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这是一个英雄的时代,遍地行走着时代的英雄
第一章刘邦的前半生
平凡的前半生
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公元前256年的一天,地点在楚国沛县丰邑中阳里的一户平民家中,这户平民家里当家的姓刘,人称刘太公。这天,刘家又新添了一个男孩,大家可以猜到,他就是刘邦。
中阳里是个什么地方呢?它是丰邑辖下的一个村落,往大了讲行政上属于沛县管辖。至于沛县,我们知道它早年间属于宋国,宋国被瓜分以后归入了齐国,不久齐国被名将乐毅的联军攻破,沛县又和附近的地方一起打包纳入了楚国。总之,当时的沛县和战国中绝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类似,既不属于坚城重镇,也没有名山大川,更谈不上风水宝地,所以在汉代开国之前,沛县丰邑中阳里,只能笼统的说它就是一个地方。
老刘家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地方的平常家庭,家庭中成员的组成是这样的:家里有夫妻二人,在刘邦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刘太公的“太公”二字是大爷、大伯之类的意思,他的妻子人称刘媪,“媪”就是大妈。刘太公实际上叫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我们也不用强行给他考究出个子丑寅卯来,因为在那个动乱的战国末年,一个平头百姓叫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谋生,如果能顺便养活一家老小那就更好,毕竟在乱世活着才是王道。
老刘家当时在中阳里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并不十分用为生计发愁。但刘太公显然没什么文化,也就给儿子起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字,只能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来命名。所以老刘家的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其实就好像现在岛国的“大郎、二郎”之类。也许是在刘邦出生后不久,刘大妈或是去世或是染病丧失了再次生育的可能,刘太公痛心无奈之下就跳过了“叔”字,给第三个儿子起名叫刘季,说白了就是“刘小”的意思。
这个刘季也就是刘邦最初的名字,但为了文章的连贯我们还是假装对刘季的名字视而不见,还是叫他刘邦吧。
尽管可能刘大妈发生了不幸,然而男人在那方面的悲伤总是可以忘却的。若干年之后刘太公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娶妻生子,但名字就不能顺着下去了,只好给后来出生的小儿子另起名叫刘交,和前面三兄弟名字放在一起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个计划外的产物。
中国的历史上除个别情况之外,绝大多数卓有成就的帝王在诞生前后总有异象出现,比如什么母亲晚上梦到太阳掉到肚子里去,或是踩过某些神物的痕迹就怀孕啊,孩子出生时红光满堂啊之类。同样做为汉朝开国君主的母亲,刘大妈受孕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还有直接的目击证人。
据说当时刘大妈不知怎么的,大白天的在湖边小憩,没想到刚一打盹就梦到自己和某个神明迸发出了激情的火花。这时候万里晴空刹那间变得雷电交加,原本在家悠闲的晒太阳的刘太公赶紧起来,因为担心自己老婆在外被雨淋便出来寻找,一路来到湖边却正看见一条蛟龙正趴伏在刘大妈身上,此时云雨过后便有了刘邦。
这种传奇式的出生方式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大多是某人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后来的崇拜者将之神话的结果。龙种凤胎的传闻当然不可信,但万事有因方有果,终归不可能完全是空穴来风,我们如果仔细深究一下似乎也颇有些意思。
话说战国时楚地民风开放,男女之间的防范极为松懈,常常能发乎情却不见得能止乎礼,偷情、野合这样的事情在楚地似乎都是浪漫的象征,颇有点现代法国人的味道。这在那些正人君子的眼中自然是不可接受的,甚至连被后世丑化为暴君的秦始皇巡游到了楚地都忍不住做了一把卫道士严肃整顿了民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颇为得意,于是在当地立碑为记,其中便有:“……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一类的话。所以尽管我们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如果当时刘太公看到的不是一条蛟龙,而是张三李四或者是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那事情可能就更接近于真实。
当然,即便刘邦出身真的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在刘邦之前,身为大乘至圣先师的孔子是私生子,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在司马迁的笔下多少也有些来路不明,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童年的刘邦和绝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可能上过两天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家里有几亩地,每年要交多少赋税,大概也就是仅此而已,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天赋异禀的表现,也就没有特别值得记述的地方。
劳动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很多时候却是被动的参与到历史的创造当中来的。虽然当时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但像在中阳里这种小地方,只要战争不危及到个人生命,对普通的农民来讲都不如今年地里收成重要。反正对于一个平民百姓而言,普天之下只有纳税和死亡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至于天下是姓秦的还是姓楚并不重要。于是,在即将改天变地的动荡时局中刘邦波澜不惊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尽管是龙的传人,生就一副长颈、高鼻、宽额的不凡相貌,长大以后的刘邦却不大受刘太公待见。在刘太公眼里,老实巴交的老大刘伯早死甚是可惜,但老二刘仲也是个好儿子,能干活,会赚钱,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反观刘邦就是个混混,既不读书,也不事生产,经常恬着脸到兄弟家蹭饭吃。生活中的刘邦自己一文钱不赚却出手大方,到处结交狐朋狗友,整日在地方上的游手好闲不算,更有甚者还时不时跟一个叫张耳的人以游学为名三番五次跑到外地,而且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不归;末了还经常乱搞男女关系,终于把邻村曹姓女子的肚子搞大了……每每念及刘邦的所作所为,刘太公总是无奈的发出一声叹息。
可青年的刘邦却不同意老父的观点,虽然是农民出身,他却不愿像祖辈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日子,想到自己一辈子就要过那种“辛苦种地,努力赚钱,赚到钱后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等娃长大了再帮自己种地”的毫无创造性的生活,想想刘邦就觉得恶心,大好儿男怎能被困死在一亩三分地上?他有自己的打算,当时的刘邦对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游侠。
游侠是古代封建社会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变革的产物。所谓的侠,是“士”的一种,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他们有他们的行为准则:“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重义轻生、一言九鼎,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封建社会,贵族们很多都有养士的习惯,少则数人,多则数千,比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手下都有几千门客,这些门客就是士,并且都在关键的时候为他们的主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然很多贵族可能也就是赶个时髦,养的人不管是不是有用,每次出去后面都是跟着呼啦啦的一片人,气势摆在那里至少也能赚个眼球。
到了后来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吞并,越来越多的贵族破了产,自己都养不活自然就顾不上手下人了,原本依附于这些贵族的“士”们也就没了主人,便只能游荡于社会的底层,这些人中的一些会武功的就成了游侠,他们行走于世,快意恩仇,事迹在民间多有流传。
当然,在一个以法制管理社会的国家,游侠这种“士为知己者死”,视法律如同无物的群体是不受统治者欢迎的。韩非就曾经说过“侠以武犯禁”,由此我们可以大略的窥见游侠刘邦身上一些重要的特点。
然而时势造英雄,秦朝结束了战国几百年的混乱,嬴政又是史上少有的强权君王,他迫切的希望建立一个巩固长久而安定的帝国,所以秦统一天下后的时势并不再欢迎这些率性而为的游侠们,朝廷以强权约束百姓的行为,以厉法压制群众的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刘邦也无奈的看着自己的游侠之路被堵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邦的生活就此失去了乐趣一蹶不振。
虽然完全不符合一个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的农民标准,但平易近人,善于搞人际关系,而且名声不坏的刘邦在沛县还是颇得他人赏识。以至于秦统一了中国,需要大量选拔低级公务员的时候,已经三十出头,没有任何学历、文凭和资历的刘邦靠着乡亲们的举荐也谋到一份差事吃起了皇粮。
刘邦谋到的差事是沛县泗水亭的亭长,这是他伟大人生中的第一个官职。
秦代有制度叫做“十里为亭,十亭为乡”,所谓亭长,管辖的地方就大概在十里左右。虽然算是小地方上的一把手,但在当时实在说不上是份肥差。因为工作不好开展,历来亭长通常是由上过战场的退伍军人之类威武而有胆识的人来担任。亭长手下有负责打扫卫生的“亭父”若干名,负责抓贼的“求盗”若干名,属于朝廷的低级吏员。亭长刘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捎带还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如果上头有任务派下来还要兼负责盘查过往行人、接待过往官员、收发邮件等等等等,基本上类似于一个臂扎红袖带,手持利刃全副武装的居委会大爷形象。
尽管亭长只是不入流的一个吏员,收入也有限,而且泗水亭离刘邦家里步行有好几十里路程,平时刘邦只能吃住在单位,偶尔才能请假回家。但这让他有了一个名正言顺过随心所欲的生活的理由,所以刘邦在亭长的位子上还是干的有滋有味。
刘邦的性格外向、豁达大度而不拘小节,这让他在地方上如鱼得水,和当地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往,从县里的一方豪强(如王陵),上级官员(如萧何、曹参)到市井百姓(如樊哙、周勃)尽皆与他相互称兄道弟。在当亭长的最初几年里,除去到外地出公差之外,生活的大多数时间就是和周围的兄弟们一起喝酒吹牛,快意人生。
虽然只比当时全国最牛的秦始皇帝嬴政小三岁,而且两人都是历史上独一号的风云人物,但这个时候的刘邦,完全没有成为历史主角的想法和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人人生轨迹似乎完全不相同:嬴政三岁开始在赵国邯郸随母亲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时候,刘邦开始在沛县混饭吃;嬴政十三岁,登上秦王王位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二十二岁开始亲政,并且干掉嫪毐、吕不韦总揽大权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三十七岁统一六国君临天下的时候,刘邦……还是在沛县混饭吃。对于即将年过四十,已经不再热血方刚,好不容易混到体制内的刘邦,人生最迫切的愿望或许是找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然后生几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通过自己的关系再到体制内混饭吃,仅此而已。
几年后刘邦的愿望开始实现了。当时沛县外迁来了一户吕姓的大户人家,吕家的主人吕公还是当时沛县县令的好朋友。既然是大户人家,乔迁之喜当然是要宴请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一起热闹热闹,好歹大家也相互混个脸熟,于是吕公便在家里大摆宴席广邀沛县地头上的人物前来赴宴,刘邦作为朝廷的正式在编公务员自然也在被请之列。
当时的人喝酒席跟现代人差不多,是要上礼金的,而且礼金多少所得到的待遇也有区别的:礼金多、地位高的贵宾自然要坐到堂上好酒好肉;礼金少、地位低只能在堂下四菜一汤。作为资深吃货的刘邦当然是想到堂上,但在一众参加宴会的人中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还不足以做到登堂入室,要上座只能走金钱路线,于是刘邦到了吕家门口便运足中气大喝一声:“泗水亭长刘邦贺礼钱一万!”。
一万的数目把主人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哪路财神,赶忙出来迎接,把刘邦让进门就往屋里请。要知道当时一个农民一家里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纯收入不过二三百文钱,赶上年景不好可能最后一个子都赚不到。一万钱刘邦当然是没有的,他其实一文钱都没带,但他平日里混吃混喝惯了并不介意旁人的眼光,进了门也没搭理主人家就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到堂上挑顺眼的地方一坐,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和平日里相熟的宾客们高谈阔论起来。
有朋友说这表现了刘邦大气的性格,预示着他以后必成大器等等什么的,我认为不尽然。刘邦反正是先骗了主人家,又是吃了人家一顿霸王餐,脸都不要已经很过分了,他也可能就是想干脆就做得更彻底一些,就赌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主人家不好意思把他撵出去,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这边,吕家的主人吕公涵养也是了得,没有叫人把刘邦这个不速之客轰出去,只是一旁静静的观察了刘邦许久。并不是吕公憋了一肚子气隐忍不发,而是他在施展一门特殊的技艺——在给刘邦相面,也就是我们俗说的看相。
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现在电视里常说的某人“印堂发黑,大劫将至。”就是这一类的本事。但这还是看相的初级阶段,真正的高人能从你的相貌或举止就知道你的前世今生,甚至你的亲人朋友八姑六婆的事情也能看出来,如果相的是君主的面,还可以知道国家兴衰更替这样的天机。相士们对未来的事情似乎总能未卜先知,甚至对那些乍看起来不合乎常理与逻辑的事情也不例外。传说当年相士袁天罡路过武家,看到当时还没学会走路的武则天穿着男孩子衣服被家人从里屋抱出来,他只瞅了一眼便大惊失色:“可惜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子,必定是天下之主!”
当然,这门学问不是谁想学都能学得来的,历来朝廷官府中博古通今的人也不在少数,却没听说过几人对此能有深入研究的。古往今来掌握这些异术的人大多甘于平淡,绝大部分人甚至都名不见经传,他们可能是你家隔壁修鞋的老李,街对面整天下棋的老吴,也可能是人海中匆匆而过其貌不扬的一个中年汉子。
很多时候真正的高手还是在民间。
话说主人家吕公也算是精通此道,他仔细端详了刘邦后认为以他相面数十年的经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面相像刘邦一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便在酒席结束前借着给客人敬酒的机会用目光暗示刘邦酒席后留下来。刘邦虽然不明就里,但暗示他可是看得懂的,酒足饭饱后便也没急着走。
吕公好不容易才送退了所有客人,转过身来请刘邦到内堂坐定,直截了当的说:“我年少的时候就爱给人看相,几十年来看的人多了,从没有人的面相比得上你的。我的大女儿叫吕雉,还算有几分姿色,愿许配给你做妻子。”
刘邦一文不花饱餐了一顿,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没想到还有人哭着喊着要把女儿嫁给他,再一看当时的吕雉,是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年轻、漂亮、温柔、贤惠的姑娘,完全符合刘邦的择偶标准,对于刘邦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吕妹妹。于是四十出头的光棍汉刘邦也不懂得推辞一下,立马欣然接受,很快的就和吕雉成了亲。
婚后刘邦也是争气,四十开外的人没几年便让吕雉为他生下一男一女。然而刘邦始终也没能解决好两地分居的问题,平时只能让吕雉一人带着两个小孩留守家中,要种地还兼照顾刘大爷,刘邦只是隔三差五的才回一次家。
那时的吕雉确实也贤惠,一个大家小姐虽然一夜之间嫁了一个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还常年不回家的男人,但她没有因此而怨恨悲伤,而是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得井井有条。
某一天,吕雉在地里耕作,为了方便带小孩就把两个孩子都放在田边。正好这时候一个不知名的老人路过,到了田边便向吕雉讨碗水喝。吕雉不但给那老人喝了水,还请他吃了顿饭,老人过意不去,临走之前就给吕雉相了面。
虽然吕雉自己也有家传这本事,一来她年轻学艺不精,二来当时人梳妆打扮用的铜镜成像效果也就那样,像素太低细节模糊,自己也没法给自己看,他爹当年老是叨唠着说自己的女儿将来要嫁贵人,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正好让老人给自己解一解多年来的心头之惑。
老人仔细端详一番之后,给出的相面结果吕雉是“天下贵人”,吕雉很高兴,又把两个孩子抱过来让老头看,老人看了儿子刘盈,说:“你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孩子。”说完便起身告辞。
不一会刘邦从外面溜达到了田边,吕雉便把老头的话告诉了刘邦,刘邦赶忙顺着老人离开的方向追去,好容易追上了还非得让人家也给他看下,老人也不推辞看了看刘邦,说:“你的妻子儿女都得你的荫福,你的相貌贵不可言。”刘邦听了沾沾自喜很是得意。
种种迹象表明刘邦可能和别人确实不太一样,可这种事情只能算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对于刘邦来说,虽然有了妻子儿女,但生活在更多的时候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变化。
这就是当时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刘邦,尽管曾趁出差的机会在首都咸阳领略了帝国统治者秦始皇帝嬴政的威仪,发出过“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叹,但如果当时是太平盛世,刘邦也许会在这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中度过他的一生。平时能做的稍微算出格的事无非就是在王大娘、武大嫂的酒店里一边赖着账喝酒,一边与旁人高谈阔论,开自己同僚上司的玩笑,还不时的趁着酒劲向过往的路人们显露他左边大腿上与众不同的七十二颗黑痣,然后在多年以后像绝大多数在神州大地上存在过生命一样匆匆离去,隐没在历史的芸芸众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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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第二章 就从这里开始
强大的秦朝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当时的唯一合法政府——秦。
秦朝的第一代的创始人叫“非子”,因为替周天子养马养得好(周朝的弼马温?)而被周天子赐予赢姓,又在渭水上游秦川的东岸给了他一块封地,这里就成了秦朝的发源地。当时掌权的周孝王本意是让秦作为一个近畿的“附庸”之国,但秦的历代君主中不少人就如同孙猴子一样,对这芝麻绿豆大的官职当然是不会满足,于是秦国的君主们不断的扩张壮大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国的地盘和国力日渐强大,到了秦穆公时期更是做了一回天下的霸主,但总的来说当时秦东进的路线始终被更强大的晋国死死的扼住。
这样的情况后来又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直到公元前376年,随着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这个时候的秦国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弱、最不雄的一个国家,国内的政治也一度因宫廷斗争而陷入混乱之中,直到历史等来了这样两个人:秦孝公和公孙鞅。
公孙鞅也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年轻时研习的是李悝的《法经》,本想在魏国(非卫国)做出一番事业。然而公孙鞅在魏国并不受国君的重视,十分的不得志,后来听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下令求贤,公孙鞅就从魏国跑到秦国去应聘。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推荐,公孙鞅得到了秦孝公三次单独面试的机会,公孙鞅抓住机会终于深深打动了秦国的一把手秦孝公,于是孝公拍板决定聘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一说“商鞅变法”好像谁都听过,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情是:得到秦孝公鼎力支持的公孙鞅其实前后一共进行过两次变法,只不过我们熟知且重要的是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以法令法规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了确保法令的实施,公孙鞅发明了连坐制度,简单的说就是一人犯法如果临近的其他人不举报的话就得一起坐牢。可别小看了这样的制度,它对后世的影响现在依然有迹可循,君不见某地农村墙上刷的“一人超生,全村结扎”的标语呼?里面大概就有当年商鞅连坐之法的意思。
当然,变法最重要的还是第二条:奖励耕战。在生产方面,他鼓励百姓们多生产,一个家庭的产出与缴纳给国家的赋税成反比,生产的粮食越多,要上交给国家的比例就越少,这无疑增加了人们劳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了军功爵的制度:当兵的只要能在战场上带回一颗敌军的人头就授爵一级,而没有军功的人即便生在富贵之家也不能得到爵位。当时的秦国无论是谁,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全看你的爵位的高低,这极大的刺激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当时当兵的衣食住行是要自行掏腰包解决的,所以秦军对士卒的选拔是有严格规定的:小康以上家庭的青壮年才有资格从军。统治者们的观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有固定收入的人才能不断的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如果一个人整天都为一日三餐发愁饭,那当兵不能保证他会奋勇杀敌,当官不能保证他能够清正廉明。
秦国在变法的影响下很快强大了起来,可是在那个时代变法不是秦国的特产,战国七雄中除了齐国(这是个老牌强国)以外的其他六国都在不同时期进行过变法。第一个通过变法强大起来的是魏国,魏国主持变法的就是公孙鞅的偶像兼老师,也就是《法经》的作者李悝。既然变法如此的厉害,那为什么最后在七国中脱颖而出是秦国而不是其他六国呢?
那是因为其他五国的变法和秦国变法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五国的变法都随着主持变法的大臣或君主的去世而终止。变法之前,五国如同衣衫褴褛的乞丐,变法就如同给一个乞丐换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但乞丐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随着时间的前进,华丽的衣服终究会褪色,当华丽不再之时,乞丐的褴褛依然。而秦国的变法则不同,虽然秦孝公死了以后公孙鞅就被对他积怨已久的秦国君臣们联合起来五马分尸了,可即位的秦惠文王抛弃了公孙鞅,却没有抛弃公孙鞅的变法,秦国变法的脚步却没有因此停下来。可以说商鞅的变法是给秦国这个乞丐指引了一条谋生的道路,让秦国摆脱了乞丐的宿命最终成为了一个贵族。
公孙鞅的变法让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第一次切实的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你出身再普通,只要你勤劳工作就能致富,致富就能参军,参军就能杀敌,杀敌就能提高社会地位。可以说就是这样的制度,让秦军逐渐蜕变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每一次战斗,军队从主帅到士兵都目标一致勇往直前。他们对战争的渴望,他们对胜利的渴望、对人头的渴望超过了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支军队。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哪怕你对这样激励斗志的方式并不赞同,你也不可否认这是一支相当可怕的军队。
可以想象当时在战场上,从六国军队一方看过去,对面全是神情亢奋,眼睛冒着青光,嘴里流着哈喇子的虎狼之师;而在秦军眼里,对面全是金光闪闪的人头,有时候可能仗还没打呢,胜负就已经有了分晓。秦军就是以这种抢人头的激情不断的冲击着地盘、人口都十倍于己的东方六国,逐渐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唯一的超级大国,并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大业。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对东方六国的战争逐渐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态势,从对土地争夺的攻防战发展到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我们列举一下一些比较大的战役变可见端倪:
公元前331年,秦与魏国交战,斩首八万。
公元前317年,秦破韩于脩鱼,斩首八万二千。
公元前312年,秦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公元前307年,秦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公元前300年,秦取楚襄城,斩首三万。
公元前298年,秦出武关击楚,斩首五万。
公元前293年,秦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公元前280年,秦取赵光狼城,斩首两万。
公元前275年,秦伐魏,破韩援军,斩首四万。
公元前274年,秦伐魏,斩首四万。
公元前273年,秦败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并沉赵援军两万于黄河。
公元前264年,秦伐韩,斩首五万。
公元前260年,秦大败赵于长平,斩虏四十五万。
公元前256年,秦取韩阳城,斩首四万,伐赵,斩首九万。
可以看得出来,商鞅的变法对秦军的刺激有多大,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秦军消灭的六国军队人数就超过二百万人。而且秦灭六国的脚步是一步步的加快,终于在秦孝公过世百余年以后,秦国又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嬴政。
虽然即位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权力也掌控在太后和权臣的手中,但当秦王政九年(公元前238年),嬴政干掉权臣吕不韦和嫪毐开始亲政后,秦统一六国的进程真正进入了快车道。
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灭韩。
秦王政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
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灭魏。
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灭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燕。
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
嬴政指挥着这支虎狼之师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横扫六合统一了天下,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一个家天下的帝国——秦帝国,嬴政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接下来,秦始皇嬴政再接再厉,国中没有了敌手,他便向北驱逐了匈奴,向南扩张到了南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如果考虑到在公元前3世纪时候的古希腊在马其顿人统治下奄奄一息,古印度的孔雀王朝已经分崩离析,古埃及早已经被罗马人干掉,而罗马人还没有称霸地中海,我们甚至可以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然而,如此强大的国家也有极深的隐患,那就是统治者不了解可以在马上取天下,却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当国家的主题不再是战争,当社会生活的关键词从“对外征战”转变成“休养生息”的时候,统治者们却仍然在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们不了解社会的新常态。
不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
隐藏内容
end在曲折中前进
很快,沛公刘邦依靠原来的哥们帮忙在沛县拉起了两三千人的队伍。不得不说刘邦的运气实在不错,他的哥儿们不仅是一个素质很高的群体,里面包括了萧何、曹参、樊哙、娄敬、任敖、周昌、周勃、夏侯婴等等汉朝的开国重臣,而且这些人绝大部分对刘邦都十分的认可。既然部队组建完毕,为图个彩头,按惯例刘邦自然也要自我标榜装饰一番。于是刘邦就成了赤帝的儿子(让刘大爷情何以堪?),并且宣称自己曾经斩杀过化作大白蛇的白帝的儿子;又说当年秦始皇也常认为东南方,也就是刘邦所在的楚地有天子气,所以嬴政才到南方来巡游,目的是为了压制这股气息,然后刘邦自己在芒砀山里钻山沟的原因也由躲避朝廷的严打变成了躲避嬴政气息上的迫害。这样一来,刘邦以往的那些所作所为性质完全就不同了,虽然刘邦人还是那个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但格调就高了很多。
一通动作下来,刘邦顺利的拔高了自己的声望,把自己的造反说成是上天注定的事情。最后,赤帝的儿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五彩云气的真命天子刘邦在沛县带头祭祀黄帝和战神蚩尤,宣布上天早已注定了的战争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秦二世二年十月,部队开始整装开拔。
然而话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打仗还是得靠刘邦自己,即便成了赤帝的儿子,有神仙在后面撑腰也不代表他一定会顺利。毫无指挥和作战经验的刘邦一开始连续在胡陵和方与两个地方碰壁吃瘪,他带着部队空费了不少时日转悠了一圈毫无收获后只好回到了丰邑继续招兵买马。虽然连续的出击失败,刘邦的公开造反行为还是刺激了朝廷,很快泗水郡郡监(官职)某平(史失其姓)便带领军队包围了丰邑。
沛县只是一个小县,下辖的丰邑更非一座坚城,刘邦手下这两三千人不可谓多,城外黑压压一片的秦军又不可谓少,而且这是刘邦第一次被敌人包围(以后他还要多次面临这种情况)——这一切都预示着刘邦军事生涯面临的第一次考验异乎寻常的大,如果换做一个寻常的义军将领,接下来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要出城投降了。
但刘邦就是这么的不寻常。
虽然刘邦不爱读书也没多少文化,更没研究过兵法,但他在军事上还是颇有天赋的。看着丰邑在秦军重兵包围之下四面漏风摇摇欲坠的单薄城墙,刘邦毫不气馁,也不但算先投个降曲线救国,他认为既然难以依靠城防进行有效的防守,不如主动进攻寻找战机。
刘邦决定:趁敌人立足未闻之际主动进攻。
在丰邑城里,刘邦一边充分发挥了他经过人生前四十几年已经练得精熟的忽悠人的本事,发表激情的演说,鼓舞了众人的士气,同时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被围两天后的黎明时分,丰邑城门大开,刘邦主动率军出城与秦军交战。
丰邑城外的秦军没想到人数劣势的义军会主动出击,一时乱了阵脚,结果阵势被刘邦率众一鼓作气冲散。紧接着刘邦趁胜追击向薛县进攻,又击败了郡守某壮(情况同某平),并一路追击至戚县,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生擒了郡守。
要知道秦统一中国后最初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随着版图的扩大有所扩充),郡守作为郡的第一把手在当时可是省部级的高官,在军队也属军分区司令一级,分量着实不轻。郡守居然被擒让刘邦的第一次军事胜利大得出乎意料,于是刘邦很得意,马上命令开坛祭旗,拿郡守的人头做了自己反秦的投名状。
虽然首战告捷,响应了张楚反秦的号召,但刘邦的处境并没有多大的好转,相反他很快就不得不面临来自秦政府和各地起义军之间两方面的压力。因为当时除了要面对如狼似虎的政府军之外,各股反秦武装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前有武臣背楚自立,后有韩广叛赵称王,至于各路义军内部为了眼前的利益,弑主称王、背信弃义、阳奉阴违、貌合神离的事情更是比比皆是。这还是在大家名义上一致拥护响应张楚政权的情况下,而到了秦二世二年十二月,张楚政权被秦军名将章邯消灭,陈胜被自己的马车夫庄贾杀死在撤退的路上之后,失去名义上的领导的各路反秦武装更是乱作一团。
秦汉之际的反秦起义是中国封建历史上几乎所有反抗压迫的农民起义的模板和缩影:初时大家为了生存尚能并力同行,一旦局势暂时缓和便恨不得马上称王称霸割据一方,各反秦武装间摩擦火并不断升级,最后他们都被王朝的统治者所消灭或被王朝的创造者所取代。这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所有最终失败的农民起义的四同宿命:同仇敌忾、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
当时刘邦并没有想那么多,虽然初战得胜,但他在多如牛毛的义军中还只是不起眼的一支,既没有稳固的地盘,也缺乏强大的兵力,他现在迫切需要的是继续进攻扩大战果,进一步增强实力。可下一步要往哪里去?思来想去,刘邦最终选择了曾经让他吃了闭门羹的方与。
等刘邦再次来到方与城下时才发现,一支魏国的军队早已经盯上了自己的猎物,领军的魏国将领是魏国的相国周市。周市在当时可不同于一般的义军将领,他最初奉陈胜之命平定魏地,成功之后陈胜曾多次想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为反秦大局着想拒绝了陈胜的任命,而坚持要立六国时魏王的后人魏咎为王。此时的魏咎正在陈胜的软禁之中,周市甚至为此连续向陈胜请求了五次,陈胜不得已才放魏咎到魏国为王。由此来看周市算是当时起义军之中为数不多识大体的人物。
然而刘邦哪管得了这些,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敢来跟我抢地盘,也不问问我手中的三尺长剑是不是答应!于是刘邦和周市两军摆开阵势准备先较量一番,看谁更有实力夺取方与这个猎物。
但就在剑拔弩张之际,刘邦却接到一个让他十分意外的消息:丰邑投降魏国了!
原来周市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知道丰邑是刘邦当时不多的根据地之一,意义自然重要,于是一面准备跟刘邦开战,一面派人去劝守城的将领投降,准备前后夹击一举把刘邦打回解放前。
刘邦当时也知道丰邑的重要,出兵之前他并不是毫无准备,而是留下自己信任的将领雍齿留守丰邑。可刘邦没想到的是,事实上雍齿就属于沛县起兵时不屑刘邦的少数派,自己早就想出来单干。现在刘邦命自己留守丰邑而周市又派人用封侯的条件来说降,正遂了雍齿的意,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丰邑马上就城头变换大王旗投降了魏国。
眼看就要腹背受敌的刘邦果断的放弃了方与,连夜回军丰邑。从能力上说雍齿也确实了得,带着一群叛兵居然把丰邑守得跟铜墙铁壁一般让刘邦毫无办法。气急败坏刘邦在城下破口大骂丰邑的小子们忘恩负义,但光骂人能解决什么问题?丰邑城外的刘邦只能是又气又急,又急又气,急火攻心之下刘邦病倒了,这一病还病得不轻,只好听从手下人的劝告暂息雷霆之怒,慢发虎狼之威,灰溜溜的退回沛县县城养病。
这是起义后刘邦遇到的第一次重大的挫折,是经受住挫折越挫越勇还是被挫折所击败在历史上留下“某年某月,沛公走死某地”的记载了事,全靠刘邦自己的意志和能力,而只有意志坚定、能力出众的人才能战胜挫折不被历史所淘汰。
挫折就如大浪,能在数量多如泥沙的人群里淘出其中最闪亮的金子。
当然,作为事后诸葛,我们很放心的知道,刘邦是当时最闪亮的金子,是不会被淘掉的。他在沛县一边养病一边思考:丰邑之恨是不能不泄的,既然自己力所不及就必须借他人的援手。哪援手又在哪里呢?刘邦身为楚人又在楚地起兵,关系上自然与楚系的反秦武装最为相近,虽然此时陈胜的张楚政权已不复存在,但刘邦听闻有人在离此不远的留县拥立一个叫景驹的人做了代理楚王。景驹是楚国屈、景、昭、芈四大家族中景家的后人,在楚地自然有高于常人的号召力,于是病情一有好转刘邦就决定带领部分人马去投靠景驹,准备向他借兵来收复丰邑。
刘邦在留县很顺利的见到了景驹,但还没等他跟景驹提要求,一支秦军与他前后脚几乎同时来到了留县附近。景驹一看秦军来了,他也知道秦军的厉害,自己着实紧张得很,这时他看到刘邦,便有了主意。
刘邦,你不是有事要求我吗,那怎么不得先表示表示?正好现在这支秦军就交给你打发了。
秦军的将领是名将章邯军中的司马。虽然只是一个偏将军,可能力却不含糊,刘邦与景驹的手下将领一起主动向秦军进攻,结果又是一次不成功的军事行动,出师不利的楚军只得回撤,好在这个时候秦军因为兵力不足也没有继续进攻留县。
退回留县的刘邦心里十分的焦急,想到自己的家当很多还在沛县,他那还耐得住性子继续窝在景驹身边。稍微考虑了一下,刘邦就决定单独行动,他敏锐的找到了一处秦军的薄弱点,带着队伍转而进攻砀县。这次行动刘邦获得了胜利,轻易地攻破了砀县。
相比沛县而言,砀县是个大县城,刘邦在砀县很顺利的招募到五六千人的新兵。一下子有了近万人的队伍,这下刘邦胆气就壮了起来、主动向秦军把守的下邑进攻、并再次获得了胜利。得胜而归的刘邦回到了留县,他没有想到,一个比胜利更大的惊喜在等他,因为就在这时,刘邦遇到了一个日后刘邦集团里极重要的人物——张良。
张良
张良,原本姓姬,六国时韩国人。张良的祖父姬开地、父亲姬平,都曾经做过韩国国相,前后服侍过五代韩王,是真正的贵族出身。秦王政十七年,秦军俘虏韩王韩安,韩国正式灭亡。做为六国中第一个被征服的国家,嬴政表现出了他政治上的大度,并没有像后来项羽对待秦王子婴那样把韩安一刀砍了了事,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只是把韩安软禁在新郑(地名),韩国国内很多大贵族的权利也得以保存。
这时候的张良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在韩政府供过职,所以尽管国破了,但他家还没破,家里依然有仆僮三百人和大量的金银玉器珍宝古玩。和当时很多韩国的贵族一样,张良只要浑浑噩噩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成问题,最多只是暂时顶了个“亡国奴”的帽子。就如当年满清入关以后,很多汉人一开始脑袋后面绑个辫子也很不舒服,可绑着绑着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可张良并不想这么混日子,自从国破的那一刻起,他心里无时无刻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张良毕竟是一个热血青年,尽管他父亲早在二十年前就病死了,跟秦人谈不上有什么家恨,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为韩国工作过,也说不上有什么国仇,可他为国尽忠的心却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定。
一开始张良的想法很简单,灭韩国的是秦军,指挥秦军消灭韩国的是秦王嬴政,干掉嬴政是他复仇计划的全部,也是他生命的全部。
为了给自己的国家报仇,张良放弃了继续过富人生活的机会,甚至连自己亲弟弟的丧事都不去打理,而是散尽家财到处寻求能够刺杀嬴政的刺客。应该说这个时候的张良政治水平和觉悟还是比较低的,充其量跟当时那个不懂得隐忍,只是因为儿时一同玩耍的嬴政对自己态度不好就愤而出逃,后来一心只想刺杀嬴政的燕太子姬丹差不多。可事情想谁都会想,真正有能力又敢于刺杀秦王的人又有几人呢?姬丹还算运气,找到一个荆轲,算是轰轰烈烈了一把,而寻遍千山万水的张良自己也疑惑:他的荆轲究竟在哪里呢?
然而凡事只怕“坚持”二字。十几年后,张良的苦苦寻找终于有了回报:他在原属于燕国的高句丽附近找到了一名愿意刺杀嬴政的力士。但十几年过去了,嬴政在见识过荆轲的匕首、高渐离灌了铅的乐器之后,不是秦国本土人士再也很难接近嬴政身边。像张良这样的六国旧臣但凡出现在嬴政附近,估计不说近身行刺,只要你稍有异动,恐怕远在十丈开外就被负责嬴政安保的亲兵们射成了筛子。
好在张良也早有准备,既然近距离刺杀几乎不可实现,他利用嬴政喜欢出巡的爱好,给力士准备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铁锥,要趁着嬴政外出巡游的机会在途中远距离将其狙杀,狙击的地点张良也物色好了,就选在阳武城外的博浪沙。
博浪沙地理位置夹在黄河和官渡河之间,是驰道直通咸阳的必经之路。地如其名,“博浪沙”的一个“沙”字,足可见当地到处有绵延起伏的沙丘,而沙丘与沙丘间又有杂草丛生,地形上利于少数人隐蔽而不利于大队人马快速通过,是伏击的好地方。
张良之所以敢于尝试远距离狙杀,除了重金请来的力士打移动靶也是百发百中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嬴政作为天子,按制度在车队中他的马车是由六匹骏马拉着,车厢豪华程度也是其他随从所不能比的,一般情况下远远的就能分辨出来,根本不需要走近了寻找。
综上所述,张良的计划是这样的:因为博浪沙地形的原因,嬴政的马车队不可能很快的通过这里,只能是缓步前行,而早一步选好位置隐藏起来的力士就可以在车队靠近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铁锥投掷向嬴政所乘坐的马车。试想一百二十斤的铁锥掷出去威力是何等的巨大,只要命中必然能将嬴政连人带车砸个稀烂。当张良事先探知嬴政的行程后,占尽天时地利的张良与力士两人早早埋伏在博浪沙官道旁,只等嬴政前来送死。
这看起来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张良此次可谓志在必得。可当等到嬴政的车队远远的过来时,两人都傻眼了,三十六辆同样制式的马车一辆接着一辆一字排开,从拉车所用的马匹到车上的装饰再到旁边守护的卫兵的人数都是一模一样,急切之间哪里分辨得出嬴政在哪辆车里?
“奸贼!”张良心里恨恨的把嬴政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一遍,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良耗费了十多年的时间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机会,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嬴政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走掉。于是,当车队行进到离两人埋伏的地点最近的时候,张良示意力士把铁锥向车队中间的一辆车投去。
收到信号的力士卯足力气,身体旋转着使用类似奥运会链球选手的动作将手中的铁椎掷出。只听得“咣当”一声,铁锥把车厢整个都砸烂了,随后便是整个车队一阵的骚乱。张良也顾不得观察是否击中了嬴政,转身就往远处逃去。
史书上把这事称为“误中副车”,想想其实不然,三十六分之一的概率,打不中那是正常,这要是真被他打中了那应该叫“误中正车”才对。
刺杀失败后力士的下场不是很清楚,似乎被抓后自尽了,而张良我们准确的知道他居然全身而退,改名换姓隐匿于下邳。权倾天下的始皇帝对刺杀事件震怒不已,下达全国动员令搜查了整整十天都没有找到张良的消息,于是张良便成了赫赫有名的全国S级通缉要犯,也成了令当时游侠们心驰神往的传奇人物。
虽然改换了姓名,但张良却没有就此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仍然时刻不忘自己的祖国。机缘巧合之下张良得到高人指点,开始研读据说是中国第一代武圣姜子牙所留下来《太公兵法》。随着不断的学习提高,张良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升,他开始意识到单纯的刺杀嬴政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便自己不顾性命刺杀成功了,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时的东方六国政治腐化,即便没有嬴政,也会出来一个赵政、一个吕政来做嬴政所做的事情。要想让韩国不被秦所灭亡,只能让韩国强大起来,而自己要想让韩国强大起来,首先要恢复韩国,于是张良从一个复仇主义者转变成为一个复国主义者。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张良也拉起了百十号人的队伍想要做一番事业。张良原本是去投奔景驹的,起的心思跟刘邦当初差不多,只是正好见到刘邦的队伍路过就随便进来看看。刘邦年轻时自认为是游侠,见到了偶像,当然是很激动,两人一番长谈之后更是相见恨晚,于是刘邦很诚恳请张良留下来做了一名厩将。
张良见过的达官贵人比一般百姓人认识的人还多,区区一个厩将自然不放在眼里,然而他发现刘邦虽然表面上跟其他的义军将领一样俗不可耐,但这个人极其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且悟性惊人,常人听不懂的兵法刘邦一听就懂,常人想不通的事情刘邦一点就通。张良终归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总有一种良禽择木而栖的心理,张良偶然间发现了刘邦,再一番深入接触,对刘邦感到十分的满意,于是张良也就打消了再去见景驹的念头,就留在刘邦身边做一个贴身的谋士。
所谓旁观者清,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刘邦发觉景驹号称代理楚王,听起来威风但其实是把自己放在了火炉上烤,虽然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但其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其他楚系义军的不满,而且景驹本人能力有限,并不具备成就大事的魄力。更重要的是在投奔景驹的那一段时间里,丰邑始终是刘邦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必要除之而后快。种种因素影响之下,刘邦经过反复思考,最终再次决定单干,于是他迅速脱离了景驹,再次带着部队回军包围丰邑。
虽然比上次多了五六千人,但结果却是一样,刘邦在丰邑城下只能望城兴叹徒呼奈何,雍齿时不时还在城头露面,面露嘲讽的神情刺激在城外的刘邦。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在丰邑城下死皮赖脸的磨蹭了多日反复被雍齿刺激的刘邦听到了一个消息:景驹的队伍已经被另一支楚军的打散,他本人也死在了逃亡的途中。
获胜的这支楚军为首的将军叫项梁,是楚国名将项燕的儿子。项梁在消灭景驹后手上已经有十万之众,现在正在不远的薛县附近,是一个颇有实力的人物。被雍齿刺激得不轻的刘邦没有丝毫的犹豫,留下大部队继续围城,自己只身带着百十个随从连夜就投奔项梁的帐下。
我相信刘邦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本人的公关交际能力却非同一般,以至于初次见到刘邦的项梁也不含糊,直接拨给刘邦五千人马和五员将领助他攻打丰邑。得到增援的刘邦士气大振,终于把雍齿赶出了丰邑。
胜利后刘邦痛打落水狗,不仅是丰邑,楚地也不让他待了,一路撵着直接把雍齿赶到了魏国。
夺回丰邑终于让刘邦出了心中的一股恶气,但他的心境也发生了变化。在见识过秦军的残暴,项梁军队的雄壮之后,站在丰邑城头的刘邦开始感到沛县虽好,但是地方太小了,没有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自己的力量又太弱,他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和空间。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离开这片他生活了四十多年的土地,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去闯荡一番。既然已经走上了反抗强秦的道路,就不能退缩犹豫或苟且偷安,只能一往无前。
人生一世,横刀立马,建功立业,大丈夫当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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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光五年,带领一万骑兵出征却遭遇全军覆没的李广只身逃回关内,按当时的法律他是要被处以极刑的,在用钱赎回性命后李广便赋闲在长安的家里每日靠打猎打发时间。
官场的常态就是人走茶凉,比如你小时候叫王二狗,人人都直呼你名“王二狗”,长大要是当了局长,当然就没有人在敢“二狗”、“二狗”的叫了,统一尊称“王局”,可当你离开了领导岗位无权无势的时候,出门见了面还是一样的“王二狗”。李广也差不多,当他成了庶民不再是统兵的将领,也充分体验了一把世态炎凉。
当时李广为了打猎方便,并不常在长安城里居住,而是和灌婴的孙子灌强在城外蓝田的南山中搭窝棚而居。一天晚上,李广带着一个家丁与友人外出喝酒,大家喝得十分的尽兴,直至深夜方归。夜色深沉,多少有几分醉意的李广摇摇晃晃的骑着马沿着大路往城里走,在路过文帝霸陵附近的时候就被霸陵的亭尉拦住了,可能是因为李广酒意上头并不怎么搭理这个廷尉,廷尉便大声呵斥他下马。
当时社会治安并不是很太平,政府规定无论任何人深夜是不能在外面随便走动的,此所谓“宵禁”。这时候李广的家丁就上前请求霸陵尉通融一二:“大人,这位是前任李广李将军。”
霸陵尉大概当晚也喝了几杯,一听就一个贬了职的将军,脑子一热就不管你以前是什么玩意了:“上头的命令,现在就是将军晚上都不能出来随便走动,何况是前任将军,给我老实在这呆着。”
这就叫祸从口出,要不是手下人死命拦着,李广恐怕就要冲上去对霸陵尉施以老拳一顿胖揍,这时候的李广大有虎落平阳之感,最后只好悻悻的在霸陵亭里窝了一个晚上。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揭过,不久之后韩安国病死右北平,李广重新被启用为右北平太守,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让他吹了一夜寒风的霸陵尉“请”到军中斩了祭旗。
李广干的这件事情着实的不光彩,既然国家有规定不能夜行,霸陵尉顶多是秉公执法没有徇私情,并不犯死罪,李广只是因为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就记恨在心,胸襟实在是算不上广阔,这也为他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战场上的李广是一员的勇将,骑射功夫天下无双,对手下的士卒也十分的好,据说行军的时候如果遇到水粮缺乏的情况,士兵们不喝足了他绝不喝先一口水,士兵们不吃饱了他绝不先尝一口饭,将能如此兵复何求?这让他的军队十分的有战斗力,匈奴人也对他十分的敬畏,称他为“汉之飞将军”。韩安国在右北平的时候是听说匈奴人不来了,结果被匈奴人打了个措手不及,到了李广接手右北平,匈奴人听说是李广在那里,真的就不敢来了。
可是李广对战场厮杀成瘾,早在景帝朝的时候就有人对皇帝这样评价他:“李广的才气天下无双,可他仗着自己能打在边境上一天到晚的跟匈奴人火拼,搞不好哪天会失手的。”李广的名气也是在长期的厮杀中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到了这个时候匈奴人已经不敢主动去招惹他了,搞得李广在右北平好生无聊。穷极无聊的李广只好在右北平继续用打猎来打发时间。
要说打猎,李广和别人也不一样,别人打猎无非是为了消遣,也就是打个獐子狍子狐狸梅花鹿之类,李广的爱好比较特殊,他专门喜欢打老虎。
据说一天李广外出打猎,一行人从早上直到傍晚也没遇到什么猛兽,正是失望之际,突然借着夕阳的余晖众人似乎看到数十步外的草木密集之处有猛虎伏卧,李广先是大惊全身毛孔一紧,随后又是大喜过望,旁人还没有反应呢,他就已经下意识的在瞬间将张弓搭箭,手落箭出的一套动作一气呵成,把一天射猎无获的闷气全在这一箭中释放出来,利箭夹持着劲风命中目标。
没想到李广无心的一箭却也成了他超神的一箭,当众人上前观望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草丛中哪里来的猛虎,只是一块长形伏卧的青石而已,而李广的一箭已将箭簇直射入青石中数寸之深。大家惊叹不已,等李广回到原来的位置又连射了几箭,都没能再有第一箭的表现,不过有这一箭便足以,李广居然能“射虎入石”,这下他的名头就更大了。
之后,李广又在元朔六年和元狩二年两次随军出征匈奴,一次无功而返,一次因为博望侯张骞误期致使他所率的四千骑兵被围十倍于己的匈奴左贤王军包围。李广不同于一般将领,他被围却还意气风发,四千骑兵在他的带领下和匈奴人鏖战一昼夜,当第二天张骞的大部队找到李广的部队后匈奴人才退去,这时候李广的部队已经杀伤匈奴四五千人,自己也差点全军覆没。最后回到朝廷,张骞因为误期按律要杀头,当然他也花钱赎了命,而李广只能算功过相当,不赏不罚。
李广这样喜欢跟匈奴人玩命,也不全是因为兴趣爱好。想他李广从军将近半个世纪,做两千石的省部级高官也有三四十年,可心里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要凭借自己的军功得到皇帝封侯的赏赐以荫福子孙。可尽管自己很能打,几十年的拼杀下来,手底下射杀的匈奴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却没有一次像样的军功拿得出手,而没有军功就意味着不能封侯,文帝的时候自己就是两千石,一直到武帝的时候还是两千石,甚至连自己脚下那个没什么才能,且人品在六等开外的堂弟李蔡都已经封侯又拜了丞相,自己是还在原地踏步,他哪里能不着急?在元狩二年出征后,年仅六十的李广还在一直在等待另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元狩四年,刘彻大起骑兵十万,绝幕以战匈奴。李广以为他等到了另一个机会,然而他等来的却是一次充满了疑问的出征和令人叹息结局。
古人常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已经六十出头的李广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出征的机会,尤其是自己逐渐垂垂老矣,这次如果不能去,自己恐怕就等不到下次了,因此他主动向皇帝申请要出征。
这次出征对于刘彻来讲,是倾尽全国之力的一战,他也希望是对匈作战中定乾坤的一战,所以他要选择的将士都是最强壮、最勇敢的,根据这个标准,已经六十多岁的李广并不在他的选择范围之内,可他竟拗不过李广的苦苦哀求,最后便答应李广随大将军卫青的西路军出发,而且担任前将军。
接下来就是一段谜一样的征程。
按史书上的说法,西路军原本是没有计划会和匈奴单于刚正面的,只是因为刘彻的情报有误,卫青和伊稚斜最终不期而遇。当卫青在部队出征的途中从捕获的匈奴人口中得知,在大漠北面静待自己的是伊稚斜和他的主力的时候,卫青做了一个给自己抹黑并影响李广一生的决定:让前将军李广和右将军赵食其分兵率一万人马走东面绕路过沙漠,将中将军公孙敖顶到先锋的位置上去。
接到命令李广当时就跳了起来,他坚决不同意自己跟卫青分道,他恳求卫青:“大将军,我李广本来是大军的先锋,现在匈奴单于就在大漠的北面你却让我到东边去绕路。我李广少年从军,和匈奴人打了几十年的仗,这是第一次有机会和匈奴单于交锋,我愿意在大军的最前面拼杀,即便死在匈奴单于的阵前也毫不畏惧,要绕路你找别人绕去。”
然而不管李广怎么请求,卫青还是坚决不同意,最后他直接让人把军令发到了李广的军营中,让士兵们准备好马上启程。根据史料记载,卫青这么做是因为在出发前是受过皇帝的命令,刘彻认为李广这个人年纪大了,命又不好,如果要对付匈奴单于他不适合做先锋。根据这个最高指示,卫青才临时把李广调离先锋的位置,换以他的好哥们、刚刚丢了爵位的公孙敖。而李广对卫青的命令表示不解和愤怒,以至于临走都没有给卫青行礼道别,只是拂袖而起转身愤愤离去。
后来的事情大家知道了,卫青遇上并击溃伊稚斜的主力,但是李广、赵食其一路却因为迷路误了和主力会合的时间,导致汉军因为兵力不足使得最终伊稚斜溃围逃去。战斗结束之后卫青派人去李广军中找李广取证准备上报皇帝,第一次李广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当卫青再派人去的时候,李广想到自己年纪大了,征战数十年却从没有得到封侯的奖赏不说,末了还落到这副田地,越想越不甘,最后在军中愤而自杀。
这似乎是一次被后人讨论了千年的自杀:为什么李广这次选择了死亡?他不是没被俘过,不是没全军覆没过,不是没被关过牢,也曾经花钱赎过命,之前的一切他都承受过来了,怎么这一次就不行呢?
我想,他这次选择了死亡,大概是因为自己年纪已经很大了,而且这次卫青击溃了匈奴主力,往后可以预见的几年都不会再有大规模的对匈军事行动,等再有的时候自己可能已经也没有机会了,这让一生追求建功“封侯”的李广感到了理想破灭的绝望,而在绝望中他选择了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
李广的死,让人们归咎刘彻和卫青,毕竟是卫青把李广从先锋的位置上调走,让他走水草缺乏又道路难行的东边,这才导致了李广所部失期,而卫青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事先私底下得到刘彻的告诫,说李广这个人年纪大了,命数又不好,不能让他在前面对付单于,不然会坏了大事。
但事情或许并不如此。要解决这个疑问,我们要弄清楚这里面有三个问题。
首先,我们不去理会李广这个人到底命是不是不好,单就皇帝的这个告诫本身有没有还得分两说:本来皇帝就是故意让霍去病去对付匈奴单于的,这才临时把东西两路军的调换,怎么会留下不让卫青派李广去对付匈奴单于的话呢?当然,刘彻的话也可能是做两手打算,提醒卫青万一撞上了单于,可不能让李广去打这个先锋,那刘彻大可不必派李广去出征,或是去了就安排他个后将军什么之类的,岂不省的麻烦?亦或者说刘彻本也没有打算让李广去,是他自己强烈要求去的,那你皇帝既然亲口答应了,而且还担任先锋。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先锋不是李广自己要求的,是刘彻任命的,那李广现在是御口亲封的先锋,以卫青谨慎的性格又岂敢空口无凭轻易的就换将?刘彻至少得私底下给卫青个诏书什么的作证才好吧?然而司马迁作为治学严谨的史学家,似乎又不太可能把一件才发生不久的事情弄错,或是故意捏造个刘彻的茬在李广之死的问题上给卫青洗脱干系。
其次,卫青为什么要把李广调开走东边。注意,这里非常的重要,是调开。如果皇帝或者是卫青觉得李广这个人不行,那把他的部队放到最后面给大军殿后就可以了,何必把他调开这么麻烦呢?而且调走的时间也非常的有意思,不是在大军出发的时候,也不是准备要跟伊稚斜死磕的时候,而是在卫青的侦察兵捕获匈奴人得知伊稚斜下落的时候。如果卫青看不上李广,压根不想跟他一起玩,那大可在出发的时候就让李广率军走另一条路从而甩开他单干,如果卫青是出于皇帝的告诫,那他也可以临阵的时候再让公孙敖先上,老将李广可以在后面给小辈们观敌瞭阵呐喊助威。李广要打先锋,为的是获得军功得到封侯的奖赏,可谁规定了就前将军就能封侯,后将军就一定垫屁股?历次随大军出征没打先锋,但只要你着实立功了,回来封侯的也大有人在。
最后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是,李广、赵食其不是两个人走的东面,他们还带走了大概一万人。这一万人也很重要,如果刘彻或是卫青就是想撇开李广,免得让他耽误了消灭伊稚斜的良机,那给他带个千八百的意思意思就行了,何必分出大军的五分之一去做毫无意义的迂回?
我是一个很擅长于和稀泥的人,为了解决上面三个问题,我想事实大概是这样的:
卫青在出征以后的某一天,他从被俘获的匈奴人口中得知伊稚斜单于就在大漠的对面等着自己送上门去的消息。要和匈奴主力决战,卫青认为这时候他既不得天时,也不占地理,手上的兵力更不比伊稚斜多,要战而胜之就必须出奇兵致胜。经过慎重思考,卫青在地图上找到了一条出奇制胜的小路,如果有另外一支军队能通过这条路按时抵达漠北的话就可以包抄匈奴人,这就是我们说的东路。
但问题来了,这条路不仅远,而且十分的难走,路上水草既少,部队又补给困难,这就决定了走这条路的将领不仅要行军经验丰富,还要能和部下同心,另外还要能打而且有独立的指挥作战及应变能力。那派谁去好呢?请帮卫青在下面选项中选择最佳答案:
A.前将军郎中令李广
B.左将军太仆公孙贺
C.右将军主爵赵食其
D.后将军平阳侯曹襄
E.中将军公孙敖
我觉得在当时的情况下是人不是人都会选择A,下面那几位不管是能力、资历都和李广不是一个等级,如此重要的事情当然要让最能干的人去做。如果当时李广能按期到达与大军会合,并以这一万兵力抄匈奴人的背后,那伊稚斜真的不一定走得掉。
为了让李广能顺利的完成任务,卫青把右将军赵食其也派去陪同他一起绕路,还带走了一万人马。可李广并不知情,他打了几十年的仗,只知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没想过这么复杂的事情,就觉得卫青让他绕路这是看不起他。而这样高度的军事机密当然是不能够明说的,谁知道隔墙有没有匈奴人的奸细?然而事以愿违,李广的部队最后还是迷路了,并没有能够按时走出那条崎岖蜿蜒的东路,而卫青在手下最得力的将军和士兵都不在场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指挥才能和应变能力、靠着士兵们的意志堪堪和伊稚斜打了个平手。如果不是伊稚斜看到打了一天的汉军战斗力依然强悍,先自产生了汉军无法战胜的幻觉而产生了畏惧的话,他是不会走掉的,汉军最后的胜利其实是意志上的胜利,是汉军的意志战胜了匈奴人的意志,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伊稚斜输给了他自己。
有人会问:哪这跟刘彻有没有关系?我觉得没什么关系,刘彻大概是曾经跟卫青讲过类似的话,如果你哪次出征有机会碰到匈奴的单于,别让李广去打先锋,李广这个人年纪又大,命又不好,他打先锋容易坏事。时间绝不该是在元狩四年出征漠北的前夕,而是在此之前就说过了,或许是太史公把时间和事情搞混了。
这也许就接近了历史的真相。
李广的死,不仅在军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在老百姓中也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同情,据史书记载,听闻李广自杀的消息,不管见过还是没见过他的百姓都忍不住为他流泪,李广的魅力可见一斑。
然而我所知的李广,是一个勇敢的战士,是一个武艺超群、胆气过人的将领,在治军上也非常的有一套,能让士兵们禁不住愿意为他出生入死,这都是历史上大多数将领都难以企及的优点。但实话实说,会治军不等于会用兵,李广人生的失败不仅仅是“数奇”这么简单,作为一位将军,常仗着自己能打而以身犯险,多次致使自己和士兵被困险境,他一生和匈奴经历大小七十余仗(这是李广自己说的),至少一次全军覆没,一次接近全军覆没,几乎没什么打过什么像样的胜仗,李广只能是一位军队中善打先锋冲锋陷阵的将才,实在算不上一位杰出的帅才或是军事家。
最后: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阴山山脉自古以来便是农耕与游牧的天然分界线,其南界尚在河套平原以北,王昌龄在《出塞》中所倾慕的“龙城飞将”,应该是突袭茏城、收复河套、北驱匈奴的卫青,而不是李广,尽管在《史记》中他获得了少有的武将单独列传的待遇,并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太史公对他的敬仰和命运对他不公的叹息。