如果仔细深究一下似乎也颇有些意思。
话说战国时楚地民风开放,男女之间的防范极为松懈,常常能发乎情却不见得能止乎礼,偷情、野合这样的事情在楚地似乎都是浪漫的象征,颇有点现代法国人的味道。这在那些正人君子的眼中自然是不可接受的,甚至连被后世丑化为暴君的秦始皇巡游到了楚地都忍不住做了一把卫道士严肃整顿了民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颇为得意,于是在当地立碑为记,其中便有:“……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一类的话。所以尽管我们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如果当时刘太公看到的不是一条蛟龙,而是张三李四或者是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那事情可能就更接近于真实。
当然,即便刘邦出身真的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在刘邦之前,身为大乘至圣先师的孔子是私生子,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在司马迁的笔下多少也有些来路不明,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童年的刘邦和绝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可能上过两天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家里有几亩地,每年要交多少赋税,大概也就是仅此而已,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天赋异禀的表现,也就没有特别值得记述的地方。
劳动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很多时候却是被动的参与到历史的创造当中来的。虽然当时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但像在中阳里这种小地方,只要战争不危及到个人生命,对普通的农民来讲都不如今年地里收成重要。反正对于一个平民百姓而言,普天之下只有纳税和死亡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至于天下是姓秦的还是姓楚并不重要。于是,在即将改天变地的动荡时局中刘邦波澜不惊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尽管是龙的传人,生就一副长颈、高鼻、宽额的不凡相貌,长大以后的刘邦却不大受刘太公待见。在刘太公眼里,老实巴交的老大刘伯早死甚是可惜,但老二刘仲也是个好儿子,能干活,会赚钱,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反观刘邦就是个混混,既不读书,也不事生产,经常恬着脸到兄弟家蹭饭吃。生活中的刘邦自己一文钱不赚却出手大方,到处结交狐朋狗友,整日在地方上的游手好闲不算,更有甚者还时不时跟一个叫张耳的人以游学为名三番五次跑到外地,而且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不归;末了还经常乱搞男女关系,终于把邻村曹姓女子的肚子搞大了……每每念及刘邦的所作所为,刘太公总是无奈的发出一声叹息。
可青年的刘邦却不同意老父的观点,虽然是农民出身,他却不愿像祖辈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日子,想到自己一辈子就要过那种“辛苦种地,努力赚钱,赚到钱后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等娃长大了再帮自己种地”的毫无创造性的生活,想想刘邦就觉得恶心,大好儿男怎能被困死在一亩三分地上?他有自己的打算,当时的刘邦对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游侠。
游侠是古代封建社会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变革的产物。所谓的侠,是“士”的一种,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他们有他们的行为准则:“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重义轻生、一言九鼎,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封建社会,贵族们很多都有养士的习惯,少则数人,多则数千,比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手下都有几千门客,这些门客就是士,并且都在关键的时候为他们的主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然很多贵族可能也就是赶个时髦,养的人不管是不是有用,每次出去后面都是跟着呼啦啦的一片人,气势摆在那里至少也能赚个眼球。
到了后来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吞并,越来越多的贵族破了产,自己都养不活自然就顾不上手下人了,原本依附于这些贵族的“士”们也就没了主人,便只能游荡于社会的底层,这些人中的一些会武功的就成了游侠,他们行走于世,快意恩仇,事迹在民间多有流传。
当然,在一个以法制管理社会的国家,游侠这种“士为知己者死”,视法律如同无物的群体是不受统治者欢迎的。韩非就曾经说过“侠以武犯禁”,由此我们可以大略的窥见游侠刘邦身上一些重要的特点。
然而时势造英雄,秦朝结束了战国几百年的混乱,嬴政又是史上少有的强权君王,他迫切的希望建立一个巩固长久而安定的帝国,所以秦统一天下后的时势并不再欢迎这些率性而为的游侠们,朝廷以强权约束百姓的行为,以厉法压制群众的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刘邦也无奈的看着自己的游侠之路被堵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邦的生活就此失去了乐趣一蹶不振。
虽然完全不符合一个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的农民标准,但平易近人,善于搞人际关系,而且名声不坏的刘邦在沛县还是颇得他人赏识。以至于秦统一了中国,需要大量选拔低级公务员的时候,已经三十出头,没有任何学历、文凭和资历的刘邦靠着乡亲们的举荐也谋到一份差事吃起了皇粮。
刘邦谋到的差事是沛县泗水亭的亭长,这是他伟大人生中的第一个官职。
秦代有制度叫做“十里为亭,十亭为乡”,所谓亭长,管辖的地方就大概在十里左右。虽然算是小地方上的一把手,但在当时实在说不上是份肥差。因为工作不好开展,历来亭长通常是由上过战场的退伍军人之类威武而有胆识的人来担任。亭长手下有负责打扫卫生的“亭父”若干名,负责抓贼的“求盗”若干名,属于朝廷的低级吏员。亭长刘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捎带还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如果上头有任务派下来还要兼负责盘查过往行人、接待过往官员、收发邮件等等等等,基本上类似于一个臂扎红袖带,手持利刃全副武装的居委会大爷形象。
尽管亭长只是不入流的一个吏员,收入也有限,而且泗水亭离刘邦家里步行有好几十里路程,平时刘邦只能吃住在单位,偶尔才能请假回家。但这让他有了一个名正言顺过随心所欲的生活的理由,所以刘邦在亭长的位子上还是干的有滋有味。
刘邦的性格外向、豁达大度而不拘小节,这让他在地方上如鱼得水,和当地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往,从县里的一方豪强(如王陵),上级官员(如萧何、曹参)到市井百姓(如樊哙、周勃)尽皆与他相互称兄道弟。在当亭长的最初几年里,除去到外地出公差之外,生活的大多数时间就是和周围的兄弟们一起喝酒吹牛,快意人生。
虽然只比当时全国最牛的秦始皇帝嬴政小三岁,而且两人都是历史上独一号的风云人物,但这个时候的刘邦,完全没有成为历史主角的想法和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人人生轨迹似乎完全不相同:嬴政三岁开始在赵国邯郸随母亲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时候,刘邦开始在沛县混饭吃;嬴政十三岁,登上秦王王位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二十二岁开始亲政,并且干掉嫪毐、吕不韦总揽大权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三十七岁统一六国君临天下的时候,刘邦……还是在沛县混饭吃。对于即将年过四十,已经不再热血方刚,好不容易混到体制内的刘邦,人生最迫切的愿望或许是找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然后生几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通过自己的关系再到体制内混饭吃,仅此而已。
几年后刘邦的愿望开始实现了。当时沛县外迁来了一户吕姓的大户人家,吕家的主人吕公还是当时沛县县令的好朋友。既然是大户人家,乔迁之喜当然是要宴请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一起热闹热闹,好歹大家也相互混个脸熟,于是吕公便在家里大摆宴席广邀沛县地头上的人物前来赴宴,刘邦作为朝廷的正式在编公务员自然也在被请之列。
当时的人喝酒席跟现代人差不多,是要上礼金的,而且礼金多少所得到的待遇也有区别的:礼金多、地位高的贵宾自然要坐到堂上好酒好肉;礼金少、地位低只能在堂下四菜一汤。作为资深吃货的刘邦当然是想到堂上,但在一众参加宴会的人中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还不足以做到登堂入室,要上座只能走金钱路线,于是刘邦到了吕家门口便运足中气大喝一声:“泗水亭长刘邦贺礼钱一万!”。
一万的数目把主人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哪路财神,赶忙出来迎接,把刘邦让进门就往屋里请。要知道当时一个农民一家里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纯收入不过二三百文钱,赶上年景不好可能最后一个子都赚不到。一万钱刘邦当然是没有的,他其实一文钱都没带,但他平日里混吃混喝惯了并不介意旁人的眼光,进了门也没搭理主人家就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到堂上挑顺眼的地方一坐,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和平日里相熟的宾客们高谈阔论起来。
有朋友说这表现了刘邦大气的性格,预示着他以后必成大器等等什么的,我认为不尽然。刘邦反正是先骗了主人家,又是吃了人家一顿霸王餐,脸都不要已经很过分了,他也可能就是想干脆就做得更彻底一些,就赌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主人家不好意思把他撵出去,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这边,吕家的主人吕公涵养也是了得,没有叫人把刘邦这个不速之客轰出去,只是一旁静静的观察了刘邦许久。并不是吕公憋了一肚子气隐忍不发,而是他在施展一门特殊的技艺——在给刘邦相面,也就是我们俗说的看相。
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现在电视里常说的某人“印堂发黑,大劫将至。”就是这一类的本事。但这还是看相的初级阶段,真正的高人能从你的相貌或举止就知道你的前世今生,甚至你的亲人朋友八姑六婆的事情也能看出来,如果相的是君主的面,还可以知道国家兴衰更替这样的天机。相士们对未来的事情似乎总能未卜先知,甚至对那些乍看起来不合乎常理与逻辑的事情也不例外。传说当年相士袁天罡路过武家,看到当时还没学会走路的武则天穿着男孩子衣服被家人从里屋抱出来,他只瞅了一眼便大惊失色:“可惜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子,必定是天下之主!”
当然,这门学问不是谁想学都能学得来的,历来朝廷官府中博古通今的人也不在少数,却没听说过几人对此能有深入研究的。古往今来掌握这些异术的人大多甘于平淡,绝大部分人甚至都名不见经传,他们可能是你家隔壁修鞋的老李,街对面整天下棋的老吴,也可能是人海中匆匆而过其貌不扬的一个中年汉子。
很多时候真正的高手还是在民间。
话说主人家吕公也算是精通此道,他仔细端详了刘邦后认为以他相面数十年的经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面相像刘邦一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便在酒席结束前借着给客人敬酒的机会用目光暗示刘邦酒席后留下来。刘邦虽然不明就里,但暗示他可是看得懂的,酒足饭饱后便也没急着走。
吕公好不容易才送退了所有客人,转过身来请刘邦到内堂坐定,直截了当的说:“我年少的时候就爱给人看相,几十年来看的人多了,从没有人的面相比得上你的。我的大女儿叫吕雉,还算有几分姿色,愿许配给你做妻子。”
刘邦一文不花饱餐了一顿,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没想到还有人哭着喊着要把女儿嫁给他,再一看当时的吕雉,是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年轻、漂亮、温柔、贤惠的姑娘,完全符合刘邦的择偶标准,对于刘邦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吕妹妹。于是四十出头的光棍汉刘邦也不懂得推辞一下,立马欣然接受,很快的就和吕雉成了亲。
婚后刘邦也是争气,四十开外的人没几年便让吕雉为他生下一男一女。然而刘邦始终也没能解决好两地分居的问题,平时只能让吕雉一人带着两个小孩留守家中,要种地还兼照顾刘大爷,刘邦只是隔三差五的才回一次家。
那时的吕雉确实也贤惠,一个大家小姐虽然一夜之间嫁了一个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还常年不回家的男人,但她没有因此而怨恨悲伤,而是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得井井有条。
某一天,吕雉在地里耕作,为了方便带小孩就把两个孩子都放在田边。正好这时候一个不知名的老人路过,到了田边便向吕雉讨碗水喝。吕雉不但给那老人喝了水,还请他吃了顿饭,老人过意不去,临走之前就给吕雉相了面。
虽然吕雉自己也有家传这本事,一来她年轻学艺不精,二来当时人梳妆打扮用的铜镜成像效果也就那样,像素太低细节模糊,自己也没法给自己看,他爹当年老是叨唠着说自己的女儿将来要嫁贵人,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正好让老人给自己解一解多年来的心头之惑。
老人仔细端详一番之后,给出的相面结果吕雉是“天下贵人”,吕雉很高兴,又把两个孩子抱过来让老头看,老人看了儿子刘盈,说:“你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孩子。”说完便起身告辞。
不一会刘邦从外面溜达到了田边,吕雉便把老头的话告诉了刘邦,刘邦赶忙顺着老人离开的方向追去,好容易追上了还非得让人家也给他看下,老人也不推辞看了看刘邦,说:“你的妻子儿女都得你的荫福,你的相貌贵不可言。”刘邦听了沾沾自喜很是得意。
种种迹象表明刘邦可能和别人确实不太一样,可这种事情只能算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对于刘邦来说,虽然有了妻子儿女,但生活在更多的时候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变化。
这就是当时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刘邦,尽管曾趁出差的机会在首都咸阳领略了帝国统治者秦始皇帝嬴政的威仪,发出过“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叹,但如果当时是太平盛世,刘邦也许会在这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中度过他的一生。平时能做的稍微算出格的事无非就是在王大娘、武大嫂的酒店里一边赖着账喝酒,一边与旁人高谈阔论,开自己同僚上司的玩笑,还不时的趁着酒劲向过往的路人们显露他左边大腿上与众不同的七十二颗黑痣,然后在多年以后像绝大多数在神州大地上存在过生命一样匆匆离去,隐没在历史的芸芸众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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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第二章 就从这里开始
强大的秦朝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当时的唯一合法政府——秦。
秦朝的第一代的创始人叫“非子”,因为替周天子养马养得好(周朝的弼马温?)而被周天子赐予赢姓,又在渭水上游秦川的东岸给了他一块封地,这里就成了秦朝的发源地。当时掌权的周孝王本意是让秦作为一个近畿的“附庸”之国,但秦的历代君主中不少人就如同孙猴子一样,对这芝麻绿豆大的官职当然是不会满足,于是秦国的君主们不断的扩张壮大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国的地盘和国力日渐强大,到了秦穆公时期更是做了一回天下的霸主,但总的来说当时秦东进的路线始终被更强大的晋国死死的扼住。
这样的情况后来又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直到公元前376年,随着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这个时候的秦国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弱、最不雄的一个国家,国内的政治也一度因宫廷斗争而陷入混乱之中,直到历史等来了这样两个人:秦孝公和公孙鞅。
公孙鞅也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年轻时研习的是李悝的《法经》,本想在魏国(非卫国)做出一番事业。然而公孙鞅在魏国并不受国君的重视,十分的不得志,后来听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下令求贤,公孙鞅就从魏国跑到秦国去应聘。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推荐,公孙鞅得到了秦孝公三次单独面试的机会,公孙鞅抓住机会终于深深打动了秦国的一把手秦孝公,于是孝公拍板决定聘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一说“商鞅变法”好像谁都听过,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情是:得到秦孝公鼎力支持的公孙鞅其实前后一共进行过两次变法,只不过我们熟知且重要的是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以法令法规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了确保法令的实施,公孙鞅发明了连坐制度,简单的说就是一人犯法如果临近的其他人不举报的话就得一起坐牢。可别小看了这样的制度,它对后世的影响现在依然有迹可循,君不见某地农村墙上刷的“一人超生,全村结扎”的标语呼?里面大概就有当年商鞅连坐之法的意思。
当然,变法最重要的还是第二条:奖励耕战。在生产方面,他鼓励百姓们多生产,一个家庭的产出与缴纳给国家的赋税成反比,生产的粮食越多,要上交给国家的比例就越少,这无疑增加了人们劳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了军功爵的制度:当兵的只要能在战场上带回一颗敌军的人头就授爵一级,而没有军功的人即便生在富贵之家也不能得到爵位。当时的秦国无论是谁,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全看你的爵位的高低,这极大的刺激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当时当兵的衣食住行是要自行掏腰包解决的,所以秦军对士卒的选拔是有严格规定的:小康以上家庭的青壮年才有资格从军。统治者们的观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有固定收入的人才能不断的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如果一个人整天都为一日三餐发愁饭,那当兵不能保证他会奋勇杀敌,当官不能保证他能够清正廉明。
秦国在变法的影响下很快强大了起来,可是在那个时代变法不是秦国的特产,战国七雄中除了齐国(这是个老牌强国)以外的其他六国都在不同时期进行过变法。第一个通过变法强大起来的是魏国,魏国主持变法的就是公孙鞅的偶像兼老师,也就是《法经》的作者李悝。既然变法如此的厉害,那为什么最后在七国中脱颖而出是秦国而不是其他六国呢?
那是因为其他五国的变法和秦国变法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五国的变法都随着主持变法的大臣或君主的去世而终止。变法之前,五国如同衣衫褴褛的乞丐,变法就如同给一个乞丐换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但乞丐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随着时间的前进,华丽的衣服终究会褪色,当华丽不再之时,乞丐的褴褛依然。而秦国的变法则不同,虽然秦孝公死了以后公孙鞅就被对他积怨已久的秦国君臣们联合起来五马分尸了,可即位的秦惠文王抛弃了公孙鞅,却没有抛弃公孙鞅的变法,秦国变法的脚步却没有因此停下来。可以说商鞅的变法是给秦国这个乞丐指引了一条谋生的道路,让秦国摆脱了乞丐的宿命最终成为了一个贵族。
公孙鞅的变法让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第一次切实的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你出身再普通,只要你勤劳工作就能致富,致富就能参军,参军就能杀敌,杀敌就能提高社会地位。可以说就是这样的制度,让秦军逐渐蜕变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每一次战斗,军队从主帅到士兵都目标一致勇往直前。他们对战争的渴望,他们对胜利的渴望、对人头的渴望超过了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支军队。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哪怕你对这样激励斗志的方式并不赞同,你也不可否认这是一支相当可怕的军队。
可以想象当时在战场上,从六国军队一方看过去,对面全是神情亢奋,眼睛冒着青光,嘴里流着哈喇子的虎狼之师;而在秦军眼里,对面全是金光闪闪的人头,有时候可能仗还没打呢,胜负就已经有了分晓。秦军就是以这种抢人头的激情不断的冲击着地盘、人口都十倍于己的东方六国,逐渐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唯一的超级大国,并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大业。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对东方六国的战争逐渐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态势,从对土地争夺的攻防战发展到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我们列举一下一些比较大的战役变可见端倪:
公元前331年,秦与魏国交战,斩首八万。
公元前317年,秦破韩于脩鱼,斩首八万二千。
公元前312年,秦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公元前307年,秦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公元前300年,秦取楚襄城,斩首三万。
公元前298年,秦出武关击楚,斩首五万。
公元前293年,秦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公元前280年,秦取赵光狼城,斩首两万。
公元前275年,秦伐魏,破韩援军,斩首四万。
公元前274年,秦伐魏,斩首四万。
公元前273年,秦败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并沉赵援军两万于黄河。
公元前264年,秦伐韩,斩首五万。
公元前260年,秦大败赵于长平,斩虏四十五万。
公元前256年,秦取韩阳城,斩首四万,伐赵,斩首九万。
可以看得出来,商鞅的变法对秦军的刺激有多大,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秦军消灭的六国军队人数就超过二百万人。而且秦灭六国的脚步是一步步的加快,终于在秦孝公过世百余年以后,秦国又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嬴政。
虽然即位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权力也掌控在太后和权臣的手中,但当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年),嬴政干掉权臣吕不韦和嫪毐开始亲政后,秦统一六国的进程真正进入了快车道。
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灭韩。
秦王政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
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灭魏。
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灭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燕。
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
嬴政指挥着这支虎狼之师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横扫六合统一了天下,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一个家天下的帝国——秦帝国,嬴政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接下来,秦始皇嬴政再接再厉,国中没有了敌手,他便向北驱逐了匈奴,向南扩张到了南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如果考虑到在公元前3世纪时候的古希腊在马其顿人统治下奄奄一息,古印度的孔雀王朝已经分崩离析,古埃及早已经被罗马人干掉,而罗马人还没有称霸地中海,我们甚至可以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然而,如此强大的国家也有极深的隐患,那就是统治者不了解可以在马上取天下,却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当国家的主题不再是战争,当社会生活的关键词从“对外征战”转变成“休养生息”的时候,统治者们却仍然在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们不了解社会的新常态。
不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
隐藏内容
end在曲折中前进
很快,沛公刘邦依靠原来的哥们帮忙在沛县拉起了两三千人的队伍。不得不说刘邦的运气实在不错,他的哥儿们不仅是一个素质很高的群体,里面包括了萧何、曹参、樊哙、娄敬、任敖、周昌、周勃、夏侯婴等等汉朝的开国重臣,而且这些人绝大部分对刘邦都十分的认可。既然部队组建完毕,为图个彩头,按惯例刘邦自然也要自我标榜装饰一番。于是刘邦就成了赤帝的儿子(让刘大爷情何以堪?),并且宣称自己曾经斩杀过化作大白蛇的白帝的儿子;又说当年秦始皇也常认为东南方,也就是刘邦所在的楚地有天子气,所以嬴政才到南方来巡游,目的是为了压制这股气息,然后刘邦自己在芒砀山里钻山沟的原因也由躲避朝廷的严打变成了躲避嬴政气息上的迫害。这样一来,刘邦以往的那些所作所为性质完全就不同了,虽然刘邦人还是那个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但格调就高了很多。
一通动作下来,刘邦顺利的拔高了自己的声望,把自己的造反说成是上天注定的事情。最后,赤帝的儿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五彩云气的真命天子刘邦在沛县带头祭祀黄帝和战神蚩尤,宣布上天早已注定了的战争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秦二世二年十月,部队开始整装开拔。
然而话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打仗还是得靠刘邦自己,即便成了赤帝的儿子,有神仙在后面撑腰也不代表他一定会顺利。毫无指挥和作战经验的刘邦一开始连续在胡陵和方与两个地方碰壁吃瘪,他带着部队空费了不少时日转悠了一圈毫无收获后只好回到了丰邑继续招兵买马。虽然连续的出击失败,刘邦的公开造反行为还是刺激了朝廷,很快泗水郡郡监(官职)某平(史失其姓)便带领军队包围了丰邑。
沛县只是一个小县,下辖的丰邑更非一座坚城,刘邦手下这两三千人不可谓多,城外黑压压一片的秦军又不可谓少,而且这是刘邦第一次被敌人包围(以后他还要多次面临这种情况)——这一切都预示着刘邦军事生涯面临的第一次考验异乎寻常的大,如果换做一个寻常的义军将领,接下来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要出城投降了。
但刘邦就是这么的不寻常。
虽然刘邦不爱读书也没多少文化,更没研究过兵法,但他在军事上还是颇有天赋的。看着丰邑在秦军重兵包围之下四面漏风摇摇欲坠的单薄城墙,刘邦毫不气馁,也不但算先投个降曲线救国,他认为既然难以依靠城防进行有效的防守,不如主动进攻寻找战机。
刘邦决定:趁敌人立足未闻之际主动进攻。
在丰邑城里,刘邦一边充分发挥了他经过人生前四十几年已经练得精熟的忽悠人的本事,发表激情的演说,鼓舞了众人的士气,同时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被围两天后的黎明时分,丰邑城门大开,刘邦主动率军出城与秦军交战。
丰邑城外的秦军没想到人数劣势的义军会主动出击,一时乱了阵脚,结果阵势被刘邦率众一鼓作气冲散。紧接着刘邦趁胜追击向薛县进攻,又击败了郡守某壮(情况同某平),并一路追击至戚县,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生擒了郡守。
要知道秦统一中国后最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随着版图的扩大有所扩充),郡守作为郡的第一把手在当时可是省部级的高官,在军队也属军分区司令一级,分量着实不轻。郡守居然被擒让刘邦的第一次军事胜利大得出乎意料,于是刘邦很得意,马上命令开坛祭旗,拿郡守的人头做了自己反秦的投名状。
虽然首战告捷,响应了张楚反秦的号召,但刘邦的处境并没有多大的好转,相反他很快就不得不面临来自秦政府和各地起义军之间两方面的压力。因为当时除了要面对如狼似虎的政府军之外,各股反秦武装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前有武臣背楚自立,后有韩广叛赵称王,至于各路义军内部为了眼前的利益,弑主称王、背信弃义、阳奉阴违、貌合神离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这还是在大家名义上一致拥护响应张楚政权的情况下,而到了秦二世二年十二月,张楚政权被秦军名将章邯消灭,陈胜被自己的马车夫庄贾杀死在撤退的路上之后,失去名义上的领导的各路反秦武装更是乱作一团。
秦汉之际的反秦起义是中国封建历史上几乎所有反抗压迫的农民起义的模板和缩影:初时大家为了生存尚能并力同行,一旦局势暂时缓和便恨不得马上称王称霸割据一方,各反秦武装间摩擦火并不断升级,最后他们都被王朝的统治者所消灭或被王朝的创造者所取代。这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所有最终失败的农民起义的四同宿命:同仇敌忾、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当时刘邦并没有想那么多,虽然初战得胜,但他在多如牛毛的义军中还只是不起眼的一支,既没有稳固的地盘,也缺乏强大的兵力,他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继续进攻扩大战果,进一步增强实力。可下一步要往哪里去?思来想去,刘邦最终选择了曾经让他吃了闭门羹的方与。
等刘邦再次来到方与城下时才发现,一支魏国的军队早已经盯上了自己的猎物,领军的魏国将领是魏国的相国周市。周市在当时可不同于一般的义军将领,他最初奉陈胜之命平定魏地,成功之后陈胜曾多次想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为反秦大局着想拒绝了陈胜的任命,而坚持要立六国时魏王的后人魏咎为王。此时的魏咎正在陈胜的软禁之中,周市甚至为此连续向陈胜请求了五次,陈胜不得已才放魏咎到魏国为王。由此来看周市算是当时起义军之中为数不多识大体的人物。
然而刘邦哪管得了这些,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敢来跟我抢地盘,也不问问我手中的三尺长剑是不是答应!于是刘邦和周市两军摆开阵势准备先较量一番,看谁更有实力夺取方与这个猎物。
但就在剑拔弩张之际,刘邦却接到一个让他十分意外的消息:丰邑投降魏国了!
原来周市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丰邑是刘邦当时不多的根据地之一,意义自然重要,于是一面准备跟刘邦开战,一面派人去劝守城的将领投降,准备前后夹击一举把刘邦打回解放前。
刘邦当时也知道丰邑的重要,出兵之前他并不是毫无准备,而是留下自己信任的将领雍齿留守丰邑。可刘邦没想到的是,事实上雍齿就属于沛县起兵时不屑刘邦的少数派,自己早就想出来单干。现在刘邦命自己留守丰邑而周市又派人用封侯的条件来说降,正遂了雍齿的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丰邑马上就城头变换大王旗投降了魏国。
眼看就要腹背受敌的刘邦果断的放弃了方与,连夜回军丰邑。从能力上说雍齿也确实了得,带着一群叛兵居然把丰邑守得跟铜墙铁壁一般让刘邦毫无办法。气急败坏刘邦在城下破口大骂丰邑的小子们忘恩负义,但光骂人能解决什么问题?丰邑城外的刘邦只能是又气又急,又急又气,急火攻心之下刘邦病倒了,这一病还病得不轻,只好听从手下人的劝告暂息雷霆之怒,慢发虎狼之威,灰溜溜的退回沛县县城养病。
这是起义后刘邦遇到的第一次重大的挫折,是经受住挫折越挫越勇还是被挫折所击败在历史上留下“某年某月,沛公走死某地”的记载了事,全靠刘邦自己的意志和能力,而只有意志坚定、能力出众的人才能战胜挫折不被历史所淘汰。
挫折就如大浪,能在数量多如泥沙的人群里淘出其中最闪亮的金子。
当然,作为事后诸葛,我们很放心的知道,刘邦是当时最闪亮的金子,是不会被淘掉的。他在沛县一边养病一边思考:丰邑之恨是不能不泄的,既然自己力所不及就必须借他人的援手。哪援手又在哪里呢?刘邦身为楚人又在楚地起兵,关系上自然与楚系的反秦武装最为相近,虽然此时陈胜的张楚政权已不复存在,但刘邦听闻有人在离此不远的留县拥立一个叫景驹的人做了代理楚王。景驹是楚国屈、景、昭、芈四大家族中景家的后人,在楚地自然有高于常人的号召力,于是病情一有好转刘邦就决定带领部分人马去投靠景驹,准备向他借兵来收复丰邑。
刘邦在留县很顺利的见到了景驹,但还没等他跟景驹提要求,一支秦军与他前后脚几乎同时来到了留县附近。景驹一看秦军来了,他也知道秦军的厉害,自己着实紧张得很,这时他看到刘邦,便有了主意。
刘邦,你不是有事要求我吗,那怎么不得先表示表示?正好现在这支秦军就交给你打发了。
秦军的将领是名将章邯军中的司马。虽然只是一个偏将军,可能力却不含糊,刘邦与景驹的手下将领一起主动向秦军进攻,结果又是一次不成功的军事行动,出师不利的楚军只得回撤,好在这个时候秦军因为兵力不足也没有继续进攻留县。
退回留县的刘邦心里十分的焦急,想到自己的家当很多还在沛县,他那还耐得住性子继续窝在景驹身边。稍微考虑了一下,刘邦就决定单独行动,他敏锐的找到了一处秦军的薄弱点,带着队伍转而进攻砀县。这次行动刘邦获得了胜利,轻易地攻破了砀县。
相比沛县而言,砀县是个大县城,刘邦在砀县很顺利的招募到五六千人的新兵。一下子有了近万人的队伍,这下刘邦胆气就壮了起来、主动向秦军把守的下邑进攻、并再次获得了胜利。得胜而归的刘邦回到了留县,他没有想到,一个比胜利更大的惊喜在等他,因为就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个日后刘邦集团里极重要的人物——张良。
张良
张良,原本姓姬,六国时韩国人。张良的祖父姬开地、父亲姬平,都曾经做过韩国国相,前后服侍过五代韩王,是真正的贵族出身。秦王政十七年,秦军俘虏韩王韩安,韩国正式灭亡。做为六国中第一个被征服的国家,嬴政表现出了他政治上的大度,并没有像后来项羽对待秦王子婴那样把韩安一刀砍了了事,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只是把韩安软禁在新郑(地名),韩国国内很多大贵族的权利也得以保存。
这时候的张良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在韩政府供过职,所以尽管国破了,但他家还没破,家里依然有仆僮三百人和大量的金银玉器珍宝古玩。和当时很多韩国的贵族一样,张良只要浑浑噩噩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成问题,最多只是暂时顶了个“亡国奴”的帽子。就如当年满清入关以后,很多汉人一开始脑袋后面绑个辫子也很不舒服,可绑着绑着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可张良并不想这么混日子,自从国破的那一刻起,他心里无时无刻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张良毕竟是一个热血青年,尽管他父亲早在二十年前就病死了,跟秦人谈不上有什么家恨,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为韩国工作过,也说不上有什么国仇,可他为国尽忠的心却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定。
一开始张良的想法很简单,灭韩国的是秦军,指挥秦军消灭韩国的是秦王嬴政,干掉嬴政是他复仇计划的全部,也是他生命的全部。
为了给自己的国家报仇,张良放弃了继续过富人生活的机会,甚至连自己亲弟弟的丧事都不去打理,而是散尽家财到处寻求能够刺杀嬴政的刺客。应该说这个时候的张良政治水平和觉悟还是比较低的,充其量跟当时那个不懂得隐忍,只是因为儿时一同玩耍的嬴政对自己态度不好就愤而出逃,后来一心只想刺杀嬴政的燕太子姬丹差不多。可事情想谁都会想,真正有能力又敢于刺杀秦王的人又有几人呢?姬丹还算运气,找到一个荆轲,算是轰轰烈烈了一把,而寻遍千山万水的张良自己也疑惑:他的荆轲究竟在哪里呢?
然而凡事只怕“坚持”二字。十几年后,张良的苦苦寻找终于有了回报:他在原属于燕国的高句丽附近找到了一名愿意刺杀嬴政的力士。但十几年过去了,嬴政在见识过荆轲的匕首、高渐离灌了铅的乐器之后,不是秦国本土人士再也很难接近嬴政身边。像张良这样的六国旧臣但凡出现在嬴政附近,估计不说近身行刺,只要你稍有异动,恐怕远在十丈开外就被负责嬴政安保的亲兵们射成了筛子。
好在张良也早有准备,既然近距离刺杀几乎不可实现,他利用嬴政喜欢出巡的爱好,给力士准备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铁锥,要趁着嬴政外出巡游的机会在途中远距离将其狙杀,狙击的地点张良也物色好了,就选在阳武城外的博浪沙。
博浪沙地理位置夹在黄河和官渡河之间,是驰道直通咸阳的必经之路。地如其名,“博浪沙”的一个“沙”字,足可见当地到处有绵延起伏的沙丘,而沙丘与沙丘间又有杂草丛生,地形上利于少数人隐蔽而不利于大队人马快速通过,是伏击的好地方。
张良之所以敢于尝试远距离狙杀,除了重金请来的力士打移动靶也是百发百中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嬴政作为天子,按制度在车队中他的马车是由六匹骏马拉着,车厢豪华程度也是其他随从所不能比的,一般情况下远远的就能分辨出来,根本不需要走近了寻找。
综上所述,张良的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博浪沙地形的原因,嬴政的马车队不可能很快的通过这里,只能是缓步前行,而早一步选好位置隐藏起来的力士就可以在车队靠近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锥投掷向嬴政所乘坐的马车。试想一百二十斤的铁锥掷出去威力是何等的巨大,只要命中必然能将嬴政连人带车砸个稀烂。当张良事先探知嬴政的行程后,占尽天时地利的张良与力士两人早早埋伏在博浪沙官道旁,只等嬴政前来送死。
这看起来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张良此次可谓志在必得。可当等到嬴政的车队远远的过来时,两人都傻眼了,三十六辆同样制式的马车一辆接着一辆一字排开,从拉车所用的马匹到车上的装饰再到旁边守护的卫兵的人数都是一模一样,急切之间哪里分辨得出嬴政在哪辆车里?
“奸贼!”张良心里恨恨的把嬴政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良耗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机会,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嬴政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走掉。于是,当车队行进到离两人埋伏的地点最近的时候,张良示意力士把铁锥向车队中间的一辆车投去。
收到信号的力士卯足力气,身体旋转着使用类似奥运会链球选手的动作将手中的铁椎掷出。只听得“咣当”一声,铁锥把车厢整个都砸烂了,随后便是整个车队一阵的骚乱。张良也顾不得观察是否击中了嬴政,转身就往远处逃去。
史书上把这事称为“误中副车”,想想其实不然,三十六分之一的概率,打不中那是正常,这要是真被他打中了那应该叫“误中正车”才对。
刺杀失败后力士的下场不是很清楚,似乎被抓后自尽了,而张良我们准确的知道他居然全身而退,改名换姓隐匿于下邳。权倾天下的始皇帝对刺杀事件震怒不已,下达全国动员令搜查了整整十天都没有找到张良的消息,于是张良便成了赫赫有名的全国S级通缉要犯,也成了令当时游侠们心驰神往的传奇人物。
虽然改换了姓名,但张良却没有就此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仍然时刻不忘自己的祖国。机缘巧合之下张良得到高人指点,开始研读据说是中国第一代武圣姜子牙所留下来《太公兵法》。随着不断的学习提高,张良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升,他开始意识到单纯的刺杀嬴政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便自己不顾性命刺杀成功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时的东方六国政治腐化,即便没有嬴政,也会出来一个赵政、一个吕政来做嬴政所做的事情。要想让韩国不被秦所灭亡,只能让韩国强大起来,而自己要想让韩国强大起来,首先要恢复韩国,于是张良从一个复仇主义者转变成为一个复国主义者。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张良也拉起了百十号人的队伍想要做一番事业。张良原本是去投奔景驹的,起的心思跟刘邦当初差不多,只是正好见到刘邦的队伍路过就随便进来看看。刘邦年轻时自认为是游侠,见到了偶像,当然是很激动,两人一番长谈之后更是相见恨晚,于是刘邦很诚恳请张良留下来做了一名厩将。
张良见过的达官贵人比一般百姓人认识的人还多,区区一个厩将自然不放在眼里,然而他发现刘邦虽然表面上跟其他的义军将领一样俗不可耐,但这个人极其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且悟性惊人,常人听不懂的兵法刘邦一听就懂,常人想不通的事情刘邦一点就通。张良终归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总有一种良禽择木而栖的心理,张良偶然间发现了刘邦,再一番深入接触,对刘邦感到十分的满意,于是张良也就打消了再去见景驹的念头,就留在刘邦身边做一个贴身的谋士。
所谓旁观者清,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刘邦发觉景驹号称代理楚王,听起来威风但其实是把自己放在了火炉上烤,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其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其他楚系义军的不满,而且景驹本人能力有限,并不具备成就大事的魄力。更重要的是在投奔景驹的那一段时间里,丰邑始终是刘邦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必要除之而后快。种种因素影响之下,刘邦经过反复思考,最终再次决定单干,于是他迅速脱离了景驹,再次带着部队回军包围丰邑。
虽然比上次多了五六千人,但结果却是一样,刘邦在丰邑城下只能望城兴叹徒呼奈何,雍齿时不时还在城头露面,面露嘲讽的神情刺激在城外的刘邦。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在丰邑城下死皮赖脸的磨蹭了多日反复被雍齿刺激的刘邦听到了一个消息:景驹的队伍已经被另一支楚军的打散,他本人也死在了逃亡的途中。
获胜的这支楚军为首的将军叫项梁,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在消灭景驹后手上已经有十万之众,现在正在不远的薛县附近,是一个颇有实力的人物。被雍齿刺激得不轻的刘邦没有丝毫的犹豫,留下大部队继续围城,自己只身带着百十个随从连夜就投奔项梁的帐下。
我相信刘邦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本人的公关交际能力却非同一般,以至于初次见到刘邦的项梁也不含糊,直接拨给刘邦五千人马和五员将领助他攻打丰邑。得到增援的刘邦士气大振,终于把雍齿赶出了丰邑。
胜利后刘邦痛打落水狗,不仅是丰邑,楚地也不让他待了,一路撵着直接把雍齿赶到了魏国。
夺回丰邑终于让刘邦出了心中的一股恶气,但他的心境也发生了变化。在见识过秦军的残暴,项梁军队的雄壮之后,站在丰邑城头的刘邦开始感到沛县虽好,但是地方太小了,没有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自己的力量又太弱,他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片他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土地,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去闯荡一番。既然已经走上了反抗强秦的道路,就不能退缩犹豫或苟且偷安,只能一往无前。
人生一世,横刀立马,建功立业,大丈夫当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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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人当然也不例外。当吕雉即将病故,历史就要进入新一章的时候,还有一个问题是不得不提的:从公元前194年到公元前180年这十几年间,掌控汉朝政权的实际上是一个以“残忍”而闻名的吕雉,那为什么汉朝没有步秦朝的后尘迅速的灭亡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被隐藏在历史尘埃下的另外一个吕后。
公元前195年,高皇帝刘邦病危,作为他的正妻,吕后向刘邦提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她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陛下百岁之后,如果萧相国死了,那谁能接替丞相的位置呢?”
刘邦回答说:“曹参可以。”
吕后接着问:“曹参年纪也不小了,长年征战身体也不算很好,如果他也死了,谁又能胜任?”
刘邦想了想,回答说:“王陵可以。但王陵这人有点一根筋,遇事转不过弯来,可以用陈平协助他。陈平这个人智谋是很多的,但是难以独担重任。另外周勃这个人虽然老实木讷不爱说话,但他是个在军事上靠得住的人,可以让他做太尉。”
吕后还想问在这些人之后大臣中谁可担重任,刘邦却只笑笑说:“之后恐怕你也不在了,就不要管了吧。”
正因为刘邦去世前有了这样的政治安排,而吕后也基本遵循了刘邦的安排,所以在萧何之后,曹参、王陵、陈平都做到了丞相的位子,周勃也在太尉的位子上一坐十几年。直到陈平做了右丞相,吕后才提拔自己的亲信审食其做左丞相,而且这个左丞相是不太管事的,平日里只专职监督宫里的事情。
因此,基本上汉朝开国时候由萧何定下的予民休息的政策在他去世十几年后仍然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可以说萧规不仅曹随,而且王随,陈也随,使得在刘邦去世后的十几年间百姓的生活稳定,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这也不能不说有吕后的功劳在里面。
虽然吕后为人狠毒,对自己的敌人毫不留情,但与之相对的却是她对社会、百姓的宽容。在汉初的君臣里,刘邦本人是没什么文化的,丞相萧何不过是干过县政府的办公室主任,刘邦其他手下大多也是基层出身,所以汉初君臣上下整体文化素质是不高的。受当时的条件所限,在汉朝的初年,社会基本上是沿用了秦朝的律法,而秦朝的法令有些是有问题的(不然陈胜吴广就不会起义,刘邦也就不能当皇帝了),比如“三族罪”。
前面提到过了,被夷三族的不仅杀的人多,并且流程比较复杂,包括刺字、割鼻、斩脚趾、乱棍打死、枭首、制肉酱等等步骤。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如果一个人实在是罪无可恕,那一刀砍了也是个死,干嘛整的这么麻烦呢,而且人最后都制成肉酱了,哪里还看分辨得出之前是不是被刺过字,割过鼻,砍过脚趾,是被乱棍打死还是掐死、捏死抑或是淹死的?
我们知道吕后自己是用过三族罪对付过韩信和彭越的,也许是她震慑大臣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也许是她自己也觉得这样的刑罚实在是过于残忍,吕后在称制的元年便下令废除了三族。
还有比如说“妖言令”,这其实是一个很不靠谱的法令。
所谓“妖言”就是平日里臣民们所发的一些针砭时弊或是批评皇帝的言论,一旦有人发表“妖言”被举报或是让皇帝听到了,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弃市。既然妖言是重罪,那问题就来了:什么样的言算是“妖言”呢?
在当时界定某句话妖还是不妖,可不是随便哪个官员可以说了算的,必须要皇帝自己亲自动手。可你要具体说这个言怎么算妖,怎么算不妖,那可就说不清楚了,法律上对此并没有一个硬性的评判标准,用现在的话说叫判断标准的主观性太强。也许同样一句话,你今天说的时候朕心情大好,骂人的话听起来也顺耳,那就不算妖,要是不巧明天朕心情不好的时候你说了同样的话,那就算你倒霉,来人,拖出去,砍了!
可世上有哪个领导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呢,又有哪个领导能不犯错呢?难道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就该死么?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一贯容不得诸侯王们说自己一句不好的吕后却要废除妖言令,这其实是朝廷广开言路的一种表现。尽管到了最后,或许是因为吕后自己的身体状况出了问题,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的废除妖言令的政策没有最终落实,但终吕后一朝政府的刑事案件减少,人民安居乐业也是不争的事实。
吕后体恤民情不仅体现在对内减轻刑罚、鼓励生产,对外她也延续了刘邦后期的和亲政策,避免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消耗民力。当年的白登之围在满朝文武脑袋里影响是及其深刻的,对冒顿这个人不免有些谈之色变,又赶上刘邦死后朝廷居然由吕后一个女人说了算,冒顿就更加不像话了。冒顿曾经给吕后送来了一封很长的信,信里很直白的跟吕后说,你死了男人,正好我老婆也没了,我们都孤单得很,不如用我有的来填补你缺少的,那我们不都称心如意了吗?
吕后接到言语这样粗暴直接,意图这样赤裸裸的信第一反应当然是暴跳如雷,马上开会讨论要出兵扫平匈奴,会上樊哙也站出来宣称:“太后只要给我十万人马,我就能横扫匈奴。”
“哼”,这时候一旁的将军季布冷冷的说:“樊哙应该杀头,当年高皇帝率领三十二万大军仍然在白登被围了七天七夜,樊上将军你也在军中,那时候怎么不说能扫匈奴呢!现在口气倒是大了,你这是欺君罔上!而且秦朝就是因为对匈奴用兵过度最后导致陈胜吴广起来造反,社会到现在还没有恢复过来,现在樊哙又要对匈奴用兵,这是要动摇天下的根本。”
很显然季布的直言让吕后很不高兴,冒顿的无理更是让她无法忍受,可季布说的也是事实,国家确实还处在百废待兴之中,百姓也才刚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实在没有能力去摆平匈奴。最后,吕后这个政治上强硬的女人还是压下了心中的怒火给冒顿回了 ,言辞十分的恭敬,大意是说我丈夫死了,现在就是个未亡人,虽然还没死可剩下的事情那也就是等死了,而且自己年老色衰,见面都恐怕会污染了单于的眼睛,您提的那个事情还是算了吧。
然后吕后派人出使匈奴,随信还附送了很多的礼物到冒顿那里。虽然不可否认在这个事情上吕后肯定有自己的考虑,但她能够不计个人荣辱避免因为一己之怒就将百姓重新带入战火之中,那也是及了不起的气度。而且这个气度还感染了冒顿,这个杀了自己老子睡了自己后妈的野蛮人收到吕后的回信居然被感动了,又给吕后回了 ,说自己这里是化外之邦,自己就是个粗人,不懂得什么礼数,对自己之前种种不礼貌的言辞表示歉意,并希望能够继续和大汉朝继续以往的和亲政策。
于是在惠帝三年的春天,吕后又在宗室里面选了一位公主继续与匈奴和亲,并以此换来了边境数年的和平,想当年刘邦和手下三十二万大军达到的效果也不外如是!
除了刘邦延续以往的政策,吕后对自己家里人的管理也不放松,并没有因为自己不断的在杀刘姓王,封吕姓王而任由吕家人过于骄横跋扈。比如吕王吕台死后,他的儿子吕嘉继承了王位,可吕嘉不仅为人乖张、骄奢淫逸,行事也是肆意妄为,于是在高后六年的一开春,吕后便废黜了吕嘉的诸侯王资格,改立他的弟弟吕产为王。在那样一个时代,做为一个王朝的统治者能够做到这样也算是不易了。
不用怀疑,这也是吕后,她和那个残杀情敌、逼死皇子的吕雉确实是同一个人。尽管她把刘邦的小家搞得几近支离破碎,但对天下这个大家她也算得上是尽职尽责,在统治期间吕后始终鼓励发展生产,减轻刑罚予民休息,因此在她的治下社会安定,犯罪率逐年降低,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这都不得不说是她不可磨灭的功绩。
高后八年七月,吕雉终于即将走完她的一生,十几年来虽然她让吕氏一族的声望地位达到了顶点,却也给整个家族埋下了极深的祸根。她知道在自己死后,自己那群平庸的侄孙辈们不可能有能力去守卫他们所拥有的一切,而刘邦的子嗣们一定会对他们进行反击,朝廷的大臣们也不会善罢甘休。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这是永恒不破的真理。我不能得知,吕雉在她最后的时间里是否因自己十几年来对刘姓皇室的所作所为而产生一丝的后悔,但能肯定的是吕雉一定意识到一场针对吕家的政治风暴正在酝酿之中,但她已经回天乏术了。
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农历七月的中旬,吕雉终于平静的走完了她的一生,但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
一场酝酿多时的暴风骤雨马上就要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